2017年12月4日 星期一

政一B 張淨雯

姓名:張淨雯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59

【標題】:

淘汰恐龍法官?「評鑑法律見解 恐危及審判獨立」


【時間】:2017-12-03 00:16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11669/2852996?from=udn_ch2cate6638sub11669_pulldownmenu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台北報導


【內文】:
每當法院矚目判決不符民意,民眾常批評是「恐龍法官」,並要求淘汰。司法院許宗力強調,法官判決品質有問題,要靠審級制度救濟,若要用裁判品質、法律見解有無問題評鑑法官,他「期期以為不可」。
許宗力指出,若能對法官法律見解、裁判品質評鑑,會危及審判獨立,數十年努力盡廢,走回老路。
法院判決不符合社會期待,民眾會罵「恐龍法官」,法官的監督與淘汰,不但是此次司改國是會議重頭戲,也是司法院提出的十大司改議題方案之一。許宗力表示,法官行使公權力,必須對人民負責,但倘若要用裁判品質、法律見解有無問題評鑑法官,他並不認同。
許宗力指出,一旦能夠對法官的法律見解、裁判品質評鑑,會危及審判獨立,只能靠軟性方式處理;司法院透過不會影響法官身分保障的各種方式,鼓勵討論裁判。例如,下級審法院判決遭上級審撤銷,會要求法院必須就遭撤銷裁判,讓大家共同討論。
司改國是會議中,有委員建議應採KPI標準,每年固定淘汰百分之一的後段班法官,許宗力也認為「絕對不可行」,因憲法第八十一條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他說,無論以何種標準考評,一定會有末段班,但只要他沒違反終身職相關規定,只因KPI被淘汰,絕對牴觸憲法。
許宗力強調,可以一起檢討裁判內容,以提升品質,但不能因檢討而造成法官身分保障有關的後果,這樣會變成干涉審判,僅能用軟性方式檢討。

【相關憲法條文】:

第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
第 77 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
之懲戒。
第 78 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第 80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心得】:
  轉型正義以及司法審判,一直都是大眾持續討論的話題,而許多人也都在討論如何處置恐龍法官,因為或許法官的判決不符合社會的期待,但是司法最重要的,就是法官的自由心證,獨立審判,才能得到最公正的判決,但是是否也因為如此,才會導致法官誤判,或者是不公的事件發生?
如果是自己的親人被害,我認為我不太能夠尊重,所謂許多法官認為有教化可能而輕判那些加害人,但是法官的自由心證也不應該是我們能夠干預的,如果干預那司法只會走回頭路,所以現階段,我們僅能用軟性方式檢討,並且在不妨礙法官身分保障的前提下,持續尋求司法的進步,為未來尋求更完善的司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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