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陳又端
班級:政三A
學號:04114158
【標題】
臉書批時政被判10年 越南女部落客上訴遭駁回
出處: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130/1251067/
【內文】
越南一名知名女部落客今年稍早因在臉書批評時政,犯下「反國家宣傳罪」,遭判刑10年,她提出上訴,但在今天遭到駁回,再度凸顯共產國家毫無言論自由。
筆名「蘑菇媽媽」的阮玉如瓊,經常上網發文探討環保議題,或是為遭到警方羈押而莫名喪生的人伸冤,她曾說,希望每個人都能站出來發聲,一起打造更美好的國家,這類的言論在臉書上廣為流傳。結果惹惱越南政府,阮玉如瓊去年10月到監獄探訪維權人士時遭到逮捕,今年6月,阮玉如瓊遭判刑10年,上訴又被駁回。
阮玉如瓊的律師表示,審判既不客觀也不公正,阮玉如瓊的媽媽也不准旁聽,更拒絕外媒採訪。而在她的上訴案開庭之前,阮玉如瓊的辯護律師之一遭控提供「不實資訊」給外國媒體,扭曲事實,被吊銷律師執照。「人權觀察」組織說, 這又是另一個越南打壓言論自由的實例。
阮玉如瓊曾經獲得美國國務院頒發「國際婦女勇氣獎」,阮玉如瓊的女兒曾致函美國第一夫人瑪蓮妮亞,盼她發生協助營救阮玉如瓊,瑪蓮妮亞沒有回應,不過美國駐越南外參事麥克雷蘭(Caryn McClelland)發表聲明說,美國呼籲越南釋放阮玉如瓊和其他良心犯。(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心得】
看完這則新聞,讓我更加看見共場體制下的不自由,及其對人民基本權利的限制。
反觀自身居住的台灣,言論自由是台灣寶貴的資產,但回到幾十年前,那個以拚經濟和維護秩序為名,管控人民言論自由的威權時代;也是台灣被國際孤立、排除在聯合國之外,被框限在「中華民國體制」的年代;更是一個大多數人不敢表達自己意見,卻有一群有志之士甘冒被打、被抓,透過雜誌、街頭抗議去捍衛言論自由與政治自由的反抗年代。
而現在我們能夠隨意寫篇文章批評政府,的確是言論自由的一大進步,但是,言論自由也會脫軌脫序。在私領域,台灣有可能是全地球最懂得如何防範言論自由侵害私人感情的地方,例如任何人只要敢對另外一個人罵三字經,就有可能被告上法院而被判賠款。社會和法律如此尊重私人的感受,在美國歐洲都是不可想像的。然而在公領域,例如國家大政、公共行政議題上,台灣社會,尤其是媒體和公共組織,卻可以幾乎絲毫不帶理性的自由傾瀉,完全腐蝕了公共領域的理性空間。
內政部長葉俊榮也表示,目前言論自由面對三大挑戰,首先是國際政治與商業力量崛起造成的影響,如兩岸關係,就有人因政治與商業力量,被迫放棄緘默、必須表態。第二是網路活絡化後,出現許多仇恨性與宣洩性言論,造成網路霸凌,甚至形成悲劇;第三是偏遠地區因數位落差難表達意見,造成言論表達不平等。
我認為台灣這樣可說是過度的言論自由,有非常大的檢討空間,應該更珍惜更好好利用共產體制沒有的這種權利,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