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4日 星期四

政一B杜鎧佑

系級:政ㄧB
姓名:杜鎧佑
學號:06114241

勞基修法糾正政院 蘇嘉全:監院有失高度

2018/01/04 13:34 | 中央新聞社

監委就勞基法修法相關程序爭議,調查後對行政院及勞動部提出糾正。立法院長蘇嘉全今天說,監察院在立法後才提出糾正,「有失監察院的高度」,五院間都應互相尊重。

蘇嘉全上午召集朝野協商,研商民主進步黨立委柯建銘等人所提召開臨時會相關事宜。提案內容指出,在臨時會處理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案、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草案、攸關稅改的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等。

監察院3日通過糾正行政院與勞動部,認為勞動部事前評估不足,行政院7天完成爭議性高的法案審查,且法令上路不給緩衝期。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隨後回應,勞基法修法並非行政院單方面可決定,勞基法是立院三讀通過的法案,行政院依法行政。

徐國勇的回應引發在野黨質疑立法院是行政院的立法局,要求蘇嘉全表態。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徐永明說,立法院可以不講一句話嗎?並質疑民進黨團處理黑箱服貿時所謂「半分鐘」事件與勞基法在立法院委員會初審過程是兩套標準,進而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言詞交鋒。

柯建銘說,要求蘇嘉全對徐國勇說法表示意見,「曾幾何時對監察院這麼景仰」,此語一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林為洲說,既然這樣監委就不要補提名。柯建銘說,監察院法定職權是彈劾、糾舉行政機關,現在監察院可以對立法院指指點點;再者,上次勞基法修正,行政院的版本到立法院,立法院重新改過,徐國勇的看法是正確,是立法院主導。

朝野黨團爭論不休,蘇嘉全一度動氣表示,如果朝野你一言我一語都不講重點,就要宣布協商結束。

蘇嘉全表示,監察院針對立法之後來提出糾正,「我覺得監察院有失監察院的高度」,本來法令通過後就可以再修正,法令訂完後所有人都滿意,那立法委員一屆就好了,修法就是要補法律的不足,「如果每個法律重新修正,監察院就來糾正一次,那每次修法監察院都可以來糾正」。

蘇嘉全說,監察院指修法沒有評估好,也許有它的立論基礎,因為評估有很多標準,就算是上帝來評估,都不見得會評估到完全精確,所以才會有修法。

【相關憲法條文】
第六十三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第九十六條:「監察院得按行政院及其各部會之工作,分設若干委員會,調查一切設施,注意其是否違法或失職。
第九十七條:「監察院經各該委員會之審查及決議,得提出糾正案,移送行政院及其有關部會,促其注意改善。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糾舉案或彈劾案,如涉及刑事,應移送法院辦理。

【心得】
我認為立法院作為制定國家法律的最高民意機構,在制定法律時應該要有周全的考慮、相關的配套措施和足夠的日出時程,才不會有一意孤行的疑慮產生;而行政院未按照日出條款的60天規定,以「本案具時效性」擅自縮短至八天,確實可能有評估不足的爭議存在。
而針對監察院的職權和廢止問題,我認為五權分立或許有權責不分的問題,但是在現行體制下,監察院作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善盡糾正行政權確實是他的責任。近日立院也將對於替補的監委行使同意權,而執政黨應該提名無黨無派且中立、無鮮明政治立場和較無爭議的人士出任,才能使監察院完整發揮它在我國現行憲政體制下該有的功能和義務,而不致淪為某個政黨的附隨組織和打手的角色。


社三B 李筱珺

姓名:李筱珺
班級:社三B
學號:04115242

標題:中國嚴管網路 連司法局微博文章也被刪除
http://m.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302219
出處:自由時報 國際新聞2018-01-04 13:25
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中國嚴格管制社群網站言論自由,連陝西省西安市司法局官方微博「法治西安」的一篇貼文也被刪除。由於文章內容只是在普及法律知識,因此讓法治西安對刪文完全摸不著頭腦,震驚地發文表示「what????」不過現在連法治西安帶點抱怨的貼文也消失在微博上了。

而中國政府單位官方微博文章被刪的消息,還是被不少中國網友保存了下來,網路上的頁庫存檔也能找到一些蛛絲馬跡。可以看到法治西安當時推廣《民事訴訟法》裡的一些法條,讓網友們每天學習一點法律,隨後卻被微博管理單位刪除,理由是違反相關法規和「微博舉報投訴操作細則」。

法治西安對此驚訝不已,完全不知道自己觸犯了哪條規定,還自嘲地說「才疏學淺」,許多中國網友見到此情此景也被嚇呆,有人分析可能是在網路談論法律就會被刪,讓不少人直呼原來微博的管理權限超越法律,只能用「牛逼」來形容。
相關憲法條文(如果使用在我國)
1.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2.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3.聯合國《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指
一、人人有保持意見不受干預之權利。
二、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心得:

  其實從以前就知道中國的網路管制是國際上數一數二的嚴格,但是對於這件事情的發生著實讓人吃驚,畢竟是一個中國西安政府官方的微博,卻仍然被刪文,連法律知識都不願意讓人在網路上傳播,這樣的國家是不是最後會淪落到不照著法規走的威權統治?以前高中時就有老師跟我們說在中國的百度瀏覽器上搜尋有關台獨、自由的相關文章是搜尋不到結果的,且中國有強大的網路高牆,讓普遍我們在使用的LINEInstagramFacebook都不得在中國使用,只能在那裏使用他們自己的微信(Wechat),除非使用翻牆軟體,但很容易會被抓到然後下場還是被封鎖網路。雖然中國現在在國際勢力上佔有一席之地,但對於這樣桎梏的思想不禁讓人為之感嘆,越是有力量的國家越應該要開放,更加與世界聯繫,而不是自己埋頭苦幹,國家的創造力應該是從開放的風氣開始。

政一B 黃敏雯

姓名黃敏雯
班級政一B學號: 0611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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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委內瑞拉人發動火腿起義 抗議年節沒豬肉
[出處]  2017/12/29 09:58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12290040-1.aspx

[內文]
中央社記者唐雅陵聖保羅28日專電)委內瑞拉人民昨晚起在首都卡拉卡斯街道遊行,抗議耶誕節大餐和除夕年夜飯沒有豬肉。

委內瑞拉總統馬杜洛(Nicolas Maduro)曾經承諾年底過節時,政府將提供肉類補貼,但在全國許多地方,這個諾言並沒有實現,致使民眾上街發動在網路上被稱為「火腿起義」的抗議活動。

馬杜洛指控經濟強權對其政府發動「經濟戰」,並透過公共電視頻道指責葡萄牙,說政府買了豬肉,簽了進口協議,但歐洲國家未能在耶聖誕節前及時交貨,是「故意搞破壞」。

葡萄牙外交部長席瓦(Augusto Santos Silva)表示,現代經濟市場制度注重經濟效益,政企分開,企業直接出口產品,葡萄牙政府當然沒有權力影響豬肉出口。

另一名委內瑞拉官員則說,是對馬杜洛政府實施制裁的美國政府向里斯本政府施壓。

對此,美國沒有發表評論。

馬杜洛將國內市場各種商品短缺的問題歸咎於反對派、美國和其他國家。流亡的反對派代表雷戴茲馬(Antonio Ledezma)戲謔道,馬杜洛極可能將國內通貨膨脹的問題怪罪於發現美洲大陸的哥倫布。1061229
[相關憲法條文]
5條      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7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14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15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22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心得評論]
產油大國的委內瑞拉近年經濟潰堤,陷入嚴重通膨,影響層面擴及至民生,最基本的溫飽都無法滿足,民眾紛紛在路上翻尋垃圾堆求生存,甚至有錢也買不到物資,種種生活的困境與不便,顯示國內不止經濟已呈現不平衡的現象,但卻在短時間內無法平復。而在此報導中,雖然稱這個是火腿起義,看似是因為豬肉的進出口影響,但重點是在於政府對於所做的承諾無法兌現的失望。我認為人民會感到生氣無助的原因,除了目前的確遇到前所未有的浩劫,政策都不至完備,甚至還有要企業皆歸為國有化的聲音,但定一點可能更可能是這次事件發生的原因,感覺不出政府積極想處理問題的態度,文內提到透過媒體指責其他國家故意搞破壞,或許是真的在簽約或是在協調上與現實情況有出入,但大家期待看到的是問題後的補救措施,而不是嚷嚷都是其他國家的欺壓,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