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 星期一

政一B 黃子維

政一B 黃子維
姓名:黃子維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39
【標題】調查官強搜證人身分王炳忠 引爆爭議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11704/2884684
【時間】2017-12-20 00:23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第14: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憲法第22: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內文】
調查局國安處國安站副主任葉麗卿昨清晨六時帶隊會同警方前往新黨青年軍王炳忠住處搜索,王拒絕開門並上網直播,指無端被搜是白色恐怖、侵犯人權,雙方僵持近一小時,調查官找來鎖匠開門入內搜索並強力關閉直播,強行將王帶上車,事後證實王是證人身分,引爆執法妥適性爭議。

檢調偵辦陸生共諜案周泓旭被控違反國安法第二之一條、第五之一條規定,涉嫌替對岸在台發展組織案,王炳忠等人則因曾介紹台灣友人給周,被以證人身分搜索、約談。

調查官昨天清晨拿著台北地院核發的搜索票上門,王炳忠拒絕開門,大喊「現在六點欸!」隨即在屋內直播現場情況,堅稱要等律師來才開門,並打電話給父親王進步;沒想到,另一組人馬早已赴王父住處,王父在調查局人員抵達半小時後就被帶走。

調查官請示檢察官後,在王炳忠住處門外出示搜索票及宣讀王的權利後,找鎖匠破門進入王炳忠住處後立即關閉王的直播,但門外早已聚集大批媒體。

早上八時許,新黨秘書長祖國鼎及王炳忠的律師陳麗玲陸續抵達,律師要求進入,一開始被拒絕,律師不斷用力拍打鐵門要求進入,並高喊:「請你們開門,有保障當事人義務,當事人有聘請律師的權利」。調查官一度開門讓律師進入看一眼搜索票及相關文件後,又被請出門外,並將聚集在王炳忠住處外的大批媒體請到一樓外守候。

調查官在王炳忠住處搜索到十一點四十分,帶著王炳忠及封存的證物下樓,王炳忠在坐上調查局車輛前,不斷高喊「這是綠色恐怖!」「白色恐怖復辟!」,王炳忠表示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集會結社的自由,他和對岸交流一切守法,他不是公務人員,能洩漏什麼機密?又指調查官恐嚇他不能說話,未來只有律師能夠代表他的立場。

王炳忠在調查官包圍下坐上車後,調查局的車輛卻一度發不動,臨時緊急安排另一輛車到場,過程花費十多分鐘。

據了解,萬華警分局華江派出所昨天凌晨臨時接獲通知,派出兩組共四人警力協助支援;兩組警力跟著調查官分赴王炳忠與王父住處帶人;王父未多作抵抗被帶走,另一方人馬沒料到王炳忠開直播「公告天下」,萬華警分局又派出近十名警力到場維持秩序與交通。
心得評論:

這篇報導所爭議的點在於執法機關在處理王炳忠這件案子時,所採取之程序相關的問題,雖然所用的行為並未違反相關條文,但在處理上會有些爭議。依目前的刑事訴訟法規定,檢警機關可以通知無效後,傳喚相對人必須要「立即」到場。一旦相對人表示無法或不願配合,馬上就構成了無正當理由不到場的拘提事由。但是我認為事情也不是像王炳忠所說如此,如同白色恐怖, 若不開直播,可能會被栽贓、刑求等,他這麼做也有許多政治因素考量在裡面,所以也不能一面地相信他的言論。

政一B 蔡博宇

姓名:蔡博宇

班級:政一B
學號: 06114244


【標題】

國軍形象影片 展現守護人民決心[影]

發稿時間:2018/01/01 15:24 最新更新:2018/01/01 15:40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報導

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801010122-1.aspx

【內文】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日電)為創新文宣作為,提升國軍形象,由國防部青年日報社製作的國軍「守護」人民形象MV今天發布;首度自行創作詞曲,走入城市、鄉里及各部隊拍攝,還邀超級星光大道出道歌手配唱。

國防部青年日報社發布新聞稿指出,MV中前半段安排民眾酣然入夢橋段,搭配官兵夜半時分仍堅守崗位畫面,表述國軍全天候戮力戰備的無私奉獻。

隨後,護士、郵差及消防員等各行各業紛紛入鏡,並藉由手寫板上不同的加油話語,以實際行動表達與國軍一起守護國家決心。有「夜鷹部隊」稱號的憲兵特勤隊也在影片中展現其反恐劫持的演練過程,場面驚心動魄。

新聞稿表示,MV邀請超級星光大道出道歌手張心傑配唱,出道前服役於海軍軍樂隊的張心傑,曾參與國家各式慶典演出,也曾隨著敦睦艦隊至其他國家進行表演,用天生音樂長才協助國軍展露壯盛軍容。

新聞稿說,希望透過民眾安居樂業與國軍投入戰備任務交錯畫面,搭配歌手雄渾沙啞及高辨識度嗓音,唱出國軍未來持續「守護」人民決心。1070101


【相關憲法條文】
第1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2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107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二、國防與國防軍事。十三、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第137條: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第138條: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
心得評論:
看完了國軍拍攝的形象MV,我們可以感受到他們意欲呈現保護人民、犧牲奉獻的偉大情操,我認為就宣傳的角度來說有相當不錯的呈現。最近台海頻頻有共機飛過,也為兩岸局勢帶來了緊張的因子。在人民感到不安的同時,我認為,國軍應該扮演適時鼓舞人心的角色,讓人民感受到我們的國防其實並不脆弱,他們也是可以為人民流血奮戰、負隅頑抗的,這才是這部MV的核心價值。


從之前的洪仲丘事件到最近頻頻出包的國軍問題,人民對國軍的信心可以說幾乎降至谷底。這不僅使我國人民對國家主體價值感到疑惑、不信任,也使國軍的榮譽心受到損傷,這對我們國家而言絕非幸事。歷經了種種挫折之後,我認為,國軍更當越挫越勇,更該貫徹他們鐵一般的意志。這次的MV,不論評價好壞如何,我認為,至少我可以清楚從他們身上,感受到國軍兄弟的毅力與付出。

對我而言,未來總有一天我勢必也會加入國軍的一份子。不論時間長短,我都會珍惜與手足同袍的那段時光,一同為守護人民的幸福努力著。我想,社會上的各行各業都有其必要性所在,共同構成我們舒適而方便的現代社會。然而,我想再也找不到其他職業,如國軍一般是為捍衛人民強而有力的盾。人們在吃飯之時,都不妨會有粒粒皆辛苦之思,更何況是為我們流血流汗的這群國軍弟兄呢?

希望在未來的某一天,人民能重拾對我們國家主權的信心,並且全心全意支持這群默默守護著我們的國軍兄弟,他們都是我們的同胞手足,那麼為什麼要吝惜對他們善意的鼓舞呢?正是在此多事之際,反而更令我清楚感受到國軍帶給人民正面、保護的形象,也使我能打從心底認可他們的付出。無論意識形態為何,我相信,共同守護我們的這片家園,是身為台灣社會一份子理應認知並且力行不倦的長久目標。

政一B 周子筠

政一B
06114203
周子筠

【標題】礦業法爭議 蔡英文建議經濟部邀亞泥與當地部落坐下來談

【出處】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30607

【內文】
根據原轉會副召集人浦忠成會後轉述,原轉會下午召開第4次委員會議討論時,原轉會委員太魯閣族代表帖喇.尤道提案變更議程,討論《礦業法》修正草案與亞泥展限案議題,多達15人超過半數連署,而會中也有12人發言表達支持。

據轉述,多名原轉會委員在會中表達,希望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諮商同意的要求,處理亞泥案。經多名委員發言表示意見後,蔡英文表示,亞泥展限個案已進入行政訴訟程序、《礦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也正在立法院審查,但原轉會應多做點什麼。

浦忠成轉述指出,蔡英文建議經濟部邀請提出此案的太魯閣族委員帖喇.尤道、3位原轉會委員、太魯閣族當地部落會議代表等人,與亞泥公司坐下來好好討論問題與解決爭議的可能性。

蔡英文也請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盡量協助。她說,這是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指標案例,也是台灣社會重要議題,值得多花時間對話,透過對話找出解決問題方式。蔡總統的建議,獲在場委員一致通過,成為這次委員會議決議。

在專案報告的部份,原轉會邀請台糖公司董事長黃育徵報告「原住民地區台糖土地資源循環與永續」。蔡英文肯定台糖公司的誠意,也認為對話已經取得進展;她勉勵台糖與原轉會的土地小組繼續整理史料檔案,釐清關於原住民族土地的歷史真相。

至於在「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法」部分,浦忠成表示,蔡英文總統指示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將本次討論內容帶回政院參考,並在研擬法案過程中要留意原轉會的定位與功能。

【相關憲法條文】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6 條: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心得評論】
原住民轉型正義中土地權的轉型也是很重要的。傳統土地被財團拿去開發這件事本身已經嚴重影響到族人的權力,本來就應該要和部落好好溝通。我認為政府應該要積極介入此事,並且保障原住民全力。在追求經濟發展下,也應該顧及此事。


歷史二 許悅琪

姓名:許悅琪
系級:歷史二
學號:05112017

標題:不讓鹹豬手壞了好心情!德國柏林跨年活動設立「婦女安全區」防止集體性騷擾事件重演
時間:廖綉玉 2017-12-31 10:00
來源:http://www.storm.mg/article/379304
內文:
每到跨年夜,數十萬人會湧進德國首都柏林的地標布蘭登堡門前參加跨年活動,觀賞美麗的煙火秀,為了防止2年前第4大城科隆跨年夜的集體搶劫與性騷案重演,德國柏林跨年活動的主辦單位今年設了「婦女安全區」,讓那些曾受性騷擾或感到不安的女性可以安心參加歡樂的跨年活動。
每年12月31日,全德國最大的跨年活動會在柏林市中心的地標「布蘭登堡門」(Brandenburg Gate)前舉辦,當晚有露天的音樂表演與美麗的煙火秀,一路狂歡到深夜。 柏林警方證實,今年柏林的跨年晚會將首度開放「婦女安全區」,德國紅十字會的工作人員將在該區域支援。柏林警方的聲明表示:「主辦單位為了那些曾遭受性暴力或覺得自己受到騷擾的女性,特地設立了婦女安全區。」
柏林跨年活動的發言人馬克思女士(Anja Marx)說表示柏林往年的跨年活動未曾出現問題,不過今年的跨年活動場地設了帳篷區,屆時心理師將在現場待命。這是我們第一次這麼做,今年警方在慕尼黑啤酒節採取這個作法,成效良好,所以他們要求我們這麼做。」
2015年12月31日的跨年夜,德國各地傳出大規模性犯罪、偷竊、搶劫事件,據傳有24起性侵案,科隆(Cologne)、漢堡(Hamburg)、多特蒙德(Dortmund)、杜塞道夫(Düsseldorf)、工業城市斯圖加特(Stuttgart)等城市都傳出性犯罪案,其中又以科隆的情況最為嚴重。德國警方報告指出,在2015年跨年夜,全德國約有1200位女性遭到性暴力對待,至少2000名男性涉案。
科隆警方當時表示,至少數十名女性遭近千名群聚者包圍,她們的錢包與手機被偷走或搶走,這些男人還對她們性騷擾,受害者稱攻擊者外貌為「北非及中東」背景,他們說的語言不是德文也不是英文。這起跨年集體性騷擾震驚全德,德國社會掀起一連串有關難民政策的討論,許多人批評德國總理梅克爾(Angela Merkel)大舉接納難民的政策。
憲法相關條文:
第 14 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 156 條
國家為奠定民族生存發展之基礎,應保護母性,並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
。
其他相關條文: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
第 1 條
為實施聯合國一九七九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以下簡稱公約),以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健全婦女發展,落實保障
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特制定本法。
第 5 條
各級政府機關應確實依現行法規規定之業務職掌,負責籌劃、推動及執行
公約規定事項,並實施考核;其涉及不同機關業務職掌者,相互間應協調
連繫辦理。
政府應與各國政府、國內外非政府組織及人權機構共同合作,以保護及促
進公約所保障各項性別人權之實現。
心得評論:
      跨年夜設立婦女安全區的確會讓女性的安全多了保障,然而這個對策卻和難民移民潮以及約3年前的一個重大事件有關。這個事件正是文中有提到在2015/2016跨年夜中不幸發生的德國科隆跨年夜性侵事件。後來我查詢相關消息後才知道這個事件的嚴重性並對德國政府因應對策方式刮目相看。當時事件加害者大多是難民潮庇護者,可想而知這對梅克爾難民政策中給了不小危機。除了政治角度看待外,此事件對社會的影響可能會造成種族歧視(尤其對曾經面臨猶太大屠殺還在努力執行轉型正義的德國社會而言)這樣而已,不過從這則報導中提到的處裡方式我稍微放心了些。我從內容中看到的是有所作為、努力解決前面我提到的難民潮帶來社會問題的疑慮的政府及單位。像是內文提到主辦單位除了只有設立婦女安全區和加強警力戒備外,現場也有心理師待命。這樣的配套措施令我感到佩服,對於保障女性人權方面真的做的比台灣確實多了。
        視角拉回台灣,我覺得在配套措施方面感覺不夠完整和確實。相較於德國,無論是女性人權保障落實通常只做半套。在移民問題方面,讓人比較少「有感」解決矛盾。雖然我在前幾個禮拜的大事記中選一則報導是新住民語言課程是感覺正式面對,但除了教育方面外,是不是能有其他方式處理呢?這點我覺得蠻值得想想。








政三B 郭維軒

班級:政三B
學號:04114232
姓名:郭維軒

標題:「客家基本法」三讀 客語列國家語言
出處:自由時報  2017年12月29日 11:57(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97609
作者:鄭鴻達

報導內文:
  立法院三讀通過「客家基本法修正案」,正式將客語列為國家語言,也規定政府應捐助設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辦理全國性客家公共廣播及電視等傳播事項;草案也規定,客家人口達1/2之地區,應以客語為主要通行語。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客家基本法修正案」。通過條文明定,客語為「國家語言」,與各族群語言平等,且若客家人口達1/3以上之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區),應以客語為主要通行語言,並由客委會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
  三讀條文規定,客委會應考量全國客家事務、區域發展,廣納全國客家會議意見,每4年擬定「國家客家發展計畫」,作為各級政府客家相關施政依據;條文規定,客委會應定期召開全國客家會議,研議、協調、推展全國性客家事務,並每3年針對國家客家政策及相關法規進行檢討。
  推行客語文化成效優良者,應由各級政府獎勵;在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服務的公務員,應有服務機關所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通過客語認證,取得認證者,應予獎勵,並列為陞任評分項目;服務於中央或地方政府客家專責單位的公教人員,也準用相關規定。
條文規定,政府應捐助設立「財團法人客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辦理客語研究、認證與推廣,並建立客語資料庫;政府應輔導位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的學校,實施客語教學語言計畫,並積極獎勵客家學術與在地知識研究,鼓勵大專校院設立客家學術相關院系與學位學程。
  三讀條文規定政府應捐助設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來辦理全國姓客家公共廣播及電視;政府也得獎勵、補助製播客語文化節目的廣播電視相關事業。另,政府也應訂定全國客家日。
  民進黨立委鍾孔炤以客語發表感言,表示「客家基本法」的存在,不是為了對立,而是期待在未來,每個族群都能有自己的主體性,繼續繼續在這個土地上,共同生活,共同美好。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表示,客委會雖成立17年,「客家基本法」也實施已久,但在客家事務及傳承上,仍與客家族群的期待有所距離,因此他提出此修正案,盼能為客家文化、族群盡心力,也希望修法通過後能落實。

相關條文:
1.憲法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2.憲法第62條: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
使立法權。

心得:
  在李登輝先生擔任總統時期,開始積極進行本土化,母語終於獲得重視,以「鄉土語言」的身分進入校園。在民進黨執政時,試圖透過《語言平等法》來進行語言名稱的定位。當時,隸屬教育部的國語推行委員會由夏威夷歸國的語言學家正良偉主導,開始展開一系列的討論與整合。首先發難的是客家族群,認為以「台語」來稱福佬人所講的話,儼然就是把客家話排除在台語之外。但如果不能叫做台語,那麼,有什麼比較恰當的名稱呢?首先出現的是「福佬話」,也就是福佬人所講的話。然而,這畢竟是他稱、而非自稱,也就是客家人對於「那些住在福建的傢伙」,多少有貶抑的意思,聽來當然不是那麼舒服。是要強調台灣的漢人不是來自福建、就是廣東,具有相當強烈的政治企圖。當客語成功成為國家語言時,雖然可能只是齊頭式的平等,但至少少數的客語族群能更被國家與人民重視。

政一B 蘇柏宇

姓名:蘇柏宇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50

標題:美駐聯合國大使:伊朗正在接受公民考驗

發稿時間2018/01/01 09:57

新聞來源CAN中央通訊社 中央社紐約聯合國總部31日綜合外電報導

新聞內容

    伊朗國內反教權主義政權的抗議活動已經邁入第3天,美國駐聯合國大使海利(Nikki Haley)今天表示,伊朗政府正在「接受自己公民的考驗」。

    海利在聲明中表示:「我們祈求自由與人權能夠勝利。」

    法新社報導,海利的言論與美國總統川普相呼應。川普今天稍早表示,美國正在密切關注伊朗違反人權情事。

    川普在推特上寫道:「伊朗發生重大抗議。人民終於開竅了解自己的錢財是如何被偷走並浪費在恐怖主義上。看樣子他們再也忍無可忍了。」

    過去一整年,川普一直把伊朗視為美國在中東地區的頭號對手,不僅不承認2015年簽訂遏止伊朗核子計畫的協定,也譴責伊朗破壞中東地區穩定。

    伊朗第2大城麥什赫德(Mashhad28日爆發抗議並擴及到首都德黑蘭(Tehran)和其他城市以來,至少有2人遭到殺害、數十人遭到逮捕。

    伊朗內政部長法茲里(Abdolreza Rahmani Fazli)今天警告,抗議民眾將因為擾亂秩序「付出代價」。

    海利在新年談話中特別提到伊朗。這場談話也譴責北韓、委內瑞拉和古巴的「暴虐政府」。

    她說:「長期壓抑的伊朗民眾現在找到了自己的聲音。」「伊朗政府正在接受自己公民的考驗。」
相關法律條文

(1)   憲法:
第 14 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2)   世界人權宣言:
20    人人有和平集會結社自由之權。

心得

        2009年伊朗發生的綠色革命,8年後再度發生大規模的反政府示威。激起示威運動的產生,即是目前伊朗國內嚴重的通貨膨脹問題,物價因此也高漲,因國內爆發禽流感,導致雞蛋等家禽類產品價格暴漲,人民因此苦不堪言。面對物價高漲,政府並未實質採取相關措施,只將其怪罪到禽流感,認為是造成物價高漲的主因,因此導致民眾不滿,他們認為,政府根本無心解決物價高企之問題,造成民生的負擔更加沉重。

        而其實不僅是2017年因爆發禽流感而導致國內民生物資高漲,其實伊朗的通貨膨脹早已長達數年之久。國內長期的通膨,嚴重影響到由憲法所賦予國民的生存權,但當局並未以此做為施政首要解決問題,卻為擴大伊朗在中東地區的地位,出手相助其他西亞國家,引發民怨四溢。伊朗政府以外人為先的策略,不僅在前支援中東什葉組織與政府,在背後支持真主黨並提供武力資源與資金等,皆可看出在伊朗政府的支出預算中,並未以減輕國民生活負擔為首要,而是為國家的地位建立作為第一。

       而伊朗是一個開放世俗化的國家,與某些中東國家不同,其既與西方接軌,亦保留波斯文化,而此次之示威遊行,不免可以看出伊朗國民對現在當局的不滿,不僅是國家內政的問題,亦有對國民限制諸多與獨裁的政府體制感到不悅。我認為,一個政權之統治,須合乎合法性與正當性,就目前看來,伊朗政權的正當性政備受挑戰,當局該先著重思考如何改善民生問題,才得以重新贏回正當性,不然只怕接下來的示威,只會更加的劇烈且頻繁。


       而此次之示威,亦可見證現今科技之發達,運用社群軟體的串聯,已可達到發起群體動眾之媒介,號召相同想法的人走上街頭,向政府提出自己的不滿與訴求,這在台灣當時318學運,也是可見的,網路串聯之成效卓越。

政一B 陳品璇

姓名:陳品璇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9

【標題】反勞基法陳抗遭逮補 律師陳又新將自訴警方涉私行拘禁
【內文】
北市23日的「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有陳抗群眾與到場協助的律師,遭警方逮補並分別被載至偏區「丟包」;當天遭警方逮補的社民黨發言人陳又新律師,不滿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北市長柯文哲、內政部長葉俊榮「排除交通阻礙」與「警察菩薩心」說法,今在交大科法學院林志潔教授、金孟華助教陪同下譴責警方違反憲法保障人身自由,違法逮補人民,決策高層應為錯誤指揮負責,將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訴,控告警方涉犯私行拘禁罪。
遊行隊伍原訂下午5點解散,主辦方直到晚間6點宣布活動結束,但有不少群眾持續待在現場,直到深夜遭警察包圍困於台北車站東三門外,民眾陸續表明想離去,卻仍遭警方以人牆包圍,導致無法順利通行;陳又新指出,警方開始驅離並強行將包括他在內,身著律師袍、出示律師證的數名律師、群眾拖上警備車,並野放於內湖郊區。

葉俊榮週一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否認警方對幾位在場律師的行為是「逮捕」,而說是「排除與管束」,另一方面又表示有些律師「自願上車幫忙民眾」,要求「忠於事實」。
此話引起陳又新不滿,他現身說法還原事實,自己是為了準備陪偵才會出現,卻和一群民眾遭五層警員人牆包圍,即使表示想回家、上廁所都不能離去。他質疑,「這一群人已經沒有在抗議、沒有在交通幹道上、甚至也不在台北車站裡面、沒有對任何人進行攻擊,團團圍住究竟是為什麼?」
他說,最後因不堪久候與疲累,丁穩勝律師率先和警方交涉,要求讓幾位律師先離開現場。面對律師證和「法律依據何在?」問題,第一線員警依舊沒有答案,也依舊阻擋離去。
他強調,律師沒有任何衝撞,甚至回頭要求其它民眾不要靠近律師,也不要加入與警方對話,以免任何推擠和發言被扭曲成衝擊與攻擊。「我這麼做,難道不是一如過去一些律師在抗議行動中扮演的角色,在減少警民衝突的可能,避免不需要的傷害嗎?但即使這麼做,也不能改變那一堵藍色的沉默。」
林志潔強調,律師遭逮補是民主倒退,已違反憲法第8條對於人民生命、身體自由保障,政府官員事後發言,更沒有法治觀念,她身為刑事法老師,認為有必要給社會大眾及官員正確法律觀念。

由於律師出身的徐國勇事後表示,4名律師當天並不是被逮捕,這件事情北市府已經講得很清楚,警方對集會遊行違法者,是直接移送到地檢署,但是當天並沒有移送地檢署的動作,顯示並非逮捕。
對此,林志潔強調,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逮捕拘禁需要一連串的法定構成要件,在陳抗現場除非有構成在現場的犯罪行為,否則憑什麼拘禁人民身體自由?可見警方依法無據。
再者,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中「即時強制」的規定,也必須有暴行、自殘或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才可以;行政執行法的即時強制規定,也必須是為阻止犯罪、危害的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才符合要件。林志潔說,當時現場僅數十名群眾,到底有什麼情況符合即時強制的規定?
她質疑,「非法逮捕就是對人身的拘禁」,若是所謂的「合法逮捕」更不應該丟包,那把人抓去大湖公園「丟包」,使他們更便於脫逃,豈不是涉犯刑法縱放人犯罪?警察機關執法不能以傳統觀念,若認為「上銬」才是逮捕,這區分方式與法規構成要件不符。「法治國一切回歸法律,尤其手中握有公權力的人,一定要審慎。」
誠懇建議警政單位,在新時代人民表意行動上,如何設計一套SOP?警方此次作法很明顯「既不合法又不智慧」,也凸顯問題點在於,「陳抗現場的記者、律師、醫護人員,可能有身分雙重,一方面本身認同陳抗,二方面具有專業,但當他們是基於工作職責,在現場執行專業能力,就必須與陳抗民眾有所區別,「律師在現場執行律師職務,不是在參與陳抗!」
她說,例如醫師怕現場有人受傷、缺氧昏迷,記者基於工作職責必須採訪,或是律師接到委託人趕往現場處理,該如何與陳抗民眾區隔身分?警方執法時如何取締?這該制定標準。她強調,「不同職業的民眾參與陳抗、遊行,應被統一對待才是公平,但當場是在執行專業者,應受到尊重。」

【相關憲法條文】

8條:
I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之,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III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自由。

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評論】

我覺得不管怎麼樣都不應該把人民強押上車,把律師載去郊外丟包不是件警察該做的事,而且這是個民主法治的時代,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明在公共地帶遊行,警察就能包圍群眾的,何況當時遊行已結束,民眾也沒有在抗議、沒有在交通幹道上、甚至也不在台北車站裡面、沒有對任何人進行攻擊,只是一群人站在那裡。警察憑什麼以人牆包圍群眾?憲法第八條保障人民的人身自由,站在哪裡是人民的事,建築在憲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條之上,他們沒有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應受憲法保障的,而且即使最後民眾都已經想離去,沒有想待在台北車站外面了,警察也堵著他們,導致想離去也離去不了,政府派警察來維安不就希望人民能盡快散場,以免發生暴動嗎?但為什麼人民都要散場了,警察還不放他們走,硬是強行把人民和律師都強押上車,再到郊區去野放?這真的是一個荒唐且無合理解釋的做法,車開到了,把人丟下車就走,三更半夜,發生事情誰負責,又該由誰來承擔責任?既然是個民主化且開放的時代,就應該依法行政、柔性勸導,這樣強押上車的舉動只會讓群眾更氣憤、反抗的情緒會更高昂,且會對政府、對被尊稱為「人民保母的」警察產生不信任。希望高層能更重視人民的基本權利,在不侵犯人權的情況下做出最有益社會的決定。

德文三 呂學楷

班級: 德文三
姓名: 呂學楷
學號: 04123054

【標題】立院三讀 客語定為國家語言
【時間】2017-12-29 17:20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902414?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1-news

【內文】
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客家基本法」,將客語列為「國家語言」。根據三讀條文,規定客語為國家語言之一,與各族群語言平等。此外,人民以客語作為學習語言、接近使用公共服務及傳播資源等權利,應予保障。客家語言發展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三讀條文也規定,政府應捐助設立財團法人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辦理全國性之客家公共廣播及電視等傳播事項;政府對於製播客家語言文化節目之廣播電視相關事業,得予獎勵或補助。

但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認為,此條文涉及客家電視台定位與營運問題,尤其目前客委會所提的「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設置條例」明定董監事由客委會提請、甚至可以解聘董監事,擔憂「客家電視台恐淪為政府的禁臠」。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62 條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
第 158 條
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
學及生活智能。

【心得】
客委會雖成立17年,「客家基本法」也實施已久,但在客家事務及傳承上,仍與客家族群的期待有所距離。尤其長久來,台灣幼兒教育其實較不重視本土化的學習。像是客家語、閩南語等語言隨著一代又一代的差距,越來越多人不會講,加上本身就屬於少數族群,那麼文化有一天終將消失。我認為「客家基本法」的存在,不是為了對立,而是期待在未來,每個族群都能有自己的主體性,繼續繼續在這個土地上,共同生活,共同美好。

政一B 杜孟瑀

姓名:杜孟瑀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16

【標題】蔡英文建議經濟部:邀亞泥與當地部落坐下好好談

時間:2017.12.28 | 20:14
出處: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12-28/108639

【內文】

針對亞泥礦權展限,總統蔡英文今(28)日在總統府原轉會指示,經濟部可邀請提案的太魯閣族帖喇委員、原轉會3位代表委員、太魯閣族當地部落會議代表與亞泥公司坐下來好好談論現在面臨的情況,以及解決爭議的可能方案。

總統府今日由蔡英文親自主持原住民轉型正義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會後並由副主委瓦歷斯〮貝林、浦忠成、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總統府副秘書長姚人多與台糖董事長黃育徵出席記者會。

據轉述,太魯閣族帖喇委員會中提案,並獲得15位委員等過半數連署要求變更議程,討論礦業法及亞泥礦權展限議題。蔡英文也隨即裁示通過。討論中,還有泰雅族雲天寶、鄒族吳新光、阿美族林碧霞、北區平埔代表陳金萬、卑南族馬千里、排灣族曾華德、學者林淑雅、魯凱族台邦.撒沙勒、邵族Magaitan 、布農族伊斯坦大.貝雅夫、瓦歷斯、及鴻義章等12人發言力挺。

但經濟部代表有說明礦業法立法草案,並認為該案已經被監察院糾正,並再等待行政法院判決。至於諮商同意權部分,新礦或舊礦展限都會納入。

浦忠成則轉述總統蔡英文裁示指出,亞泥展限個案已進入行政訴訟程序、礦業法修正草案也正在立法院進行審查,但原轉會應該多做點什麼。

蔡英文建議,經濟部可以邀請提案的太魯閣族帖喇.尤道委員、原轉會三位代表委員、太魯閣族當地部落會議代表,與亞泥公司坐下來好好談論現在面臨的情況,以及解決爭議的可能方案。總統並請林萬億政務委員、原民會夷將.拔路兒Icyang‧Parod主委,盡量提供協助。

蔡英文說,本案是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的指標案例,也是台灣社會的重要議題,值得多花時間進行對話,透過對話找出解決問題的方式。

總統的建議,獲得在場委員一致通過,成為本次委員會議的決議。

此外,在專案報告的部份,也由台糖公司董事長黃育徵,就台糖參與原轉會工作的情形,進行了報告,揭示出盡可能面對歷史,以及未來要以合作共享為原則,永續循環使用土地的目標。

蔡英文肯定台糖公司的誠意,也認為對話已經取得進展。勉勵台糖與原轉會的土地小組,繼續整理史料檔案,釐清關於原住民族土地的歷史真相。

浦忠成也表示,今天的會議中,委員們也對本會的年度工作報告書初稿進行討論,做出了「修改後通過」的決議。預計在明年一月,就會正式公布,讓社會大眾可以清楚看見原轉會的年度工作成果。

另外,在「原住民族轉型正義法案」的部份,由於日前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曾做出決議,要求行政院在六個月內提出草案送審。經過委員們熱烈討論後,總統指示林萬億政務委員將意見帶回行政院參考,並在研擬法案的過程中,留意總統府原轉會的定位及功能。



【相關憲法條文】

第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16 條: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第 22 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原住民族基本法】

第 21 條:
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土
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
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
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前項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部
落或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受限制所生之損失,應由該主管機關寬
列預算補償之。
前二項營利所得,應提撥一定比例納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作為回饋
或補償經費。
前三項有關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之劃設、
諮商及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之同意或參與方式、受限制所生損失之補償辦
法,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另定之。

【心得】

因為我們這組企畫書的主題是關於原住民傳統領域的議題,因此對於相關的新聞會特別地留意。蔡政府曾經對原住民道歉,代表了其對原住民政策的立場。但為什麼如今,在其任內仍通過亞泥礦權展延?亞泥當初用不正當的手段取得原住民的土地,使長期生活在礦場附近的族人生活安全受到威脅,直至現今依舊如此。現在礦權再度展延,其沒有獲得原住民的諮商同意,不但公然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以外,也讓族人對政府的信任與希望再次破滅。而現在,蔡政府請亞泥、原轉會、原住民族人坐下來好好地談,依然沒有提出實質的辦法。我認為應該要盡快撤銷亞泥展延,還給原住民安全的居住空間。並且完整地將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放入礦業法,維護原住民應有的權益。希望政府不再只是說說,能盡快給予實際的辦法,還給原住民他們本來就該有的權利。

政一B 邱榆婷

姓名:邱榆婷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05

【標題】
伊朗千人暴動第4天:川普忙著聲援,當地傳出手機網路被切斷

【時間和出處】
l   2017/12/31

【內文】 (筆者:羊正鈺;核稿編輯:楊之瑜)
(中央社)
伊朗抗議活動進入第3夜,抗議潮28日在伊朗第2大城麥什赫德(Mashhad)爆發,隨後延燒到其他城市,示威潮起初針對抗議高物價,但矛頭迅速轉向伊朗政權本身,抗議民眾紛紛高喊「獨裁者去死」和「釋放政治犯」。縱然政府揚言將對付任何進一步的「非法集會」,並轉而切斷手機網路,示威民眾今(31)日仍攻擊首都德黑蘭(Tehran)的一座市政廳。

法新社報導,社群媒體上未經證實的影片顯示數千民眾在西部城市科蘭巴(Khorramabad)、桑揚(Zanjan)和阿瓦茲(Ahvaz)遊行,道魯德鎮(Dorud)有多名民眾遭警方射殺的傳聞也迅速傳開。

根據英國廣播公司新聞網(BBC News),傳出在社群媒體上的影片中,道魯德有兩名示威民眾遭槍擊後傷重不治。但是由於旅遊限制以及官方機構對媒體幾近全面封鎖,加上各種謠言甚囂塵上,使得證實相關報導變得相當困難。

法新社記者說,當局似乎以切斷行動電話網路作為回應,至少德黑蘭在午夜前主要網路遭到中斷。

伊朗通訊部長賈赫羅米(Mohammad-Javad Azari Jahromi)譴責熱門新聞頻道Amadnews鼓吹「武裝反抗」後,多家伊朗通訊社也警告,伊朗最受歡迎的社群媒體服務Telegram可能很快會遭到關閉。

於此同時,保守派梅爾通訊社(Mehr)張貼影片,顯示抗議民眾攻擊德黑蘭市中心一座市政廳,推翻一輛警車並焚燒伊朗國旗。

伊朗首都德黑蘭大學周遭稍早也出現混亂場面,數百名民眾走上街頭,阻礙交通並高呼反政府口號。親伊朗保守派的法斯通訊社(Fars)報導抗議人數「介於50人到70人之間」,並說鎮暴警察已被派往現場。

法斯通訊社表示:「與許多城市上演針對經濟形勢與高物價的抗議事件不同,德黑蘭大學前的示威活動帶有政治色彩。」學生們高呼口號「不為加薩、不為黎巴嫩,我的生命奉獻給伊朗」,顯示一些群體不滿政府只顧區域議題勝過改善國內問題。

但數百名反示威民眾控制住德黑蘭大學校門,高喊「煽動叛亂者去死」,當局也可能倚賴這股反示威的力量。

半官方的「伊朗學生通訊社」(ISNA)報導,伊朗內政部長法茲里(Abdolrahman Rahmani Fazli)表示:「我們呼籲所有接到抗議號召的人民,不要參與這類非法集會,因為那將對他們自己與其他公民造成麻煩。」他並說:「想舉行集會的人必須提出申請,供內政部與省長辦公室審核。」

這場抗爭是怎麼開始的?
抗議潮第一天在伊朗第2大城麥什赫德(Mashhad)爆發,有數百人上街抗議高昂物價、高喊反政府口號,當地28日有52人被逮捕,第2天延燒到首都德黑蘭,甚至連西部城市克爾曼沙(Kermanshah)都爆發示威。

克爾曼沙所在的省分是11月強震重災區,這場地震造成600多人喪生。

克爾曼沙市約有300名民眾抗議高物價及高失業率,要「獨裁者去死」,他們高喊「政治犯應獲釋」、「不自由毋寧死」,還摧毀部分公共財產,矛頭指向伊朗總統羅哈尼(Hassan Rouhani)。英國廣播公司(BBC)畫面顯示,抗議民眾疑似拿石塊攻擊警方,警方則以灑水車噴灑水柱驅離。

溫和派的羅哈尼正面對國內、外情勢夾擊。他雖帶領伊朗於2015年與聯合國安理會5個常任理事國加歐盟(5+1)達成伊朗核協定,希望藉此換取國際社會減少制裁、振興伊朗經濟,他今年5月更壓倒性地贏得總統連任。

但川普上任後,美伊情勢又陷緊張,川普看伊朗不順眼、和羅哈尼不對盤,舉世皆知。川普尤其批評前總統歐巴馬任內完成的伊朗核協定「是讓美國尷尬的最糟協定」、「不符合美國利益」。

根據美國國會立法要求,美國總統每90天要向國會確認,伊朗是否遵守協定,下一次預計是20181月中旬。川普10月時雖未直接宣布退出伊朗核協定,但當時他仍警告:「(協定)仍可能全面終止,這是比較可能的結果。」

另根據協定,美國每120天須審視並確認撤銷對伊朗的相關制裁。

法斯社報導指出,抗議人士是受「反革命分子」號召,但未點名任何伊朗反對派團體。法斯通訊社將這場抗爭形容為「反革命的呼聲」。伊朗新聞社和社群媒體報導說,抗議物價演變成2009年舉國出現挺改革的動盪以來最大一波的示威潮。

《蘋果日報》報導,雖然示威者高喊口號要總統難看,但對最高精神領袖哈米尼(Ayatollah Ali Khamenei)只能含蓄批判:「人民這麼窮困,『領袖』還自以為是真主。」伊朗真正大權握在宗教領袖哈米尼手中,他不顧國內經濟現實,撒錢干預外國戰事,出兵敘利亞、插手葉門內戰,都讓人民不滿。

《紐約時報》分析,國際社會在前年伊朗核協議簽訂後解除制裁,但對當地經濟影響猶在,誘發這次示威。伊朗主要靠出口石油賺外匯,基層民眾未受惠,今年8月連任成功的總統羅哈尼承諾振興經濟,但人民看不到成果。青年失業率高達4成,國營企業把持主要產業,還有種種不得民心的法規,新發表的預算案刪減貧民社福津貼,卻大方撥款給宗教及軍事機構;民眾出遊要繳出境稅;貨幣貶值、雞蛋狂漲,政府都不出手阻止,引爆人民怒火。

川普:暴虐政權無法永久
(中央社)
川普曾多次針對伊朗,斥責伊朗政府是「狂熱政權」,並指控伊朗違反國際核子協議,10月時他並拒絕認證這項協議。伊朗核子協議意在遏止德黑蘭當局發展核武計畫。

國務院發言人諾爾特(Heather Nauert)也針對此事發布聲明:「美國強烈譴責逮捕和平示威者,我們呼籲各國公開支持伊朗人民,以及他們對基本權利和終結腐敗情事的訴求。」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30日針對伊朗的抗議示威警告說,伊朗人民想要改變,且「暴虐政權無法永久持續」。

法新社報導,川普在推特貼出2段他於9月向聯合國大會發表演說的影片,影片中他將矛頭指向伊朗政權,伊朗曾被華盛頓當局視為中東地區的頭號對手。

他的推特貼文引述在聯合國演說的話:「暴虐政權無法永久持續,伊朗人民面臨選擇的日子將會到來。全世界都在看!」

川普貼文是他近2天來第2次談到這項議題,這是因為數百名反政府示威者於連續3天的示威抗議中,在德黑蘭大學(University of Tehran)和警方發生衝突。

但數百名反示威者也聚集在德黑蘭大學門口,高喊「處死煽動叛亂分子」以向伊朗政府表示支持。

由伊朗境外社群媒體用戶所分享,但無法獨立驗證的影片顯示,據傳有數以千計的民眾針對伊朗政權在數個城市和平示威遊行,包括科蘭巴(Khorramabad)、桑揚(Zanjan)和阿瓦茲(Ahvaz)在內的城市,遊行群眾還高喊「獨裁者去死」。

川普再次引用他在聯合國演說的話:「全世界都知道伊朗的好人想要改變,且除了美國這個龐大的軍事強權以外,伊朗人民是他們領導階層最害怕的事情。」

法新社報導,伊朗外交部發言人卡薩米(Bahram Ghasemi)則在外交部網站上說:「在美國官員和川普先生投機的發言中,伊朗人民看不到任何價值。」他表示,伊朗人民記得川普禁止他們入境美國,還有「以毫無根據的託詞,在那個國家逮捕許多伊朗人」的作為。

卡薩米說:「這就是為什麼這些官員對近幾天在部分伊朗城市一些遊行的支持,在他們眼中是投機的表現。」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
l   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l   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l   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l   107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外交。
  國防與國防軍事。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司法制度。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中央財政與國稅。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國營經濟事業。
  幣制及國家銀行。
  度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心得評論】
        由於經濟疲弱、物價飛漲,伊朗近日發動了幾十年來規模最大的反政府示威遊行;然而,隨著時間的推進與政府的應對,事情越演越烈,至今發展成要求領袖下台。伊朗民眾原來可能期待新政府上台可以兌現經濟繁榮的承諾,更好的情況是能結束伊朗國際孤立的處境;然而,他們等到的卻是物價高漲、失業率攀升、官員貪腐,甚至在國內經濟需要扶持的同時,國家選擇對外國的戰爭做出援助,無顧國內之急迫情形。一個政府不但無法改善國內的低迷,保障人民的生活,還塑出更糟的情況,對人民造成更大的侵害,引起民眾的不滿似乎也是理所當然;而就後續情形來看,我認為此事件可以從媒體的推波助瀾和政府的作為兩方面進行討論。
        首先,媒體和網路平臺確實促成了這次事件的快速延燒。與過去以傳單號召群眾完全不同,現今的網路平臺使得資訊流通快速,人民很容易就可以找到和自己理念相同的一群人,以此做為行動的基礎,擴大自己訴求的聲量,更能引起政府對主張的重視。然而,資訊流通、民眾勇於發聲固然是好事,在我看來卻也會造成部分隱憂。以這次的示威來說,群眾的響應過於快速地蔓延,可能會造成「並非所有參與的人民都清楚知道訴求」的情況,甚至如果有心人士加以利用,國家內部更加地動盪不安、政權不和平地轉移,對人民來說不一定是好事。並非媒體必須得是一言堂來維持社會秩序,而是在資訊熱絡、散播快速的現今,閱聽人尤應保持清晰的頭腦和明辨是非的能力,以資訊流通的優勢,對國家產生正面的影響。

        再來談談政府作為的部分。或許在極權統治下,不同的聲音是不能被伸張或接受的,目前已有幾位民眾在強力鎮壓下失去了性命,然而,國家應是為了提供人民一個更被保障的生活而存在,若是公權力成為少數人擁有權力的手段,便失去了其公信力和領導權力;因為和政府意見相左或提出批評失去性命,我認為是國家對人民的嚴重侵害。此外,封閉媒體在內部的流通和對外的傳送,也並非好的做法。若是對的事情,何必害怕外界探知詳情;若是錯的事情,又如何能發生?往往在阻擋他人的視線後,發生的事情是難以彌補的巨大傷口。我認為,在示威遊行爆發後,比起以強硬的手段摀上民眾之口,國家更應該傾聽人民為何自己捨棄了和平走上街頭。退一步來說,就算這次順利鎮壓,民眾的聲音也只會暫時沉寂,埋下不知何時會更嚴重地爆發的未爆彈。由此,這次伊朗政府的作為我並不認同,儘管國內的情形相當嚴重、不易解決,強硬的作為也只會造成人民和政府間,甚至是群眾彼此之間的傷害,無論是對於國家的發展、人民的保障,或是掌權者的未來都並非最合適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