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1日 星期四

政一B 李威廷

政一B 李威廷

政一B
李威廷
06114223

[ 標題]

想生孩子沒很難,先準備100萬就好:100對同志爸媽的異國求子辛酸路


[出處]

[內文]

費盡千辛萬苦養育小孩 法律上卻仍只是陌生人

儘管生孩子過程艱辛,同志終究是有能力生小孩的,然而蔡尚文指出,目前同志想生孩子的主要問題,其實有兩個。
第一,同性婚姻合法化尚未通過,同志無法結婚,而單身者是不能以人工生殖生小孩的,這點讓他感嘆:「既然我們有這麼自豪的人工生殖技術,還可以向全世界驕傲,為什麼我們不能讓比較沒有(代理孕母)問題的女同志、或是單身女性來使用?」
第二,問題在「孩子是誰的」。在現今法規下,孩子只能歸給同志伴侶其中一位,這會讓「不是爸爸/媽媽」的一方相當恐懼,覺得自己跟孩子只是陌生人、甚至自認只是代理孕母,這也成了許多爭執的導火線。
而在一方沒有親權的情況下,明明是家長,卻可能連孩子打點滴都不能做決定,一個更荒謬的例子是,曾有位同志將孩子的親權委託給伴侶,後來她去替孩子領護照時,被拒絕了:「政府說,不行喔,你委託給另外一個人了!」
如果異性戀想要小孩不必特地飛到國外去花100萬、400萬,為何同志就必須這般辛苦?當政府高呼拯救生育率的同時,社會上還有一批想生小孩、能生小孩而被禁止生育的伴侶存在,也有200多個同志生下的孩子擁有幸福家庭,卻跟其中一位養育者只是法律上的陌生人。
這一題,該怎麼解?2016年大法官釋憲裁定「禁止同婚」違法只是一個起點而已,若要實踐真正的平權,台灣要走的路還很長,而很多人都還在等待希望。
[相關憲法條文]

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保障。

[心得]
        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有些國家,例如美國,就已經通過了,我覺得那台灣政府以及人民也應該思考台灣的同志族群的權利保障,政府不能只有喊喊口號,或是為了人民的選票才隨口說說,而人民也應該用不同的角度看待這件事情,用同理心站在同志族群的立場想一想他們的感受,不應一直執著於自己既有的思想和眼光,只會一味的反對,不懂得靜下心來好好傾聽,唯有傾聽,才能真正了解其他人的想法及感受,進而發自內心的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然後大家一起採取具體行動。
        再來就是為什麼同志的小孩,他們的親權卻只能歸給一個家長,這個規定我覺得是非常荒謬的,這對於同志族群來說,令他們憤慨的,不只是受到這樣奇怪的規定對待,而且受這個苦更是沒有好的理由。所以雖然大法官釋憲已經說違憲了,但是更多人民以及政府的思想,他們有沒有發現自己舊有的思想也需要改變,進而達到實質的婚姻平權,大家還有一段路要走。我想同志族群因為人數相對比較少,所以同志要走到合法婚姻的目的地,這條路上也比較崎嶇,但我想只要大家一起支持,攜手向前,這條顛簸的路終究會被我們踏平,讓愛,無礙!


政一B 陳孟萱

政一B 陳孟萱 06114255

[標題]台南大學升旗 遭學生舉白布條抗議

[出處]: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920005399-260402
(中國時報)
時間:2017年9月20日  19:06

[內文]
國立台南大學今早舉行升旗典禮,當司儀宣布「全體肅立」,眾人準備唱國歌時遭4名大學生高舉「吾愛黨校」、「光榮我大中華」等白布條,嘲諷抗議;軍訓室主任廖益誠表示,升旗是學校傳統,尊重學生表達意見的行為,但未來是否升旗,應循學務會議程序提出討論。

發起人之一黃愷羚指出,大一時每學期有2次升旗典禮,每年都有學生反應要求取消,才從1學期1次減為1學年1次,然而,學校雖表明升旗典禮可自由參加,但不僅要請假還得扣操行成績,並不合理,已經大四的她也說,希望讓更多人知道學校居然還有升旗這種不合理的事,而且現在不做,以後也沒機會了。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心得評論]
現在的台灣是個言論相當自由的國家,舉凡從學生、青壯年到退休人士都會舉辦集會遊行來表達自己對於現在社會不滿意的地方,我認為言論自由是個對民主國家中的人民是很重要的一項權力,因為透過表達可以說出自己的看法,也能讓政府聽到人民的聲音進而改進或調整社會現況。近年來,也有許多新聞是現在的高中及大學學生在升旗期間向校方抗議,藉此表達自己對學校制度的不滿,我一直認為這對台灣社會是重大的發展,因為在以前的社會是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的,但在現在這充滿言論自由的時代,能適時表達自己的看法將會是未來所需具備的能力,因為能表達自己的看法就能讓大眾知道你的想法,而也會激發更多人去思考問題的重要性,進而達到改變社會現況。在白色恐怖期間,言論自由是人民心中所嚮往卻不敢奢求的,因為在當時的年代是個連不小心說到一個關鍵字可能就會帶來殺身之禍的年代,更不可能有人民有勇氣在大庭廣眾下發表自己的言論,但現在是個能隨心所欲發表自己看法及觀點的年代,我們更應該好好的去使用我們的權力讓社會聽到人民的聲音。

政一B 郭安柔

姓名:郭安柔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1
時間:20170918 18:29

【標題】中山女中狼師性騷擾案 苗博雅:校方處理有缺失!
【內文】
台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日前發生教師性騷擾學生案件,家長多次向校方陳情未果,該名男教師依舊在校任職,家長忍不住公開發聲;對此,苗博雅認為中山女中處理有缺失,如此聲譽卓著的學校,卻對法令不熟,讓人訝異。
台北市傳出有一名高中男老師對多名女學生性騷擾,除了開黃色笑話外,甚至趁女學生失戀或以教學為由,做出擁抱或撫摸大腿等行徑,但學校開完性平會後,只對該名教師做記過處分,請假一年後又可重返校園,引起家長反彈。而教育局除了強烈譴責師對生性騷擾事件,也要求學校依法嚴懲,教師如果有性騷擾情節嚴重者,按教師法最重可處停聘、解聘或不續聘處分。
苗博雅認為校方處理有缺失,因為中山女中有4名受害者檢舉該名教師,而校方性平會只將他們列為利害關係人,並未主動告知調查進度及處理結果且在調查結束後,也未告知受害人有對調查結果申復的權利,導致部分受害人即使認為校方處理不當,也不知如何處理。
苗博雅也指出,該名被檢舉的教師還兼行政職,課餘時間有許多和學生接觸的機會,而與學生互動逾越分際,在學生之間早已有傳聞,部分學生甚至會告誡學妹要小心那位老師。校方在經學生正式提出檢舉後,也完全未說明處理情形,導致部分知情的學生及家長感到相當疑惑,擔心加害人未來會繼續任教會有更多跟學生相處的機會,也憂心不知情的學生會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苗博雅提到,《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6條規定,在不揭露當事人姓名身份的情況下,學校調查校園性騷擾事件,可以視情況就相關事項、處理方式及原則予以說明,並得於事件處理完成後,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將事件之有無、樣態及處理方式予以公布。但家長請求校方依法說明時,校長卻主張依法必須絕對保密,完全拒絕說明情況,顯然是「誤解」性別平等教育法的規定;而如此聲譽卓著的學校,卻對法令不熟,讓苗博雅非常訝異。
然而,苗博雅說,台北市教育局對此事的處置明快,值得肯定。但她更希望中山女中能夠依照法律規定,作出積極正面的處理,真正維護學生權益;苗博雅也強調,是因為顧念到被害者的權益,以及與中山女中師生校友的情感,所以表達的很客氣,但若是校方仍然一意孤行,護面子大過顧學生,她也不會再客氣了。
【相關憲法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心得評論】

從古至今,舉凡性侵害、性騷擾、性歧視等案件層出不窮。令其完全停止為不可達到之嚮往,然而我認為使其案件數減少卻值得大家共同努力。從幾年前台灣南部某特教學校的集體性侵案件至今日的中山女中狼師性騷擾案,這兩者皆有個共同點:體制的壓迫與受害者的沉默。這現象已不只關係到一個學校、一個小區;而是全國性以及全球性議題。從前陣子韓國電影《熔爐》接露聾啞學校性侵案件、以及美國獲得奧斯卡最佳影片的《驚爆焦點》批判性侵案件的保密文化再到紀錄片《印度的女兒》探討德里公車輪暴案,皆清楚表明此類案件是各國政府急需正視與解決的課題。然而許多有力人士卻倚仗權勢運用由上而下的系統行為,對被害者施加壓力使其成為沉默的羔羊。在美國有些地方的幼兒園會運用遊戲的方式引導孩童了解何謂「性騷擾並教導­其如何防範與自我保護,但性騷擾、性侵害等案件依舊持續性發生。反觀台灣對於性教育的觀念仍舊趨於保守,我認為要減少此類案件,需要針對孩童有一套完善的課程設計外,對於孩童父母的性知識教育也十分重要。除了性教育知識,從小訓練孩童勇於爭取自身權益、反抗體制不公也是十分重要的課題。

政一B王亭勛

姓名:王亭勛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0

日期:2017年09月20日10:33
標題】高普考錄取率創23年次高 近百博士搶36K7人錄取
【內文】
考試院上午舉行2017年高考三級暨普考放榜典禮,報考人數總計92385人(高考三級4

6249人、普考46136人),全程到考67086人,全程到考率72.62%,總計錄取5917人(高考三級3155人、普考2762人),平均錄取率8.82%創下23年來高普考次高,公職窄門不再。但普考錄取約月薪35千元的基層公務員,有97位博士報考、僅7人錄取。扣除倂採筆試與口試的高考三級客家事務行政等6類科,本次考試總計錄取5858人(高考三級3096人、普考2762人),平均錄取率8.73%(高考三級9.66%、普考8.00%)。官員說,高考三級須大學畢業才能報名,考上後為薦任6職等,薪水約46千元;普考高中畢業就可參加,考上後為委任3職等,薪水約36千元。考選部統計,本次普考有97名博士報考,錄取的2千多人中,有7名博士;高考三級有213名博士報考,3千多名錄取者中,僅20名博士。本次錄取人員平均年齡,高考三級與普考均28歲多,年齡最大的是高考三級電子工程類科有64歲錄取者、就職一年就要退休,年紀最早的是普考消防技術類科有20歲的錄取者。放榜典禮由考試院副院長李逸洋主持點榜,隨後將到國家考場一樓貼榜。李逸洋受訪時表示,經濟景氣復甦與少子化,是報考人數減少、錄取率上升的主因,也不排除與年改緊縮公務員退休福利待遇有關。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18: 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憲法第85: 公務人員之選拔,應實行公開競爭之考試制度,並應按省區分別規定名額,分區舉行考試。
非經考試及格者,不得任用 。
心得評論:
我對於這次公務人員考試錄取率上升感到相當意外,因為在這個工作不好找的時代背景下,
或許就如同內文所提到的是受到政府政策以及景氣回溫的影響才有這種局果,
但錄取率的上升著實地是給想擔任公職的人打了一劑強心針。
其中我最有感的一段是錄取結果中有20歲的年輕人也有64歲的年長者
這件事確實地告訴我們憲法保障人權是不分年齡的。

政一B胡雅淳

姓名:胡雅淳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02

〔標題〕

NCC:直播業者自律 比政府介入適當

〔日期與出處〕2017.09.21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709210117-1.aspx
〔內文〕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1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台與內容事務處簡任視察林慧玲今天表示,網路直播屬於網路新興服務之一,直播平台業者自律,會比政府介入更適當,NCC會持續關注發展狀況。

隨著網路直播盛行,民進黨籍立委余宛如上午在立法院舉辦「直播不NG,準備創新機」記者會,邀請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執行長、政大廣電系教授黃葳威等人與會,要求政府正視直播熱潮,完善網路直播發展環境。

余宛如表示,網路直播行銷等數位經濟,打破以往交易確認機制,曾有青少年利用家長手機、信用卡在直播平台上大方送禮,而直播內容分級難以落實。目前仍無政府機關勇於針對直播經濟各面向承擔責任。

她說,行政院應盡快協調可行機制,但應持開放態度面對,與民間合作健全產業發展秩序,而非一味管理限制。

黃葳威表示,根據白絲帶關懷協會發表的2017年台灣青少兒(小三到大三)直播族上網趨勢調查報告發現,針對全台灣22縣市系統抽樣小三至大三在學學生,取得1萬6169份有效問卷,其中約6%為直播族。

黃葳威說,青少年直播族每週在電視、上網及手機使用較一般青少年學生多出2小時,但每週運動時間則低於一般青少年學生近2小時。

林慧玲表示,業者自律措施會比政府介入適當,目前其他民主國家對於網路直播也是回歸到一般法律規範,若內容涉及情色暴力,就回歸到兒少法。NCC會持續關注,也與其他機關成立「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

2017年台灣青少兒直播族上網趨勢調查報告是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與政治大學所做,訪問時間為民國105年11月到今年1月,針對全台22縣市190所學校,發出1萬6500份問卷,回收1萬6169份有效問卷,在95%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正負5個百分點以內。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自由。
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評論
近年來網路媒體平台盛行,網路直播儼然成為一種新趨勢,公開交友、產品販售以及節目製播等等範疇皆時有所聞。然而其中也隱藏許多危機,直播管道取得方便難以過濾品質及控管腥羶色等內容,對未成年少年及兒童容易造成不良影響,販賣商品更有可能因業主贊助要求而廣告不實。除此之外,透過直播也有可能侵害他人隱私,為了吸引更多人關注不顧他人觀感或嘗試更危險行為以求閱聽率。我認為比起政府介入,此時媒體自律更重要。媒體本身應依據網路規範及現行法律設置自我檢查機制及同業規範,確實實施分級制度、調查內容可信度及直播經濟帶來的詐騙等問題,而使用者更應成為守門人,自行抵制檢舉不良內容。藉由各方一同維護,在憲法保障言論及媒體自由下,開創多元安心的直播環境。

政一B 杜鎧佑

班級:政1B
姓名:杜鎧佑
學號:06114241

【標題】

陸男同志遭強制治療 精神病院敗訴確定

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709200089-1.aspx(中央通訊社)
時間:2017/09/20 11:50


【內文】
大陸河南一名男子只因為同性戀,竟遭精神病院以「性偏好障礙」的名義施以強制治療19天。事後男同志提告,法院判院方公開道歉並賠償。精神病院原本不服判決上訴,但日前已撤訴認賠。

不料,當天一大早,他才剛起床,就被破門而入的妻子、哥哥等親屬壓倒、綁住,送往河南駐馬店市精神病醫院。

儘管一再表示自己沒有精神疾病,余五仍被院方以「性偏好障礙」的名義硬留下來,換上醫院的病服。在接續的19天,院方還以捆綁、餵藥、打針等方式「治療」他,並拒絕他妻子以外的人到院探望,所幸余五最後靠朋友報警而獲救。

經警方協調,精神病院同意在2015年10月26日為他辦理出院手續。但余五認為,自己被強制治療19天,受到很大的傷害。「醫院把我關起來,捆綁、餵藥,就因為我是同性戀。」

2016年5月17日,余五將駐馬店市精神病院訴至法院,要求賠償精神損失人民幣1萬元。

6月26日,駐馬店市驛城區法院下達判決書,一審認定駐馬店市精神病院侵犯余五的人身自由權,判決院方公開道歉,並處賠償精神撫慰金5000元。

駐馬店市精神病院原本不服判決,上訴至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但日前已主動撤回,本案維持一審判決確定。報導指出,余五出院後,已經離開故鄉河南,遠赴浙江打工維生。

同志告贏精神病院,今年7月經媒體披露後,曾引發社會關注,還有國際媒體為此探討中國大陸同志人權。

【相關憲法條文】
第八條:人民之身體自由應予保障。
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保障。

 【心得】
筆者認為「同性戀」是目前不管是台灣或是大陸,甚至是全世界各地的一個熱門且具爭議的一個議題。
雖然同性戀在台灣已經基本上已經享有「被尊重、被包容」的權利,但同性伴侶至今仍然無法享有和異性戀一樣擁有「結婚」、「領養小孩」等權利。而前陣子發佈的大法官第748號釋憲文也認為「現行法律未保障同性婚姻已違憲」,此釋憲文的意義等同宣示台灣即將和美國等西方國家並駕齊驅,加入通過同性婚姻國家的行列。
不過社會上卻是有「修民法」和「另訂專法」兩種不同的主張,且有很多較為保守的人仍然強烈反對同性婚姻並譴責大法官的解釋,這也讓台灣邁入同性婚姻國家行列之路變得坎坷,後續的發展也值得我們持續關注。
筆者認為,憲法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保障」應該包含「兩個人之間談戀愛和結婚的權利」,不應受到限制,但我也認為應該經由社會充分的討論、政府謹慎的評估之後,聽取民意的趨向,再進行修法。
筆者認為透過大陸的這則新聞,我們可以了解到每個人本應擁有一顆尊重包容的心,去對待每個人,即使我們不認同他們。

政一B 蔡佩璇


大事記

政一B 蔡佩璇 06114230

倡同工同酬 薪資無性別差異


出處: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918000607-260301 (中時)
時間:2017年09月18日 04:11

內文:

       台塑集團旗下南亞電路板公司錦興廠所屬的企業工會於日前在其社群臉書上面PO文關於年度調薪計畫:「106年度調薪確定,南電今年虧損嚴重,經與董事長多次艱難談判爭取,確定男生調薪800元,女生調薪650元,10月5日正式調整」。近日這則媒體報導一出,頓時引起職場譁然,隨即很快就被當事人(事業單位企業工會)立即澄清後,終告誤會一場。
       
      究其原由,由於該企業工會之公告文字過於簡化,公告文一出立即引發誤解引來職場撻伐痛批認為雇主違反性別歧視,始料未及。隨後,工會重新補充寫了一份新公告,強調並解釋加薪金額會有差異是因為男生其職務為「操作員」需負責操作機台,危險性高;而女生其職務為「作業員」是以後段工作為主工作內容不同,並非因性別歧視而有待遇不同。
       
      「同工同酬」一詞的概念是為兩性平權之提升,尤其在勞動職場上即為性別歧視之禁止,在現行勞動法令亦有明文規定如《就業服務法》中第5條 :「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心得:
       在女權意識逐漸高漲的現今,工作職場已經與以往相差甚遠,任職同樣工作應以相同薪水待之,不再是男性薪水比女性來的高,不論性別,只論實力已是現代人所追求的實質正義。
      

         行政院主計總處於今年2月統計表示,105年台灣女性工作者平均薪資是男性工作者的86%,也就是說女性工作者的薪資普遍低於男性工作者約一成以上之多。換句話說,女性工作者若要達到與男性工作者相同之薪資,就可能必需要比男性多工作52天之譜。
      
         政府若對於在性別工作平等法的落實,也亦趨完整,也給在未來即將進任職場的新鮮人來說,有政府的完善制度下,未來面臨就業時會遇見的問題,也能省心不少。

相關憲法條文:
第7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大事記範例

這是老師去年另一門課的大事記作業,讓同學作為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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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陳筱涵 04115153

APEC會議週今登場 聚焦再生能源發展

時間:20160411 16:45 
隨著全球暖化問題日趨嚴重,發展碳排量較少之再生能源成為APEC重要課題。為呼應去年APEC部長會議的共識,在124年前減少45%之能源密集度和119年達成雙倍再生能源發展。

本次我國主辦APEC週之會議主題訂為「APEC區域如何實現全球氣候變遷大會(COP21 發展永續及具彈性能源之共識」。

105年亞太經濟合作(APEC)第46次新及再生能源技術專家小組,及第47次能源效率及節約能源專家小組,今(11)日至15日在台中舉行為期一週之聯席會議與相關工作坊討論會議(EGNRET & EGEE&C Joint Meeting and Associated Events)。

本次會議有10個亞太經濟合作會員體之代表參加,與區域內政府官員、專家學者交換於政策、技術等方面之發展經驗,共同商討亞太區域未來能源發展策略,推動APEC區域永續能源發展。

心得:
隨著人口的上升佐著無窮的慾望,導致礦物上資源的遞減和生物環境的破壞。為了達到目的地,人類不擇手段攫取他人利益,無論是日前第一強國抑或奮力想讓自己擠身幾強的國家都忽略了一個嚴重的議題:能源的成本以及生態圈的浩劫。如果說工業化程度是判斷一個國家先進程度的重要指標,那麼石油將會是其主要能源供應者,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石油帶給我們的便利性和交通便捷固然很好,卻很難不發現它伴隨著環境污染以及不可復原性的捆擾。生物的本能是孕育下一代,人類的使命是保護生物可以永續的傳承下去。為了延續人類的生存,現今使用了降低環境造成負擔且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永續能源,太陽能。事實上,不單單只有太陽能符合上述條件,有許多綠色能源(不造成環境污染)也是我們可以列入開發的對象,即使這些綠色能源共同缺點乃效率普遍不高,然為了締造出給下一代更良好的環境,我們勢必要為自己的所做的過錯負起責任也必須要善用身邊資源拯救地球。減少一分垃圾,多一分生存空間,你的每一個行動都一滴滴的塑造地球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