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一B 李威廷
政一B李威廷
06114223
[ 標題]
想生孩子沒很難,先準備100萬就好:100對同志爸媽的異國求子辛酸路
[出處]
[內文]
費盡千辛萬苦養育小孩 法律上卻仍只是陌生人
儘管生孩子過程艱辛,同志終究是有能力生小孩的,然而蔡尚文指出,目前同志想生孩子的主要問題,其實有兩個。
第一,同性婚姻合法化尚未通過,同志無法結婚,而單身者是不能以人工生殖生小孩的,這點讓他感嘆:「既然我們有這麼自豪的人工生殖技術,還可以向全世界驕傲,為什麼我們不能讓比較沒有(代理孕母)問題的女同志、或是單身女性來使用?」
第二,問題在「孩子是誰的」。在現今法規下,孩子只能歸給同志伴侶其中一位,這會讓「不是爸爸/媽媽」的一方相當恐懼,覺得自己跟孩子只是陌生人、甚至自認只是代理孕母,這也成了許多爭執的導火線。
而在一方沒有親權的情況下,明明是家長,卻可能連孩子打點滴都不能做決定,一個更荒謬的例子是,曾有位同志將孩子的親權委託給伴侶,後來她去替孩子領護照時,被拒絕了:「政府說,不行喔,你委託給另外一個人了!」
如果異性戀想要小孩不必特地飛到國外去花100萬、400萬,為何同志就必須這般辛苦?當政府高呼拯救生育率的同時,社會上還有一批想生小孩、能生小孩而被禁止生育的伴侶存在,也有200多個同志生下的孩子擁有幸福家庭,卻跟其中一位養育者只是法律上的陌生人。
這一題,該怎麼解?2016年大法官釋憲裁定「禁止同婚」違法只是一個起點而已,若要實踐真正的平權,台灣要走的路還很長,而很多人都還在等待希望。
[相關憲法條文]
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保障。
[心得]
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有些國家,例如美國,就已經通過了,我覺得那台灣政府以及人民也應該思考台灣的同志族群的權利保障,政府不能只有喊喊口號,或是為了人民的選票才隨口說說,而人民也應該用不同的角度看待這件事情,用同理心站在同志族群的立場想一想他們的感受,不應一直執著於自己既有的思想和眼光,只會一味的反對,不懂得靜下心來好好傾聽,唯有傾聽,才能真正了解其他人的想法及感受,進而發自內心的支持同志婚姻合法化,然後大家一起採取具體行動。
再來就是為什麼同志的小孩,他們的親權卻只能歸給一個家長,這個規定我覺得是非常荒謬的,這對於同志族群來說,令他們憤慨的,不只是受到這樣奇怪的規定對待,而且受這個苦更是沒有好的理由。所以雖然大法官釋憲已經說違憲了,但是更多人民以及政府的思想,他們有沒有發現自己舊有的思想也需要改變,進而達到實質的婚姻平權,大家還有一段路要走。我想同志族群因為人數相對比較少,所以同志要走到合法婚姻的目的地,這條路上也比較崎嶇,但我想只要大家一起支持,攜手向前,這條顛簸的路終究會被我們踏平,讓愛,無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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