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1日 星期一

政一B楊明境

姓名:楊明境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12

【標題】美國務院宣告 全面執行川普旅行禁令

【時間】2017/12/09 15:43
【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12090117-1.aspx(中央社)

【內容】
(中央社華盛頓8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國務院今天表示,已經開始全面執行總統川普的旅行禁令,限制6個穆斯林為主國家人民赴美。最高法院4天前裁定,在等待上訴結果出爐期間,允許實施旅行禁令。

路透社報導,川普的旅行禁令要求美國駐海外使領館「加強審查能力」,並指示國務院及國土安全部,限制6個穆斯林為主國家人民入境美國,包括查德、伊朗、利比亞、敘利亞、索馬利亞與葉門,此外還包括委內瑞拉及北韓。

國務院今天發布聲明表示,在新的審查程序推動之下,不會撤銷任何簽證。只要「各國與美國政府合作,確保美國公民安全」,美國無意永久立下禁令,甚至也可能解除禁令。

川普競選時曾經承諾「完全且徹底禁止穆斯林進入美國」,自從他上任後一週宣布至今,他致力執行的旅行禁令一再面臨法律挑戰。

最新執行的旅行禁令是川普政府第3個版本。下級法院允許把北韓與委內瑞拉納入規定。

6個穆斯林為主國家持續提出挑戰,控訴這道禁令出於宗教歧視、違反美國憲法,同時是移民法所不允許。

最高法院4日批准川普政府的請求,排除了部分阻礙旅行禁令的兩項禁制令。儘管在下級法院持續有法律挑戰,但最高法院的決定使得禁令得以執行。有2名自由派大法官抱持異議。(譯者:中央社林宏翰)1061209

【相關憲法條文】
7條(平等權)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0條(居住遷徙自由)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13條(信教自由)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22條(基本人權保障)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23條(基本人權之限制)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37條(總統公布法令權)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相關人權宣言條文】
1
  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

2
  人人皆得享受本宣言所載之一切權利與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他種主張、國籍或門第、財產、出生或他種身分。且不得因一人所隸國家或地區之政治、行政或國際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區別,無論該地區係獨立、託管、非自治或受有其他主權上之限制。

7
  人人在法律上悉屬平等,且應一體享受法律之平等保護。人人有權享受平等保護,以防止違反本宣言之任何歧視及煽動此種歧視之任何行為。

13
  一、人人在一國境內有自由遷徙及擇居之權。
  二、人人有權離去任何國家,連其本國在內,並有權歸返其本國。

18
  人人有思想、良心與宗教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其改變宗教或信抑之自由,及其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私自以教義、躬行、禮拜及戒律表示其宗教或信仰之自由。

28
  人人有權享受本宣言所載權利與自由可得全部實現之社會及國際秩序。

29
  一、人人對於社會負有義務;個人人格之自由充分發展厥為社會是賴。
  二、人人於行使其權利及自由時僅應受法律所定之限制且此種限制之唯一目的應在確認及尊重他人之權利與自由並謀符合民主社會中道德、公共秩序及一般福利所需之公允條件。
  三、此等權利與自由之行使,無論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違反聯合國之宗旨及原則。

【心得】
    國家安全及居住遷徙自由如何皆能獲得保障?是川普政府應該去衡量且重視的問題,而非一味地去限制甚至歧視穆斯林。伊斯蘭教最原本的教義並非恐怖主義,其他勉勵人向善的宗教也並非如此。因此,川普政府應當去加強有不良紀錄或通關時的審查,而非將那六個主要為穆斯林的國家的人民限制其進入美國,搞得好像穆斯林都是恐怖份子一樣,信了伊斯蘭教都會變恐怖份子。
    川普政府發布的禁令,對比我國憲法,有違反憲法第十條人民有居住遷徙自由的疑慮。而且這項禁令專門針對六個主要為穆斯林的國家,再加上川普競選時曾經承諾「完全且徹底禁止穆斯林進入美國」,很明顯地歧視穆斯林,對比我國憲法,其違反憲法第七條(平等權)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更把人權的保障不當成一回事。再者,我國憲法第十三條,人民有信仰宗教自由,保障人民的信仰,與信不信仰的自由。


政一B 陳品璇

姓名:陳品璇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9

【標題】公投下修至18 新增60萬票
【出處】https://tw.news.yahoo.com/公投下修至18-新增60萬票-215010141.html
【內文】立法院昨天處理《公投法》修正草案,公投年齡下修至18歲、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等50條無爭議條文完成二讀;中選會估計,修法後將增加60萬名投票公民。至於公投門檻、領土變更之複決是否納入公投項目,及兩岸政治協議強制公投等7項,因朝野仍有歧見,暫予保留,但預計最快下周二全案將可完成三讀。
現行《公投法》無論是提案、連署或過關門檻都相當高,因此,長年來都被稱為「鳥籠公投」,人民意志因該法的嚴格限制而難以展現;修正草案在去年初審通過後,於昨日交由立院院會處理。
院會處理前,朝野先進行協商,有50條修正草案在朝野高度共識,已先由院會進行二讀。其中包括公投最低投票年齡從20歲下修至18歲;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改由中選會或地方縣市政府受理審核;公投成案後可設辦事處募款;主管機關公告公投結果起2年內,不得再就同一事項重提公投等。
此外,包括公投提案門檻從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總人數的千分之5,降為萬分之1;連署門檻從5%降為1.5%;通過門檻改為簡單多數決,但同意票須達投票權人總額4分之1;行政院有公投發動權;「領土變更之複決」是否納入公投項目;兩岸政治協議強制公投;不在籍投票納入公投等7項條文,因朝野仍有歧見,決定由各黨團帶回討論。
其中,最具爭議的草案就屬全國性公投的適用項目。因最初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提出的版本,是將「領土變更複決」納入其中,但因事涉敏感,民進黨自行踩下剎車,但時代力量不僅主張納入憲法修正案的複決、領土變更案的複決,還進一步主張要納入新憲法的制定。
對此,民進黨團態度保留,國民黨、親民黨則堅持反對,並於昨日協商時表明,國號、領土變更等敏感項目不得列為公投討論項目。
【相關憲法條文】

17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129 條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130 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136 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以法律定之。

【心得評論】

我認為年滿18歲的青少年,已具有思辨能力,有權決定國家政策的導向,而且現在各種選舉的投票率普遍都不如以往,既然年長的公民不願干政,而年輕份子有熱情想改變台灣、想讓台灣更好,那為何不開放給18歲以上20歲以下的青少年有選舉的權利?雖然公投的議題涉及政治因素較敏感,但我相信不論投票結果怎麼樣,這個結果都是全國國民要一起承擔的,並不會因為18-20歲的青少年參與就有所改變。

政一B 鍾孟玲

政一B 鍾孟玲 06114204 

標題: 杜特蒂下令警方重掌掃毒 人權團體憂街頭槍斃重演

時間:2017/12/06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275603

內文:

菲律賓總統杜特蒂(Rodrigo Duterte)上任後強力掃毒,衍伸出許多人權問題。杜特蒂今(6)日宣布,掃毒行動將延長一年,掃毒行動任務也將再度回到菲律賓警方手中。人權團體憂心,街頭又將有許多人未經審判就遭殺害

菲律賓總統杜特蒂今(6)日宣布,掃毒行動將延長一年,馬拉坎南宮同時公布杜特蒂簽署的行政命令,指示警方配合緝毒署,加入行動。(資料照,歐新社) 綜合外媒報導,杜特蒂今天在馬拉坎南宮主持儀式時說:「當提到毒品議題,我希望能夠解決這個問題,或許再多給我一年。」馬拉坎南宮同時公布杜特蒂簽署的行政命令,指示警方配合緝毒署,加入掃毒行動。

杜特蒂曾在競選期間時說,將以3至6個月時間解決毒品問題,但期限到後,要求再延長6個月。杜特蒂也曾在今年10月10日表示,掃毒的任務將由緝毒署執行,但因為人手不足,毒品交易再度氾濫,讓他不得不讓警方重掌掃毒的任務。

人權團體憂心,掃毒行動若讓警方重新主導,街頭又會再度上演毒販未經審判就遭槍殺的事件。對於人權團體的批評,杜特蒂態度強烈的回應:「你們全部都可以去死了。」他接著對人權團體說:「我不希望菲律賓人在我的任內變成傻子,你們可以在別的時間點讓這件事發生,但絕不能是在我的任內。」
  • 相關憲法條文/世界人權宣言:
  • 憲法第 8 條
  •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
    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
    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
    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
    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 憲法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 人權宣言第3條 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與人身安全。
  • 人權宣言第8條 人人於其憲法或法律所賦予之基本權利被侵害時,有權享受國家管轄法庭之有效救濟。
  • 人權宣言第9條 任何人不容加以無理逮捕、拘禁或放逐。
  • 心得:
  •     菲律賓總統杜特蒂的掃毒行動在實行的初期便引起國際關注-嚴刑逼供和直接槍殺。這樣的方法之激進和過當,似乎與過去台灣的歷史有其相似之處,甚至不用提到比例原則的手段適當性,在死刑存廢都是爭議的如今,這樣的處理方法很難使我苟同。
  •   而我也對這樣的分法是否真的能使毒品議題在菲律賓完全消弭保持存疑。嚴苛的法律之下,人民便會遠離毒品嗎?毒品所能帶來的巨大收益、有人對毒品已嚴重上癮......,有太多狀況讓我懷疑這樣的掃毒行動是否真的能達成目的。

政三B 郭維軒

班級:政三B
學號:04114232
姓名:郭維軒


標題:反勞基法修法 警驅離佔據凱道民眾
出處:今日新聞  2017125日00:22https://m.nownews.com/news/2656392?from=msearchlist
作者:王揚宇、楊淑閔


報導內文:
不滿勞基法修法,勞工團體等抗議民眾,4日晚上9時先佔據中山南路、青島東路及西路口,晚間1130分左右步行至凱道。警方在5日凌晨一過進行驅離行動。
反對勞基法修法的抗議民眾,在4日晚間910分左右,從立法院群賢樓步行到立法院正門丟冥紙;警方在晚上941分舉牌,向抗議民眾說明他們阻礙交通,違反集會遊行法,要求離開。
勞工團體在4日晚上1018分左右宣佈活動結束,但仍有30名抗議民眾在中山南路人行道聚集。
4日晚上1120分左右,抗議民眾陸續從立法院走到凱達格蘭大道路中坐下;警方在晚上1152分第三次舉牌警告,要求民眾撤離。
之後警方第四次舉牌警告,接著約在5日凌晨一過,警方將抗議民眾一一帶上警方的巴士,強制驅離。

相關條文:
1.憲法第 14 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2.憲法 15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心得:
  臺灣勞工面臨的主要問題有兩個 。一個是工時太長,一個是薪資過低。所以勞動政策的重點改革核心就是,年總工時要減少。
  台灣的勞工非常辛苦,臺灣人的工作時數很長,是世界有名的。要解決這個問題,在每週40工時制度實施後,我們也要真正來落實周休二日。  如果真的非加班不可,至少,甚至還要更多。將來,我們要研擬提高加班費的計算標準。
  一例一休和周休二日,多少還是有些差異。提高加班費的計算標準,算是有入法。一例一休當時的說法,是做為周休二日過渡的存在。

政一B 許巧頤

班級:政一B
姓名:許巧頤
學號:06114224

【標題】美國會議員頻傳性騷 又一眾議員辭職

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712090030-1.aspx
【時間】2017/12/09 10:39
【內文】
(中央社華盛頓8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法蘭克斯(Trent Franks)今天突然宣布即刻辭職,他正面臨有關不當性行為的道德檢驗。美國媒體報導,女性下屬擔心法蘭克斯想和她們發生性關係。

法新社報導,來自亞利桑那州、曾任8屆議員的法蘭克斯昨天宣布,他將於明年131日辭去眾議員一職。他在聲明中承認,曾與兩名女性員工討論代孕問題,但沒有提供相關討論細節。

美國媒體報導,他今天在新的聲明中說,他會立即退出自己在國會一席。

美國政治新聞機構Politico引述國會消息來源說,據悉有人控告法蘭克斯,並報導兩名女性下屬踢爆的指控。

法蘭克斯詢問這些員工,能否為他和妻子代孕。他說自己和妻子長年為生育傷透腦筋。

但這些助理擔心,法蘭克斯是要和她們發生性關係。她們不太清楚他要以性行為或人工受精的方式讓她們懷孕。法蘭克斯反對墮胎權及排出胚胎的手術。

消息來源透露,一名前任員工也指控法蘭克斯讓一名女助理閱讀一篇如何知道自己與某人戀愛的文章,試圖說服她彼此已陷入情網。一名女性相信,自己拒絕法蘭克斯後被針對。她告訴共和黨領袖,過去她能聯絡法蘭克斯,事發後便無法再與他接觸。

發言人今天表示,法蘭克斯否認所有指控。

法蘭克斯是繼民主黨籍的眾議員柯尼爾斯(John Conyers)和參議員佛蘭肯(Al Franken)後,本週第3名在遭控不當性行為後宣布辭職的國會議員。(譯者:中央社梁元齡)1061209
【相關憲法及法律條文】
7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性騷擾防治法
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心得
近期好像常在新聞上看到性騷擾事件的發生,這樣的事情不只是發生在美國國會,甚至可能是我們生活周遭的各個角落,並且也不只有單一性別受到侵害,其實包括在我們日常生活的對話中也很常聽到冒犯到大家的有關性別的用字,甚至是故意的開玩笑,但是這樣一點都不好笑,若是當事人也可能覺得非常不舒服。


我覺得比起去懲罰這些加害者,更重要的是要落實性別教育,這樣才是最根本能夠解決問題的辦法,讓大家對彼此的性別認知以及自我身體重要性有更深的認識,才能夠知道保護自己很重要所以也不要去侵害其他人。

社三B李筱珺

標題:

重判酒駕女 烘焙師姊︰仍抱一絲渴望

出處:自由時報 社會新聞http://m.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159156
時間:2017/12/11
內文: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有2次酒駕前科的台中市金錢豹酒店陪酒女子顏子娠,上月14日酒後駕駛賓士車,撞死烘焙師陳育邦,顏女還想湮滅證據脫罪,目前持續羈押中,陳男家屬辦完喪事後,其姊陳育芳在臉書強調,未來將面臨漫長訴訟,但家屬願竭盡全力打官司。

呼籲全民連署反酒駕

陳育芳還說,「因為對方(顏女)的無視法律和僥倖投機,而少了一位家人」,「我們更不能接受讓這樣的累犯,有機會再肇事」,只要有讓顏女被重判的機會,亡者家屬都不會放棄,「心底深處仍有著一絲絲對正義的渴望」。
陳育芳前晚在雅妃烘焙坊的臉書粉絲專頁中,呼籲大家針對反酒駕連署,除了全民反酒駕連署,她也連結酒駕鞭刑、酒駕致人於死者唯一死刑的連署網址,她強調,顏女無視法律和僥倖投機而撞死弟弟,無論賠多少金錢都沒有用,弟弟消失了,顏女關再久也無法弭平家屬的痛苦,但家屬不能接受讓這樣的累犯,有機會再肇事,只好走上訴訟。
她表示,未來將面對煎熬又冗長的訴訟程序,但「我們都不會放棄」。她強調,關心此案的人,如果想為「帥主廚」做一點事,想幫陳爸、陳媽與姊姊的忙,請盡力發聲,透過連署與投書,促使執政者重視酒駕的嚴重性,進而提出遏止政策
相關憲法法條:
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77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
之懲戒。
心得:
酒後駕車撞死人之狀況層出不窮,但往往肇事逃逸者更多,對於自己酒後駕車還撞死人之事抱著僥倖的心態,確實不可取,我也支持反酒駕連署以及酒駕致人於死者唯一死刑的連署作為,你都可以因為自己喝酒開車去犧牲自己的人命了,司法也有權將你嚴厲制裁!

政三B 崔永力


標題:六千法輪功盛大排字 成台灣中正紀念堂奇景


出處:【大紀元20171210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

內文:【大紀元20171210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近六年來,每年都有超過6千位法輪功學員在台灣中正紀念堂前排字,規模盛大,場面壯觀,散發祥和、光明、殊勝的正面能量,成為中正紀念堂一道奇景。
法輪功學員自2000年開始在台灣舉辦排字活動。18年來擔任圖像設計的吳清祥表示,很多遊客本來是來中正紀念堂玩的,但他們停在旁邊一直看、一直拍照,應該是看到排字覺得很特殊,之前從來沒有看過的緣故。
今年適逢李洪志大師洪傳法輪大法25周年,與蒞臨台灣講法20周年,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副理事長黃春梅說,為了紀念李洪志師父19971116日和20日親臨台北三興國小及台中霧峰農工講法,奠定法輪功洪傳基石,每年的台灣法輪大法修煉心得交流會(法會)都訂在11月份的某個週日,前一天則有盛大的排字與集體煉功等講真相活動。
黃春梅表示,始於2000年的排字活動,以湖北武漢法輪功學員多年前的排字作爲參照,「台灣是大陸以外學員最多的地方,有排字的便利條件,每年排出新的圖像展現大法的美好,也體現大法弟子的整體配合、協調一致的風範」。
2017 6400法輪功學員台灣排字「助師正法 法正乾坤」
20171125日約6,400名來自台灣及世界各地部分法輪功學員,齊聚在中正紀念堂前排字,雖然台北有較大雨勢,但他們風雨無阻,排出壯觀圖像「助師正法 法正乾坤」。
吳清祥表示,在中正紀念堂的現場,四周都留有空間讓遊客行走,管理單位提供的場地,長寬各90公尺。他說,「我們在8,100平方公尺的範圍,盡量把排字的場地做到最大,讓更多學員有機會參與。今年的圖像是女大法弟子兩腿雙盤,單手立掌發正念,在上、下方是『助師正法 法正乾坤』八個字,女大法弟子的左右各有一朵蓮花,兩側是中國傳統的吉祥如意圖案做邊框。」
今年排字圖像「助師正法 法正乾坤」的內涵,吳清祥說,在人類道德急速下滑的亂世,李洪志師父洪傳法輪大法,大法正乾坤救度眾生,法輪功學員修煉「真、善、忍」,在日常生活中做一個好人,如濁世中的一朵清蓮。
他表示,江澤民集團造謠污衊法輪功,世人被中共的謊言所蒙蔽,10多年來大法弟子頂著壓力,堅持不懈講真相「助師正法」,讓世人瞭解共產黨的邪惡本質,尤其大陸人明白真相後不與迫害好人的共產黨為伍,選擇三退(退出中共黨、團、隊等組織),將來就會有美好的未來。


相關條文:
第七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十三條: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政一B 張淨雯

姓名:張淨雯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59


【標題】:

去年今天25萬人凱道挺同婚 同婚團體促立修民法



【時間】:2017-12-10 13:10〔記者楊綿傑/台北報導〕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278887

【內文】:
今天是世界人權日,關注同婚權益的婚姻平權大平台發表聲明指出,去年同日號召了25萬人上街頭,後來歷經民法修正案一讀通過、大法官做成釋字第748號解釋,後面卻再無進展,婚姻平權大平台除對民進黨政府表達譴責,也呼籲立即修正民法,實現婚姻平權。
    婚姻平權大平台指出,去年此時在凱道舉辦了「讓生命不再逝去,為婚姻平權站出來」音樂會,號召了25萬人在凱道後,民法修正案馬上在月底順利完成委員會的審查,接著又獲得今年初司法院宣布受理同婚釋憲案,3月時召開憲法法庭審理,5月時大法官做成釋字第748號解釋等進展。
    婚姻平權大平台接著說,此後並未迎來政府的回應或是展開法案協商、邁向三讀通過,反而是一連串的等待、失望與遺憾。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宣稱要等行政院版送來後才要啟動協商,行政院同婚專案小組開過幾次會後就再無進展,蔡英文總統在選前承諾支持婚姻平權的短片成了網友嘲諷的對象。
    在世界人權日的今天,婚姻平權大平台除了譴責民進黨政府在婚姻平權法案的拖延、對於同志權益以及性別平等的毫無作為,也提出包括「立即修正民法,實現婚姻平權」、「完整檢視各項政策,立刻採取保障同性配偶之相關行政措施」等2項訴求,希望政府能夠兌現諾言

    【相關憲法條文】:
    第 5 條: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14 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 22 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世界人權宣言】:

    第1條: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

    第22條:人既為社會之一員,自有權享受社會保障,並有權享受個人尊嚴及人格自由發展所必需之經濟、社會及文化各種權利之實現;此種實現之促成,端賴國家措施與國際合作並當依各國之機構與資源量力為之。

      
    
    
    
    
    【心得】:現今的社會,大部份的人都擁有開放尊重的心態,但是也還是有需多人抱持不接受的心態面對同志團體,
    但是我認為我們應該要想的是到底他們為何要求同志婚姻可以合法化,今年的同志遊行我原本也想去,想親身體驗
    並且當面面對同志族群,了解他們現在的心情,可惜當天有事,但是我認為法律說的所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在同
    志族群面前根本沒有做到,儘管西方國家也陸陸續續的合法同志婚姻,但是這個議題在台灣,感覺一直原地打轉的問
    題,就像蔡英文總統當初的政見,其中之一就是要合法同志婚姻,但是好像還是沒做到,所以我認為這會是一個很長的路,關乎我們的國家落
    不落實所謂的人權,希望未來我們的社會對所有的族群都是抱持開放尊重的心態。
    
    
    
    
    
    
    
    
    
    
    
    
    
    
    
    
    
    
    
    
    
    
    
    
    
    
    
    
    
    
    
    
    
    
    
    



    歷史二 許悅琪

    系級:歷史二
    姓名:許悅琪
    學號:05112017

    標題:教育部拍板:新課綱首納「新住民語文課程」最快明年試行
    時間:文教中心/綜合報導 2017-12-10 19:22
    出處:http://www.peoplenews.tw/news/02f3adde-11d6-4629-9b46-0f606fbec29b

    內文:
    教育部106年度課審會審議大會第19、20次會議今(10)日在國教院召開,會中通過新住民語文課程首度納入課綱,在國小階段為必選,國中則為彈性學習,最快將在明年度(107學年度)試行。此外,有關全民國防教育課綱草案部分,課程實施將以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必修2學分為基礎,
    教育部表示,新住民語文課綱內容包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階段,其研修基礎、原則及基本理念包括肯定多元文化、促進社會和諧、落實「成就每一個孩子」之願景、增進學生國際行動力、培養學生進行跨文化溝通素養及創造共好的社會。
    有關新住民語文課程之實施,在國小階段為必選,學生依實際需求每週可自本土語文或新住民語文修習1節,或學校經課發會審議後,亦可採隔週上課2節或隔學期對開2節之方式彈性調整;在國中階段為彈性學習課程,學校應調查學生之選修意願,規劃供學生自由修習,亦可於課後、假日或寒暑假實施。
    今天會議由課審會總召集人、教育部部長潘文忠主持,出席委員人數分別為42、36人(全體委員共48人)。會中審議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107課綱)語文領域新住民語文草案及新課綱全民國防教育草案。
    會中也決定新住民語文課程首度納入課綱,教育部說明,期透過該課程培養學生具備新住民語文能力,並進而能運用多重文化視角進行思維及判斷;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旨在培養學生對社會與國家的責任感,並建立謀求國家安全與發展之相關概念,長遠而言,更著眼於培養未來之國防人才,為國防建設與國家安全奠定基礎。
    教育部說明,台灣是一個多元文化的社會,隨著全球國際化的趨勢,來自東南亞各國及其他國家的新住民已成為台灣社會重要的組成部分,也豐富了台灣的本土文化。因應新住民語文列入語文領域之學習課程,教育部國教署在教材編撰、師資培訓及開班等相關配套方案已整全研議規劃,包括紙本教材之編撰(審查、試教)、數位教材研發、各縣市教學支援人員培訓、試辦遠距教學計畫、前導學校試行、評估籌組中央輔導團隊及研訂選修課程注意事項與補助要點等。
    教育部指出,在教學支援人員師資培訓部分,截至106年9月已培訓1,262人,在教材編撰部分,包括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菲律賓、馬來西亞等7國語文教材,均分4個學習階段,各18冊,截至106年10月已完成編撰29冊,預計107年可陸續完成。各份教材均同步進行遠距教學數位教材發展,並擬於107學年度於22直轄市、縣(市)擇定前導學校試行。
    針對有關全民國防教育課綱草案,教育部表示,全民國防教育期透過不同型態的教育內涵,提高全民憂患意識,整合全民總體資源,強化國防建設、增強國防實力,並結合災害防救,達到維護國家總體安全的目的。
    教育部指出,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實施,以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必修2學分為基礎,配合科目課程發展需求及學生興趣之選擇,融入並銜接國中小階段相關課程,以達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連貫與統整之精神。
    教育部表示,今天會議完成本份課綱草案基本理念、課程目標、時間分配、核心素養及學習重點之討論,下次會議將續審實施要點及附錄。
    憲法相關條文:
    第 158 條
    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
    學及生活智能。
    
    第 159 條
    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
    
    第 21 條
    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第 164 條
    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在省
    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二十五,在市縣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三
    十五。其依法設置之教育文化基金及產業,應予以保障。
    
    心得評論:
            很樂見新住民相關議題總算要開始在教育界有所行動,關於新住民語文課程納入課綱一事我認為雖然在國中小階段著手的方向是正確的,但是有個尷尬的問題在於師資、語言種類(要學哪幾種?學多久?)這都還有很大的協調空間。除此之外,在國小階段的課程究竟要如何從新住民語言學習中帶給他們怎樣的視角?究竟是要單獨出來還是要和鄉土語言課瓜分課程時間?真的就能因此並進而能運用多重文化視角進行思維及判斷?這些問題之後都還是有很大進步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