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3日 星期三

政一B王亭勛


姓名:王亭勛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0
日期:2018/06/13
標題】本土社團:掛五星旗不屬言論自由 籲政府取締
【內文】
台灣社等本土社團今天表示,「懸掛五星旗」與「鼓吹中國併吞台灣」都不應該屬於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並呼籲政府確立敵我意識,加強國安,對於懸掛五星旗加以取締。

台灣社下午召開「懸掛五星旗」和「鼓吹中國併吞台灣」都不屬於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記者會。台灣社、台灣北社、南社等本土社團大集結。

本土社團表示,言論自由、表現自由、新聞自由等人權的保障是有對象範圍,與中國勢力掛鉤的政黨團體與媒體,都不應該是表現自由和言論自由的保障範圍。呼籲民主進步黨政府應該積極取締在台灣插五星旗及協助北京政府併吞台灣的政黨團體與媒體。

台灣憲法學會理事長許慶雄說,言論自由不包括詐騙、欺騙、散布恐嚇威脅言論、假新聞等,而是保障正面、正確,維護自由民主的言論跟表現。

台灣社社長張葉森說,台灣、中國最大的不同是台灣是民主國家,中共領導人習近平說要尊重台灣的社會制度和生活方式,但中華民國國民、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李明哲到中國「被消失」,五星旗在西門町亂竄,彰化二水的碧雲禪寺被改造為「中國共產黨社會主義基地」,員警還說要保護其言論自由。

張葉森認為,中國的滲透做到入島、入戶、入心,國安單位應加強國安,政府要加強心理國防。

台灣社副社長余文儀表示,政府要確立敵我意識,中國從媒體、文化、教育等方面,無孔不入滲透台灣,,政府要展現魄力。

有民眾去年927日在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點子提案,建議增設中華民國刑法條文分裂國土外患內亂罪,禁止中國五星旗在台灣公開懸掛、展示、陳列出現,1022日通過5000人次附議門檻而成案。法務部今年一月回應,不符憲法保障人民言論自由意旨,提案不予採納。
【相關憲法條文】
11: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139: 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
心得評論:
我記得在上學期我看到類似的新聞時,我心裡就覺得這樣的想法一定不會通過的,沒想到,連署竟然真的通過了,這令人感到失望。但至紹法務部還是理智的,不予採納這樣武斷的想法。
最令我覺得可笑的是,那群人竟以為掛國旗是危害國安問題,是中國一步一步的滲透台灣,這不禁讓人覺得是否為電影看太多。我絕對尊重每個人有其自己的政治立場,但這不代表他們能恣意的放縱,今日我認為不論是支持統一或支持獨立的,在最基本的限度下,也就是以憲法為底線的法律,我們不應該去挑戰他。
再者,今日為什麼只針對中國的五星旗呢,只是因為對方和我們為政治敵對嗎,我認為如果要禁止,必須要提出更能說服人民的提議,例如在德國不能舉納粹的旗幟,這就非常合理,但在目前,我似乎找不到任何一個不能揮舞五星旗的理由,台灣唯一民主國家,一旦我們真的禁止人民揮舞五星旗,那我們只是在傚仿他們口中討厭的政治實體而以。

政一B 蘇柏宇 (補5/14)


政一B
06114250
蘇柏宇
【標題】不重啟遴選 要求速發聘!台大打臉教育部
【時間】20180513 04:10
【內文】
教育部不甩台大!台大昨召開第二次臨時校務會議,最後以77票贊成、30票反對、3票空白,通過「應依《憲法》及《大學法》保障大學自治精神、捍衛本校權益」,要求教部盡速發聘。不過教育部稍後迅速透過人事處發出新聞稿,要求台大盡速重啟遴選程序,還表示台大校長遴選程序瑕疵,「不是幾個議案就能補正」。

臨時校務會議 77票壓倒性通過

昨上午台大召開臨時校務會議,提案獲通過的台大校務會議代表、心理系教授徐永豐說,教部所提理由於法無據,不然早就「一槍斃命」,這段時間以來,教部政治霸淩校長當選人,如此政治介入,未來可能發生在你我身上,情何以堪,不該不戰先敗;如台大重啟遴選,等於替教部解套,台大沒退路,這是原則問題。

另一提案人、農經系教授官俊榮說,如大學校長可被教部左右,還有什麼事不能左右?台大如重啟遴選,其他大學頂得住嗎?

至於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所提修正案,建議「解散遴委會,重新改選遴委,並盡速重啟遴選,同時建議台大校內法律相關學者組專案小組研議,釐清校長遴選相關問題及後續行動」,表決以同意票46票、反對票74票、空白4票遭否決。

動科系教授丁詩同還提反方意見說,這是一次大是大非機會,台大要有心理準備教部的非法要求,台大所有程序都合法,教部不能15日沒聲音,之後開始攻擊台大。

另台大電機系教授吳瑞北所提修正案:「組專案小組研議彙整提出意見,經校務會議同意後對外聲明,提出時須同時提供法律意見及風險分析」等,也以55票同意、66票反對、3票空白遭否決。

上述3案得票最高者,還要待學生會長林彥廷提修正案投票後,一併全案表決。林彥廷提重新調整校長遴委會、校務會議代表組成,減少教育部、公正人士代表,提高學生、職員代表比例等,但以贊成52票、反對66票、空白5票遭否決。

徐永豐、官俊榮提案再經全案表決,以77票贊成、30票反對、3票空白獲得通過。下午213分會議結束。

要求盡速遴選 教育部又跳針了

對此結果,教部原表示「收到公文再回應」,但晚間由人事處發出新聞稿,稱尊重臨時校務會議討論,但台大校長遴選過程出現的程序瑕疵,非經此次會議幾個議案討論後即獲補正,提醒台大依法儘速將54日函文意見,促請遴委會重啟遴選程式,補正瑕疵,屆時也可將昨議決一併提供遴委會參考。

台大指出,如教育部不接受校務會議通過的決議,將尋求行政救濟。
【相關憲法及法律條文】
158    
教育文化,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自治精神、國民道德、健全體格、科學及生活智能。
162     
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之監督。

【心得】
    針對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案,管中閔一直無法順利上任之一事來看,我認為首先若忽略其是否具有違法之實,就大學內部之校長遴選結果,教育部不應過多干涉,應已報備而非同意,快且若其具有違法之實或瑕疵,遴選會委員應也有一定能力判別之,不會馬虎讓有問題的人上任成校長,進而影響到整體大學的清譽。因此,我認為教育部應給予大學有一定的自治,過度干預的結果,也只會引發更多的爭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