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6日 星期五
政一B張淨雯
姓名:張淨雯
班級:政一B
學號: 06114259
【標題】:
中共飛彈襲台 國防部完成「空中威脅告警系統」
【出處】: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313/1314018/
出版時間:2018/03/13 23:07
【內文】:
針對中國解放軍及北韓飛彈威脅, 國防部長嚴德發將在15日首度到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報告中指出,國防部已完成「空中威脅告警系統」建置,於受空襲時結合「防災告警系統」,即時以手機簡訊通知民眾,規劃於今年「萬安演習」時進行測試,未來將可供民眾提前預警及疏散到緊急避難場所避難。
此外,國防部「業務報告」中並指出,國防部將於今年提高志願役編現到81%,即15 萬2318 人。由於此數據遠比國防部自訂的9成編現比(即17萬5400人)還差2萬3082人的兵力缺口。國防部強調,將持續落實專案管理,嚴格管控各軍種志願役人力招募與留營情況,並積極推動「調增薪資待遇」、「改善生活設施」、「強化領導統御」、「鼓勵公餘進修」及「精進退撫制度」等配套作為,俾持續穩定志願役人力成長。
國防部在業務報告中指出,募兵制為政府重要國防政策,國防部參酌先進國家募兵轉型經驗,採「逐年增加募兵,並減少徵兵」,2018年起停止徵集82 年次以前役男入營服役,推動「志願役預備軍官考選」、「擴大ROTC 招募管道」、「召募中正預校國中部」、「高中(職)國防培育專班」及「士官轉任軍官」等招募作為,逐次提升志願人力編現,並持續強化各項留營配套措施,穩固部隊戰力。期將編現比由2017年的78.1%(14 萬6,785 人),於2018年提升至81%(15 萬2,318 人)。另外,2017年度留營人數計有1萬6,187人,留營率為76.9%,超出原訂目標(70%)。
為提升國軍部隊的個人裝備,報告中並指出,年度內將持續產製4 萬餘套戰鬥個裝,預期明年全軍換裝完成,亦同步由各軍種成立「戰鬥個裝實驗室」,持續蒐集官兵建議,汲取國外經驗,據以精進品質,提升防護能力與功能性。
報告並指出,當前朝鮮半島情勢多變,東、南海主權爭議未解;中共持續強化東、南海爭議區域維權力度,直接挑戰美、日在亞太地區整體利益安全。而中共於台海周邊常態性執行遠海長航訓練,已對我形成防衛壓力,更是國人關注的議題。當前國際情勢中共在維護核心利益前提下,積極提升綜合國力與軍事現代化建設;並以兩岸政治分歧作為強化對台武備之藉口,持續研製及部署各式高新武器,藉機、艦在西太平洋海域頻繁演訓,提升對台軍事威懾。國軍在聯合監偵機制下,嚴密注蒐共軍組織調整、裝備研製、演訓動態及對我軍事企圖,掌握國際與區域情勢發展,以為預應。
報告強調,前瞻未來戰爭型態與敵情威脅,國軍在「防衛固守,重層嚇阻」軍事戰略指導下,依「濱海決勝、灘岸殲敵」作戰構想,就作戰需求進行戰力整建,以維持「量適、質精、高效能、精準打擊及易損性低」之基本戰力為基礎,置重點於建立不對稱戰力,並加強「戰力防護」裝備整建,俾達到使敵無法登陸立足,迫使敵奪台任務失敗之目標。(王烱華/台北報導)
【相關憲法條文】:
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20條: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
第137條: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
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第138條: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
。
。
第139條:任何黨派及個人不得以武裝力量為政爭之工具。
【心得】:
國防是一個國家保護自己主權很重要的一環,現今國際社會動盪不安,北韓、中國、美國,大國之間都不斷在軍備上推陳出新,除了因為在國際上相互比較之外,最重要的就是保衛自己的國家以及人民,台灣的資源本身就不夠充足,軍備武器等等都是需要外國賣給我們,以至於通常都不會是最新的、最有用的。
以前我常常會覺得花一大堆的錢買不合時的武器到底有甚麼用,畢竟現在發生戰爭的機率不高,還不如將國防的預算減少,用在諸如健保之類的預算上。但是現在我了解到最基本就是國家安全,有國才有家,即使台灣的土地小,人民甚至比大陸的一個省份還少,但是持續凝聚國家力量,改革相關國防政策,肯定可以為台灣人民提供一個更好的防護網。
政一B 劉宗諺
姓名:劉宗諺
班級:政一B學號:06114226
【標題】
女法官協會怒了 要求職務法庭配置性別比例
【出處】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65787
自由時報2018-03-14 22:25
【內文】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前法官陳鴻斌性騷擾女助理,原被判免職,再審後改判罰款即可,保住退休金,引發各界譁然,司法院遭波及,主動提出修改「法官法」與「公務員懲戒法」的想法,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也不滿,要求涉及性別議題的案件,職務法庭法官組成應有性別配置比例。
女法官協會指出,對於涉及性別議題案件的職務法庭法官組成,性別配置比例建請参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3項授權訂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第7條第2項的規範精神。
女法官協會說,對於涉及性別議題案件,被害人個人資料應採行如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2條之保密措施,不得揭露其工作單位及足資識別身分資訊,俾利維護被害人的隱私丶安全及純淨的審判空間。判決確定後,承審法官製作之裁判或對外發表之言論,除應遵守被害人資料保密原則,應同理案件被害人,避免造成二度傷害。
女法官協會主動請纓,稱可推派代表參與職務法庭法官的遴任,以善盡章程所定維護司法獨立、倡導與推動司法改革之旨。
【憲法條文】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評論:
最近性別的議題對於現在社會也越來越多人關注,無論是在職場上,又或者是在學校裡,甚至在家庭的觀念裡都有可能會出現。就以上述的事件來說,對於這種嚴重的案件來說,本來免職應該是最為適當的處理,但因為再審後,竟然改為罰款即可,其中有極大的一部份跟性別議題大大相關。
對於職務法庭的法官這個職位來說,應該對於女性要有性別配置比例,對於女性角度可以做出更加確切的判斷,盡可能減少上述這種情況的發生。但若真的設置了性別配置比例,就又有可能出現另一種聲音,有可能會出現只保障女性而沒保障男性的聲音出現。因此,我們對於這個的作法應該再多加以思考。
上述事件其中也牽涉到人民隱私權的問題,對於女性在工作上的身分,應該說不只女性,對於所有人來說在工作上的資料應該是要有隱私的,不可以隨便透漏,以維護被害人的隱私以及安全空間。並且還要同時對被害人進行後續處理,以免再次發生相同的狀況。
最近性別的議題對於現在社會也越來越多人關注,無論是在職場上,又或者是在學校裡,甚至在家庭的觀念裡都有可能會出現。就以上述的事件來說,對於這種嚴重的案件來說,本來免職應該是最為適當的處理,但因為再審後,竟然改為罰款即可,其中有極大的一部份跟性別議題大大相關。
對於職務法庭的法官這個職位來說,應該對於女性要有性別配置比例,對於女性角度可以做出更加確切的判斷,盡可能減少上述這種情況的發生。但若真的設置了性別配置比例,就又有可能出現另一種聲音,有可能會出現只保障女性而沒保障男性的聲音出現。因此,我們對於這個的作法應該再多加以思考。
上述事件其中也牽涉到人民隱私權的問題,對於女性在工作上的身分,應該說不只女性,對於所有人來說在工作上的資料應該是要有隱私的,不可以隨便透漏,以維護被害人的隱私以及安全空間。並且還要同時對被害人進行後續處理,以免再次發生相同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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