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30日 星期六

政一B 林敬芳

政一B 林敬芳
姓名:林敬芳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42

【標題】提案18歲被選舉權 蘇巧慧盼全公職適用
【出處】中央社 9/27  http://m.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09270342.aspx
【內文】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7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蘇巧慧今天說,提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將被選舉權下修到18歲,希望所有民選公職都可在18歲就能參選,學歷、年紀不是檢視候選人最重要條件。
蘇巧慧提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希望修憲將台灣由雙首長制改為總統制,目前全案已獲41席立委連署。其中草案規定,選舉權下修到18歲,而除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外,年滿18歲者,有依法被選舉權。不過,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選舉人滿23歲,得於其行使選舉權的選舉區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但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滿30歲;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須滿26歲;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須滿40歲才能申請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蘇巧慧晚間受訪表示,18歲公民權討論很久,選舉權降到18歲已是社會共識,提案被選舉權降到18歲,是相信18歲公民有能力擔任這些工作,至於有相關法律規定要修正,可在修憲後再提案修法。她說,現代社會資訊開放透明,學歷、年紀都不是檢視候選人最重要條件,18歲如果能擔任民選首長或總統,獲選民支持也未嘗不可。
蘇巧慧表示,部分職務或許因資歷等在年齡上另有限制,她也可接受,歡迎各界討論。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委1/4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130: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憲法第174:
憲法之修改,應依左列程序之一為之:
一、由國民大會代表總額五分之一之提議,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代表四分之三之決議,得修改之。
二、由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擬定憲法修正案,提請國民大會複決。此項憲法修正案,應於國民大會開會前半年公告之。

憲法增修條文第12: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 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選罷法第14條: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除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外,有選舉權。

選罷法第24:
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於其行使選舉權之選舉區登記為公職人員候選人。但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須年滿三十歲;鄉(鎮、市)長、原住民區長候選人須年滿二十六歲。 選舉人年滿二十三歲,得由依法設立 之政黨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全國不分區候選 人。僑居國外之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三歲,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或已將戶籍遷出國外連續八年以上者,得由依法設立之政黨登記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之僑居國外國民候選人。 前二項政黨應符合下 列規定之一:
一、於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其所推薦候選人得票數之和,達該次選舉有效票總和百分之二以上。二個以上政黨共同推薦一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者,各該政黨推薦候選人之得票數,以推薦政黨數除其推薦候選人得票數計算之。
二、於最近三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曾達分之二以上。
三、現有立法委員五人以上,並於申請候選人登記時,備具名冊及立法委員出具之切結書。
四、該次區域及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推薦候選人達十人以上,且經中央選舉委員會審查合格。第三項所稱八年以上之計算,以算至投票日前一日為準,並自戶籍遷出登 記之日起算。政黨登記之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應為該政黨黨員,並經各該候選人書面同意;其候選人名單應以書面為之,並排列順位。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滿三年或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滿十年者,始得依第 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登記為候選人。 前項所稱滿三年或滿十年之計算,均以算至投票日前一日為準。

【心得】
其實在立委提案之前,就有許多人認為,希望投票權以及被選舉權可以下修至18歲,讓更多的年輕人能夠參與政治,表達思想,並且實踐政治理念。就我而言,我也同意將所謂的投票與部分公職參政權下降到18歲,因為我認為這個年紀其實已經懂得分辨自己的想法,而不是像小時候只是聽家裡人或朋友的想法就去支持特定政黨或候選人,人云亦云地盲從。文章裡也提到,蘇立委希望能將所有民選的公職參與年齡下修到18歲,但是在選罷法裡規定縣市首長、區長總統…等都需要特定的年齡才能登記參選,這也是目前最需要討論的問題之一。而立委之所以提出這個草案,也是他認為只要有選民支持,年齡和學歷並不是問題,但是我認為年齡和學歷的確不是太大的問題,對我而言更重要的是經歷,如果沒有足夠的經驗,在處理一些相關的問題是否能有正確的判斷,也是我的疑慮之一。也希望未來這個提案能夠被重視,讓我們一起為我們自己做決定。

政一B 林毅


姓名 : 林毅

班級 : 政一B

學號 06114225



【標題】伊拉克庫德族公投全面支持獨立


【新聞來源】2017-09-28 12:12 BBC伊拉克埃爾比勒綜合外電報導

 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41411159


【內文】

伊拉克於週一(925日)舉行爭議性的公投,北部居民以壓倒性的票數投票支持庫德族人地區獨立。選舉委員會表示,330萬名庫族和非庫族人投票者當中,有92%的人支持該地區脫離伊拉克。

伊拉克總理海德爾·阿巴迪(Haider al-Abadi)在最後一刻仍然提出要求「取消」投票結果,但公投的結果仍然公之於世。阿巴迪敦促庫德族人「在憲法框架內」與巴格達當局展開對話。但庫族領袖表示,投票支持獨立的結果將使他們能合理地啟動程序,與中央政府及鄰近國家就脫離伊拉克的問題展開對話。與此同時,伊拉克議會向總理提出請求,向擁有豐富石油資源的基爾庫克以及其他由庫德族武裝控制的爭議地區派遣軍隊同時對所有庫德地區邊境出入口和石油財政收入實施管制。

2014年,庫德「自由鬥士」(Peshmerga)武裝勢力控制了基爾庫克,這是一個庫族人和以阿拉伯人為代表的政府同時聲稱擁有主權的多民族地區。當時,所謂「伊斯蘭國」(IS)的「聖戰」武裝橫掃伊拉克北部,以致伊國政府軍潰敗失守。

此次公投在伊拉克的三個庫德族地區省份進行,此外參與者還有「該轄區以外的庫德族人」。投票委員會官員在周三(927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286.1萬人投票支持獨立,22.4萬投票反對。在所有有投票資格的人當中,投票率為72.61%

在結果公布前,總理阿巴迪向議會發表講話,堅稱他「絶對不會」與庫爾德地區政府(KRG)就公投結果進行對話。且巴格達當局以及國際社會中的多方對公投均表示反對。他們擔心公投有可能帶來災難性的效應,尤其是對打擊「伊斯蘭國」的行動不利。

阿巴迪表示,他目前的首要任務是「保障國民的安全」。他承諾,會保護庫德地區內外的所有庫德族人。他說:「我們將會對該地區的全部區域實施伊拉克的憲法管治。」他也重申,假如巴格達至星期五下午仍然未得到該地區兩個機場的控制權,就將阻止所有直飛的國際航班進入庫德地區。庫德地區政府的交通部長表示,他正在就此事向巴格達當局尋求更清晰的說法。「我們不理解,要如何給予他們兩個機場,」毛魯德·穆拉德(Mowlud Murad)告訴媒體說,「它們已經由伊拉克民航局管理。」

美國方面對公投的進行表示「深深失望」,並且對阿巴迪威脅禁止國際航班起降的做法表示質疑。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海瑟·諾爾特(Heather Nauert)在週二表示,相關的舉動「不會為建設性的互動樹立榜樣」。

黎巴嫩的中東航空公司以及埃及航空均對客戶發出警示,表示將會從週五起暫停所有前往庫德地區埃爾比勒機場(Irbil)的航班,直至另行通知。



雖然伊拉克與土耳其宣告公投違法無效,但此次公投情況特殊,為重要的國際人權與民族運動,亦是本週重大新聞之一。我還是列舉我國有關公民投票的法律


【相關法律條文】

第一章 總則

1 依據憲法主權在民之原則,為確保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2 條: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四、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地方自治法規之複決。

二、地方自治法規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公民投票事項之認定,由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 (以下簡稱審議委員會) 為之。

3 條:全國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地方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縣 () 政府。各級選舉委員會於辦理公民投票期間,得調用各級政府職員辦理事務。

4 條:公民投票,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5 條:辦理公民投票之經費,分別由中央政府、直轄市政府、縣 () 政府依法編列預算。

6 條:本法所定各種期間之計算,準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條第二項及第五條之規定。



地方性公民投票

26 公民投票案應分別向直轄市、縣 () 政府提出。直轄市、縣 () 政府對於公民投票提案,是否屬地方自治事項有疑義時,應報請行政院認定。

27 公民投票案提案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 () 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公民投票案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直轄市長、縣 () 長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

28 條:公民投票案之公告、公投票之印製、投票權人名冊之編造、公告閱覽、更正、公民投票公報之編印、投票、開票及有效票、無效票之認定,準用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五條之規定。

29 公民投票案提案、連署應附具文件、查核程序及公聽會之舉辦,由直轄市、縣 () 以自治條例定之。


【心得】

庫德族是世上無自身國家的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他有著跟猶太人一樣長期遭受迫害的歷史,當中以海珊執政時發動的「滅族事件」最受國際關注,而在鄰國,庫德族也面臨不同程度上的歧視與迫害。假若我是庫德族人,面對如此慘烈坎坷的民族歷史,我也會不惜代價爭取獨立,畢竟沒人希望被迫害,也不應有任何民族被這樣對待。


國際社會一向是現實的,沒有人會站在庫德族的立場,以歷史的角度,民族的角度,以同理心看待此次公投。中東各國擔憂基爾庫克的公投帶動自己國內庫德族的獨立波潮,也懼怕庫德族獨立後,成為第二個以色列。就連一向高呼自由與民族自決的美國,也怕公投導致伊拉克政權的崩解以及油田的利益歸屬,所以對公投表示「強烈的失望」,這真是一大諷刺!可見在強權環伺下,沒有道德,只有利益。
進入文明如此發達,以基本人權為普世價值的二十一世紀,人們卻還不懂得包容,同族的深陷內鬥,自相殘殺;政府只因不同民族宗教,不做任何談判,便屠殺整個民族,且屠殺的對象還是本國的平民。我始終認為威爾遜提出的「民族自決」是一個民族最基本的權利,以色列與科索沃的建國,無疑是對庫德獨立的最大鼓勵。同樣以盧梭「社會契約論」來看,我想換成一個民族遭受無理迫害,也有權終止與國家「政治上的契約」,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利益,即是獨立建國。卡繆曾說「我反抗,故我們存在。」即使國際不支持公投,但面對不公不義的政府,身為庫德族人,我一定會為了我應享有的和平,為了這個民族的未來,反抗暴政,爭取獨立,否則一個人一生被迫害,被奴役,活在可能再被屠殺的陰影下,存在世上還有何價值? 此時我想不論是積極反抗(革命),或和平反抗(舉行公投,要求談判)都是合情合理且為人應有的權利。

政一B 林虹汝

政一B 林虹汝

姓名:林虹汝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8

【標題】王光祿:政府要我們傳承文化 又要抓我們 2017/09/29 記者王秀亭、陳鈺馥、林彥彤、吳欣恬 綜合報導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139290
【內文】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表示,不太了解最高法院聲請釋憲的意義,認為上山打獵原本就是原住民的傳統文化,政府一直要原住民傳承傳統文化,上山打獵又要冒著被抓的危險,根本就兩相矛盾。


王光祿說,還記得五十多年前,父親可以揹著獵槍在街上走,都不會被阻攔,這一輩上山打獵須冒著被抓危險,兒女看見父親被抓,誰還敢再依傳統文化上山打獵,傳承傳統狩獵文化。

內政部︰尊重並靜待釋憲結果

王光祿案律師團辯護律師陳采邑乍聞消息,直言快昏倒了,又創一個沒遇過的先例,心中喜憂參半,喜的是全國原住民狩獵權可以透過釋憲一次解決,而不是逐一個案救濟;憂的是不捨王光祿因案件遲未有定數,一直處於不安狀態,身心都是一個壓力。
內政部表示,王光祿案最高法院裁定停止審判,高院法官首度提出聲請釋憲,內政部予以尊重,將待釋憲結果,審視「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對原住民使用獵槍的規定,是否需要調整。

原民會︰不涉買賣不該判違法

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表示,這是證明「原住民基本法」有否被真正落實一個很大的考驗,原住民狩獵文化非常嚴謹且重要,只要非從事經濟買賣活動,而是基於傳統文化,就不該被判定違法。
農委會林務局局長林華慶表示,林務局嘉義林管處兩年前開始和阿里山鄒族辦理部落狩獵自主管理先驅計畫,今年有其他七處林管處也和轄區內原民部落開始辦理。
林華慶提及,國內原住民有很多族、很多不同部落,狩獵的物種和文化都不盡相同,要訂定一體適用的法規不易,未來會朝向組織健全的部落狩獵,由部落自主管理。
【相關憲法條文】

第173條 憲法之解釋,由司法院為之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十條  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心得:

回想起以前的歷史,外來民族為了生活利益不斷地剝奪原住民的生活空間,後來因為社會的發展和進步,使得許多年輕的原住民基於求生和好奇心因此離開了他們部落,也造成原住民的文化逐漸失傳。新聞上的王光祿因為持有非自製獵槍及獵殺保育動物逮捕,並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予以起訴。然而矛盾的是,政府訂了一條憲法說是為了保障原住民的文化,但其他的相關法律卻都沒有任何的改變。我認為原住民的傳統文化非常的重要,那是他們的生活習慣、是他們祖先所生活的歷史,我們應該尊重、也應該為他們維護。希望政府能真正的實踐所謂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語言及文化的承諾。






















政一B 龔育婷

政一B  龔育婷  06114214

[標題] 賴清德台獨說 洪秀柱批:「叛國行為!」

[出處]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08159

[時間]  2017-09-29 12:20

[內容]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表達支持台獨,引發藍營人士反彈,新北市長朱立倫今天重申,行政院長職權不適宜針對兩岸重大政策發表看法,若因個人立場卻以行政院長身份影響到兩岸未來和平,並不適宜;洪秀柱則痛批,這是叛國的行為,完全無視國家憲法,擔任行政院長不能用言論自由、個人立場來掩飾。
洪秀柱出資成立的「中華青雁和平教育基金會」今天成立周年暨辦公室落成,朱立倫、周錫瑋、新黨主席郁慕明等受邀出席。

洪秀柱說,他們不了解中華民國的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主張的就是「一個中國」原則,兩岸同屬一中,為何要有如此言論,國民黨應要提出嚴正的態度。

朱立倫表示,昨天已在市議會明確表達,兩岸政策是總統的職權,賴清德的台獨說法可能會影響至兩岸關係,以未來台海和平,並不適宜。

 [相關憲法條文]
11 :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18 : 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22 :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心得評論]

從上禮拜的台大濺血事件到這禮拜的民進黨全代會、賴清德的台獨事件都可很明顯的感受到宣稱民主的中華民國對於言論自由之實踐的缺失。雖說我們從出生就活在民主洗禮下的世界,但卻看似理所應當的忽略了民主最根本的意義。

正因我們身在民主體制下,就更應確實地實踐民主之真諦。就賴清德此次台獨言論為例,無論他的身分高低、地位都應有發表自己言論和自身對國家定位之想法的權利,先撇除他個人黨籍和黨內規定,所謂民主社會就是必須接受不一樣的聲音,無論其是統派、台獨、華獨又或者是天然獨都應有為自己主張發聲之權利而不受侵害。

但現今台灣人民總把言論自由無限上綱,把民主社會所賦予的言論自由權過度詮釋和扭曲,認為極端的謾罵和批判只是個人意見和言論自由的展現,進而忽略了應負的法律責任。例如: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刑法第313條“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等等都是有關在網路上毀謗、散播不實謠言的責罰。

我覺得縱使身在民主國家也不見得享受到真正的民主,大多數的人都只是活在自以為的民主裡自欺欺人。因此我認為唯一能有效改善的方式絕非以法律嚇阻,畢竟法律仍只是道德的底線,而是應由教育和自身做起,沒有人能置身事外,好的國家、真實的民主尚需全體人民共同創造。

政一B 徐崇祐

姓名:徐崇祐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49

標題:《金融時報》:柯文哲顛覆台灣政壇
時間:2017年09月30日07:51
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930/1214018/

內容:
台北市長柯文哲最近民意支持度高漲,成為國外媒體焦點。英國《金融時報》昨日以「特立獨行的市長顛覆台灣政壇」為標題,報導柯文哲可能會是未來台灣總統候選人。
《金融時報》在文章首段中提到柯文哲的種種獨特言行,包括他曾罵反年改的示威者是「王八蛋」,兩岸關係像吵架夫妻「床頭吵床尾合」,他還說自己能在政壇上撐過3年根本是「奇蹟」。柯文哲向該報記者說:「如果沒有我,主流媒體晚上就沒工作了,因為每個電視台都在談柯文哲」、「人生如苦海,幹嘛折磨別人,還不如讓每個人都開心」。
報導指出,根據最近民調數字,柯文哲的人氣支持度高達7成,是目前台灣最受歡迎的政治人物。香港中文大學教授林夏如分析,柯文哲之所以人氣高漲,顯示年輕人已厭煩現有的兩黨政治。林夏如說:「民進黨執政後越來越像國民黨,內部黨派鬥爭,缺乏將政治菁英帶進黨內或擴大的能力。」報導認為,由於對兩大黨的不滿,使得柯文哲被看好可能角逐總統寶座,但柯文哲先前受訪時卻排除此可能性:「只想了3秒鐘」。
中研院副研究員鮑彤(Nathan Batto)分析,即便柯文哲人氣高,但他若沒有全國性政黨力挺,很難贏得總統大選。此外,他最近有關兩岸關係的發言也可能不利於選情。(桂家齊/綜合外電報導)

相關憲法條文:

第118條:直轄市之自治,以法律定之。
第126條:縣設縣政府,置縣長一人。縣長由縣民選舉之。
第128條:市準用縣之規定。

心得:
2014年台北市長選舉,柯文哲受到民進黨的禮讓,以一個政治素人的身分高票當選,時光飛逝,當時曾自稱為墨綠的他,如今卻似乎與民進黨漸行漸遠,從他對於兩岸關係發表的言論,以及台大學生遭統促黨人士毆打警察卻未及時處理,到他對於蔡政府的施政作為似乎頗有微詞,種種的行為已經引發綠營基層人士的不滿,希望政黨在2018推出自家候選人不要在禮讓柯文哲。

柯文哲是一個政治素人,沒有特定立場,他個人的政治理念與民進黨有所出入並不令人意外,更何況他無黨籍,受政黨的約束很小,因此他的有些作為已超出綠營人士所能忍受的範圍,即便如此,柯文哲目前還是擁有高人氣,民進黨如果2018自己推出候選人並沒有明顯優勢,而且民進黨如果在和柯鬥下去最終也只是兩敗俱傷並給藍營一線生機,因此這也是綠營高層目前兩難並且要謹慎考慮的問題,而柯文哲方面,因為無明確且特定的立場,難免遭受批評,但我認為這也是他的優勢之一,台灣目前政治生態藍綠惡鬥,立場涇渭分明,政府部門運作僵化,難有創新突破,而柯文哲這位非典型政治人物或許正能夠改變台灣既有的現狀,為台灣政壇注入一股活水,這也正說明了為何他目前還是擁有高人氣,許多人早已厭倦藍綠,人民要的是真正有在做事的市長,而不是被意識形態及政黨綁架的政客。

政治是許多權力資源調和的結果,一個好的政治人物應該要有前瞻性的視野並且顧慮到現況,在達到目的前應該懂得如何妥協,民進黨應該好好思考如何與柯繼續互動下去,達到雙贏的局面,而柯文哲應該也要謹慎處理接下來的許多政治問題,才能真正超越藍綠。

政三A 陳又端

政三A 陳又端
姓名:陳又端
班級:政三A
學號:04114158


【標題】

又是酒駕!還要發生幾次悲劇我們才能學會?


【出處】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forum/20170930/1214046/​又是酒駕!還要發生幾次悲劇我們才能學會?

【內文】
又是酒駕肇事的新聞,高雄市仁武區傳出酒駕車禍,駕駛開著BMW酒後駕車失去控制,反應不及,撞上停紅燈的5部機車及1部腳踏車,其中騎腳踏車的71歲劉姓老翁,送醫不久,即宣告不治,造成1死5重傷,肇事者酒測值為0.70mg/l,而將其帶回警察局偵訊時,仍然酒醉未清醒,不僅拒絕回答職業,還口稱在等紅燈,都不知道已闖下人命關天的大禍,而今年五月曾因酒駕被抓,事隔不到4個月又酒駕累犯,簡直視法律如敝屣,視人命如草蓆。
前幾日一位花樣年華的少女,正值19歲美好人生才剛開始,卻因為酒駕肇事者一場車禍奪去寶貴的生命,而其酒測值0.21毫克,偵訊時告訴警方沒有喝酒,只吃過薑母鴨,當時其正要左轉,就撞上機車,可見酒精料理如薑母鴨、麻油雞等會有酒精殘值及影響食用後駕駛者的判斷,相關法規及衛教仍然不足,一罐5%酒精濃度啤酒,酒測值0.1毫克,何況酒精濃度約20%的米酒料理的薑母鴨、燒酒雞、羊肉爐、麻油雞等藥酒。
根據警政署統計今年1到8月的全國酒駕取締件數有7萬860件、死亡43人,這些家庭因而破碎,全因駕駛者的僥倖上路心態,未能代托安全無喝酒人員的安全駕駛。雖然刑法公共危險罪修訂後,對於不能安全駕駛卻執意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仍然無法嚇阻酒駕情事發生。
安全防衛駕駛必須是雙方用路人都遵守,自身只能做到遵守交通規則,不在騎乘或開駛時滑手機、撿物品等分心舉動,幾秒就是悲劇的開始。在各路口處應減速慢行,確認無來車及違規左右轉的車子,應採二段式左轉,再來大型車容易有死角,勿在四周停留,尤其內外輪差的視線死角。除了注意行車道路壯況,還必須判斷四周有無行車狀況不穩的用路人,路邊停車及等紅綠燈時仍要注意是否有突然開啟的車門,可見交通安全規定及相關課程必須再加強宣導及強制管制處分做法。尤其對於酒駕更該是零容忍,沒有累犯的空間才是。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心得評論】
酒後駕車的管制問題一直是我國長期面對的社會問題,台灣對於酒駕的罰則已經一再加重,甚至還有「酒駕三振條款」的產生。也就是指如果在五年內酒駕達到第三次,即不得判處易科罰金,必須入監服刑。但案例似乎還是層出不窮,酒駕刑責這幾年調高之後,酒駕率真的有變少嗎?只因一時貪杯,覺得一小段路不會怎樣,但事實上誰能料到,事件發生時每每都已從酒駕公共危險轉成實害,侵害了他人生命、身體的重要法益。
而對於大部分酒駕人士而言,坐牢真的比罰錢更具嚇阻性嗎?法律懲罰的作用有其極限,能否利用其他方式,如美國有汽車發動酒測系統(如果車上儀器感應駕駛人有酒氣,就無法啟動車輛),以及教育宣導的加強,以求更有效率地減少酒駕率。
我真的不希望因為酒駕事件再造成民眾的生命危險,多少無辜的人就因為你一時的覺得無所謂而造成永久傷害。
法律之外,當親戚好友喝完酒後,多一句叮嚀「酒後不開車」,幫忙叫個計程車,就可以避免很多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