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1日 星期一

政一B 蔡博宇

姓名:蔡博宇

班級:政一B
學號: 06114244


【標題】

管理非固定式機械遊樂設施 內政部6月跨部會研商

發稿時間:2018/05/21 22:02 最新更新:2018/05/21 22:02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報導

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805210343-1.aspx

【內文】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1日電)內政部今天晚間表示,為落實非固定式機械遊樂設施的安全管理,內政部6月初將邀集相關部會繼續研商,以加速研訂安全管理規範,維護兒童安全。

新竹市一家百貨日前發生「飛天椅」失速傷及8人意外。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午審查兒童遊戲場安全管理條例草案,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說,非固定式機械遊樂設施主件通常是分別進口,過去管理確實有疏漏,會與各部會討論如何補強。

內政部晚間發布新聞稿指出,目前非固定式機械遊樂設施,屬於不須申請雜項執照的機械遊樂設施,不適用建築法,且多屬散裝進口後再行拼裝,無檢驗標準。

內政部指出,已於今年4月27日召開跨部會議研商,並與與會機關獲致共識,對於非固定式機械遊樂設施分工,以屬地主義並配合備查機制辦理,將另訂安全管理規範據以執行。至於營業場所設有遊樂設施,如有影響消費者安全之虞,場所管理機關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處理。

內政部說,已訂於6月初再邀集衛福部、經濟部、教育部、農委會、退輔會、交通部、文化部、行政院消保處等機關,召開第二次會議,加速研訂管理規範,以落實非固定式機械遊樂設施的安全管理。(編輯:蘇志宗)1070521
【相關憲法條文】
第1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2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3條: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53條: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第54條:行政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各部會首長若干人,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若干人。
第58條: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第61條:行政院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心得評論:
對國家發展而言,如果想要達成長治久安,必然得在社會秩序、福利政策等面向進行長遠有效的規劃。有關幼兒安全的保護,更是其中相當重要的一環。倘若國家不能好好照顧兒童、提供適於兒童成長的環境直到他們長大成人,那樣的國家前景必然是灰暗的。原因在於,這些孩童正是支撐國家未來發展的主人翁。


也因如此,我們更必須對兒童之安全、教育進行慎重考慮,施行有利於兒童身心健康發展之政策,才是使國家強盛不衰的根本之計。本次兒童安全問題既然亮起紅燈,政府勢必得對兒少遊樂設施安全進行通盤檢討。我想,內政部能聯合各部會進行討論,對兒少保護問題做出更為全面、完善的考量,是值得鼓勵的。

具體可採行的方向,除了加強兒童遊樂設施的防護外,最根本的問題或許正如內政部所發現的,必須對遊樂器材的來源、人員之管理做更有效地監督。要知道,兒童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無所不在,我們所能做到的,最多也只是降低風險罷了。因此,這些遊樂器材、管理人員之考核、監督,便成了改革的當務之急。

綜上所述,內政部此次聯合其他部會對兒童遊樂器材做出檢討之行為,我抱持肯定的看法。對一個國家的行政機關來說,要如何增進民眾福祉、降低民眾可能遭遇的風險,往往都是執政所應關注的。希望未來類似事件發生能因為這次的討論、檢視降至最低,還兒童一個安全無虞的成長環境,才是我們應當努力的。

政一B 周子筠

政一B

06114203

周子筠



【標題】馬英九被判4個月徒刑 洩密案的來龍去脈


【出處】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44125326


【內文】台灣前總統馬英九洩密案高等法院二審撤銷一審無罪判決,改判有罪並處以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高院指出,馬英九2013年8月31日晚間10時許,洩漏時任立法院長王金平司法關說案的偵查秘密、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數據,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與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

馬英九在一審時辯稱,他是依憲法執行職務,處理將發生的政治風暴,才請江宜樺、羅智強共同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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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高院承審合議庭認為,黃世銘報告內容無關五院職權行使的爭執,馬英九未召集院際調解,並未行使憲法第44條的院際調解權,洩密也非為了解決閣員政治問題,辯詞不足相信。

而且,合議庭認為,馬英九當時擔任總統,是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依法有保密義務,不能藉行政特權破壞法治國原則,否則民主憲政保障人權的核心價值將破壞殆盡。

「一定會上訴」

對高等法院二審推翻一審無罪判決結果,馬英九表示,這是一個憲法訴訟,攸關總統職權的行使,一定要釐清,「所以我一定會上訴」。

馬英九說,這個判決跟先前3個相關案例的判決結果認定不一樣,所以這個問題必須要釐清。

他說,這是一宗憲法訴訟,他爭取的不只是個人權益,也包括中華民國未來總統的權限不應該受到限制,因此一定要釐清這個問題,一定會上訴。

馬王政爭馬英九被起訴 民主進程一部分?馬英九因涉嫌"教唆洩密罪"出庭應訊觀察:卸任後仍備受關注的台灣前總統們

來龍去脈

五年前的這場司法關說疑雲,引爆了前總統馬英九和前立法院長王金平之間的「九月政爭」,但許多人對馬英九涉及洩密案的來龍去脈仍然不是很清楚。

話說2013年,當時的特偵組(現在已遭解散)在調查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賬戶內不明資金對其進行監聽,意外發現到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為柯建銘涉及全民電通背信案進行司法關說。

當時主導特偵組的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在發現監聽內容後親自向馬英九報告司法關說案情,並向馬英九遞交專案報告等書面資料。

黃世銘此舉已經涉及洩密罪,他在2015年已經被高等法院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洩密罪判處1年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新台幣45萬5千元免坐牢,黃世銘辭去檢察總長職務。

而馬英九在得知王金平涉及司法關說監聽內容後,召集江宜樺與羅智強到寓所漏夜商討,並將黃世銘所報告的關說案內容轉告江、羅兩人。

馬英九隨即在9月8日召開記者會,公開譴責王金平,並說出經典名言:「如果這不是關說,那什麼才是關說?」(這句話後來在台灣被許多人引用,並將「關說」兩字替換成其他詞語,一時之間成為網絡熱詞)

馬英九接著撤銷王金平的國民黨黨籍,試圖讓王金平喪失立法委員和立法院長資格,但王金平提出黨籍存在訴訟,朱立倫接任國民黨主席後,2015年決定停止訴訟,確認王金平黨籍存在。

而王金平涉及司法關說一案,後由台北地檢署調查,2014年台北地檢署查無關說具體事證,已將全案簽結,王金平和柯建銘等人皆不起訴。

【相關憲法條文】

第 35 條  
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第 12 條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第 16 條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第 44 條

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 商解決之。

第 52 條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第 77 條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 之懲戒。

第 80 條

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心得評論】
我認為2013年的馬王政爭,是行政權介入司法和立法權嚴重的一大案件,在民主國家中,我認為三權分立是很大的原則,司法權必須獨立於行政權和立法權,不受當權者的控制。若此案調查後確認為行政權的干預,那前總統也該接受法律責任。

政一B 陳品璇

姓名:陳品璇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9

【標題】陳時中抵日內瓦 獲頒公衛全球憲章大使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151931
【內容】
衛福部長陳時中今天率「世衛行動團」抵達日內瓦,首日即受到國際肯定,獲公共衛生協會世界總會頒發「公共衛生全球憲章大使」,他表示在受打壓時刻受獎備感光榮。

台灣因中國打壓未能受邀世界衛生大會(WHA),但國際給予高度肯定,公共衛生協會世界總會(WFPHA)主席摩爾(Michael Moore)今天頒發「公共衛生全球憲章大使」(Diplomat of the Global Charter)榮譽名銜給陳時中,肯定他衛生治理(HealthGovernance)成效卓著,及有效推動健康公平與促進健康照護體系永續發展。

陳時中受獎時提到台灣雖然不是世界衛生組織(WHO)會員,但致力貢獻國際社會,很遺憾被拒絕參與WHA,讓台下約百位出席受獎儀式的各國公衛人士印象深刻。
他會後受訪時表示,雖然獎項是頒給個人,但他是代表台灣受獎,且能夠受獎代表台灣公衛實力受到世界專業團體肯定,在受到打壓的此刻受獎備感光榮。

衛福部表示,WFPHA1967年在日內瓦成立,是與世界衛生組織(WHO)具有正式關係的國際非政府組織,長期努力提升全球公共衛生體系,「公共衛生全球憲章大使」主要是表揚對全球衛生有貢獻或在其專業領域中實踐該憲章的醫衛專業人士。

【相關憲法條文】
第一四一條: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增修第十條:
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

【心得評論】

雖然台灣的外交關係因中共打壓而陷入困境,但藉由不同的方式還是能讓世界看見台灣的好、給與台灣實質的肯定。這次陳時中前往日內瓦與美日等國舉行多邊、雙邊會議的同時,「群眾自造」團隊、蕭泰然文教基金會、台灣聯合國協進會、台中市醫界聯盟、台灣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團體也共同發起「台灣無國界醫院展」,於日內瓦展出,呈現台灣全民健保所達成健康覆蓋的成就,陳時中更得到了「公共衛生全球憲章大使」的獎章,大家一起為外交關係努力,相信有一天能雨過天晴。

政一B 邱榆婷


姓名:邱榆婷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05

【標題】
執政兩週年 蔡總統:改革方案將加速執行

【時間和出處】
l   2018/05/20 11:43

【內文】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20日電)
總統蔡英文今天表示,她上任後很努力針對結構性問題提出解決方法,「改革初期是困難的,前兩年花很多時間在修訂舊法或訂定新法,未來兩年將加速執行改革方案。

今天是總統蔡英文就職兩週年,她接受「沃草」網站的邀請,首度在網路上和網友聊天,並同步在臉書、沃草網站、總統府網站以及Youtube線上直播,時間約30分鐘。

蔡總統說,為回應網友提問,她已先拍好轉型正義、兩岸關係、環境和能源轉型等四支影片,將公布在沃草的網站上。

主持人詢問蔡總統上任兩週年有什麼心得?蔡總統說,總統這個工作蠻忙、壓力蠻大的,也有些辛苦,但是很值得的一份工作,「人民託付你任務,努力工作,看到成效會覺得辛苦都值得。」

蔡總統說,政府這兩年努力針對結構性問題提出解決方法,並且落實執行這些解決方案,成果已逐漸顯現,例如她在台中豐原看到完工的社會住宅,已有年輕朋友入住,社會住宅有照顧兒童和大家健康的社區中心,她看了很開心;還有她在桃園看到一位林奶奶,在包租代管制度下只花了一半的錢就租到更大空間。

蔡總統再以台東為例,幾年前因為莫蘭蒂颱風受災的紅葉村,終於完成重建,讓一度失去家園的村民,重新擁有了自己的家,而且新家距離紅葉村舊址不遠,社區居民都非常高興,接下來就是要把社區營造成現代感,又有傳統部落文化在裡面。

蔡總統說,改革初期是困難的,需要修改舊法或建立新的法律,要到立法院經過立法程序後再開始執行,前兩年花很多時間在這上面,後面兩年會加速執行,現在行政部門團隊很熟練、士氣也很好,相信在行政院長賴清德領導下,接下來兩年執行會很有效率。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
l   107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外交。
  國防與國防軍事。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司法制度。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中央財政與國稅。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國營經濟事業。
  幣制及國家銀行。
  度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l   108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省縣自治通則。
  行政區劃 。
  森林、工礦及商業。
  教育制度。
  銀行及交易所制度。
  航業及海洋漁業。
  公用事業。
  合作事業。
  二省以上之水陸交通運輸。
  二省以上之水利、河道及農牧事業。
十一  中央及地方官吏之銓敘、任用、糾察及保障。
十二  土地法。
十三  勞動法及其他社會立法。
十四  公用徵收。
十五  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
十六  移民及墾殖。
十七  警察制度。
十八  公共衛生。
十九  振濟、撫卹及失業救濟。
二十  有關文化之古籍、古物及古蹟之保存。
前項各款,省於不牴觸國家法律內,得制定單行法規。

【心得評論】
  蔡英文總統在上任兩周年的昨日,難得進行了幾乎可以說是與民眾面對面的直播,然而,其中的應答有多少是實際而能說服民眾的,又有多少是打高空?固然,人民不需要只會作秀的政府,一再宣傳政績或是理念卻不做正事,這並非人民所樂見之情形,但這也不代表人民對政府的施政無感是值得稱許的現象。儘管真做出了許多改革,當人民大多無感,是否表示了政府改善的部分並非多數人所重視的面向?退一步來說,就算政府改革的是人民所重視的項目,民眾對其無感是否代表這樣的改善仍未達人民期望?若只是持續打著要改善哪些哪些方面的牌,卻無法提出有效的方案與政策,或者如現今這般,許多面向的保障與法條的訂立只做到一半便停滯不前,便無法完善其真正宗旨,也無法達其效用,如此來說,這並非一張漂亮的成績單。比起「是否有定見」、「是否有方向」,人民更在乎的是自己的生活是否更好、權利是否獲得保障,若政府只有執行的理念而無實務層面的方針,再多的解釋都只成了空話,並沒有實質意義。根據憲法,中央有如此多的執行與制定權限,肩負重責自應適當發揮作用,望在未來的兩年內能作出令人民有感的行政,不再只是大家笑稱的佛系總統。

政一B 莊華瑀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06
姓名:莊華瑀
標題:談婚姻平權 蔡英文:大法官釋憲對社會有約束力
時間:5/21
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談婚姻平權-蔡英文-大法官釋憲對社會有約束力-063720473.html
內文:執政兩周年,總統蔡英文以參與網路直播方式,直接回應網友問題,面對網友兩周內提出的400多個問題,總統府也分四大類,以預錄上影音平台方式回應。針對婚姻平權議題,蔡英文表示,大法官釋憲整個國家都有拘束力,政府部門會提方案給國會審議。
網友關心婚姻平權議題,蔡英文表示,這是人權議題,也是社會進步指標,大法官也已經釋憲,達到婚姻平權的憲政基礎,大法官釋憲對於整個國家都有拘束力,政府要依照大法官解釋,修法保障婚姻自由跟平等,政府部門一定會提出方案交給立法院審議。
對於婚姻平權,社會各界有不同意見,因此蔡英文也特別提到,她對台灣社會有信心,往前走的過程中,對過去、未來有不同想法的人要理解、包容跟尊重。她希望能用民主解決歧見,用對話彌補衝突,讓社會保持和諧。
憲法相關條文:第58條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第78條 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心得:近來多有婚姻平權的爭議。除釋憲外,不同立場的人們又有去發起公投,這是使用自己權利的例子。而距離釋憲已經過了很久,起初是反對同性結婚,這已被大法官宣告屬於違憲。而現在是在爭施行細節要如何處理以及其他措施。我認為行政機關應該要盡量處理好施行細節,除了保障人權外,也能讓立場不同的人們有更多討論,從而進行修改,才能盡量做到使大多數人滿意的情況。

德文三 呂學楷

班級: 德文三
姓名: 呂學楷
學號: 04123054

【標題】高市議會年花千萬出國 預算違法編列25年
【時間】2018/05/18 22:57
【出處】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518/1356754/

【內文】
根據《地方民代費用支給條例》,直轄市議長副議長及議員最高每人每年可編15萬元出國考察,但高雄市議會每年又編列一千萬元的「議長副議長率團參加國際會議活動、市政建設行銷及姊妹市(會)交流參訪等1000萬元」預算,遭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檢舉是違規編列,今更召開記者會揭露該筆預算已被行政院確認,確實違反《地方民代費用支給條例》及《直轄市預算共同性經費編列基準》規定,並正式發函高市議會,宣告該筆預算「無效」。

高雄市公民監督公僕聯盟副理事長陳銘彬今在市議會指出,近兩、三年來多次召開記者會要求市議會刪除上述違規預算,但議會始終置之不理、照編不誤,高督盟向內政部和監察院檢舉,今年3月行政院確認該筆預算編列違反規定,也發函給議會要求懲戒失職人員。只是議會對追回已使用的違法預算或懲戒都不回應。

陳銘彬批現任議長康裕成曾說要讓議會成為城市進步力量,倡言要改革議會、嚴審預算,但卻屢被高督盟揭發多項浮濫預算,他呼籲康裕成公開道歉、公布失職人員懲戒名單。

對高督盟批評,康裕成回應,「會改進從民國81年以來的編列方式,明年不再編列。也要代表過去的議會,對高雄市民表達歉意,我們會恪守法治國原則,讓議會運作更有效率。從議長到議員,做好民主的表率。」

有議會員工私下替康裕成喊冤,直說25年來該筆預算編列方式與名目都未變動,而審計單位也都未提出異議,事實上近年來議會推動姊妹市及其他城市議會交流,昨成立台灣各地議會友日議員聯盟,康裕成並被推選為會長,而已在日本舉辦三屆的台日交流高峰會,今年七月更將首度移師高雄,屆時會有日本30個地方議會、超過350位議員造訪,顯示高市議會近年對外實質交流成效。(周昭平/高雄報導)

【相關憲法條文】
第 58 條
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
政務委員組織之,以院長為主席。
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
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
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第 63 條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
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心得】
這種假藉考察之名,行旅遊之實的弊案在台灣已經發生過無數次。近年來靠著不只是廉政署的努力,也有得到之前學長跟我們介紹各縣市所在之公督盟的幫助,為台灣政府掃清這種拿著人民納稅錢不做事反而去揮霍的事件。從這次事件來看,立法與行政這種相互制衡的體制在台灣是成功的。

政ㄧB 梁書寧

總統權力大到隨心所欲,卻不知用來造福

2018-05-20 23:55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蔡政府推動的各種所謂「改革」,其實暗藏各種私心。黨產會和促轉會的成立,表面上要推動「轉型正義」,實際動機在打擊政敵;就手段而論,也違背了法治國家「無罪推定」及「不溯及既往」的原則。更嚴重的是,這種粗暴的潑糞法,也將過去的政府在政治、經濟、社會上的成就一律抹殺,其心可誅。民進黨不僅修改「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將政治的手伸進文官體制,更將以意識形態為出發點的全面掌控工程擴及司法、監察體系。以《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條例》的爭議為例,在野黨的提案在立院遭議長蘇嘉全無理退回,在野黨聲請釋憲,又在司法院遭大法官會議以踰憲方式駁回。執政黨的濫權及交叉掩護,已凌駕了憲政體制。
蔡總統至今以為其支持度大跌是因為改革,她難道不知道,民進黨吃相難看多麼讓選民厭憎?不僅如此,蔡總統補提名的監委們上任後,監察權也正式參與民進黨「全面掌控」台灣的任務。陳師孟赤裸裸演出的「辦藍不辦綠」、「司法除垢」戲碼,總統以為人民會甘之如飴嗎?再看台大校長遴選,只不過區區一個校長職位,竟能勞動整個行政院出動跨部會力量羅織罪名,連北檢和監察院也加入圍剿陣容。蔡政府無法包容異己,掩不住器量狹小;而看在百姓眼中,任意動員公權力來對付不同黨派,隨意羅織罪名,這算那門子法治?又是那門子民主?
行政權的無限制擴張,其實也對一般百姓的權利和自由造成戕害。包括軍公教年金改革、課綱修訂或深澳環評在內的各種公聽會,都被化約成最簡單的形式主義,只求應付,無意傾聽人民的聲音。當民眾走上街頭,民進黨更動用各種手段抹黑、打擊、外加拒馬來對付。近日文化部發文要求各出版社所有大陸書籍在台出版必須送審,它所根據的卻是一紙《出版法》廢除前即已訂定、多年來未被提及的行政命令;且其中關於「不得宣揚共產主義」部分,早被大法官釋憲宣告違憲。這難道不是民主的大倒退?
面對這些濫權踰法的現象,不論輿論如何批評,民進黨仍自以為是,毫無自省的意願。無論面對多離譜的立法、多誇張的施政行徑,民進黨上下總是選擇為同黨護航,而不願就事論事,渾然不顧自己在野時曾堅持過的民主價值。當當政者輕易把反對的聲音二分為「藍綠對立」或「反改革力量反撲」時,民進黨的「反民主道路」也就走得毫無愧色了。
人們在乎的,其實不是民進黨的墮落,而是台灣數十年來累積的經濟成果及民主根基,竟在短短兩年內被蔡政府糟蹋得不成模樣。蔡英文能教行政、立法、監察、司法等權都聽命於己,她卻無法讓人民心服,原因在此。
《相關憲法條例》
35 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37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
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53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55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立法院休會期間,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由行政院副院長代理其職務
,但總統須於四十日內咨請立法院召集會議,提出行政院院長人選,徵求
同意。行政院院長職務,在總統所提行政院院長人選未經立法院同意前,
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
57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重要政策不贊同時,得以決議移請行政院變更之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之決議,得經總統之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覆
    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
    該決議或辭職。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
    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
[心得]
  從蔡政府上任之後,民眾的不滿可以說是未曾間斷過,或許是在就職典禮當天給過太多承諾,給予民眾們太多希望,但實際的政策和作為卻一再的讓人民失望。在台灣,總統擁有的權力可以說是極大有如總統制的國家一樣,雖然我們是半總統制國家,但在修憲之後行政首長的任命權已經不再需要獲得立法機關的准許,雙首長同時擁有國家的行政權力,這種時候政府施政成敗就都全取決於首長的作為,這時候立法機關的監督機制就成為很重要的一個環節。不僅總統應該為國家施政成敗負責任,整個政府體系和機關也都應該盡守本分。



政一B 陳采淇

【標題】
出處:https://today.line.me/TW/pc/article/kWqJwJ?utm_source=lineshare
時間:2018/5/21

【內容】
中國近年加緊打壓宗教,新疆當局自2017年開始將數十萬,甚至預估高達百萬名的穆斯林關進思想改造中心,其中還包括了外國公民。一名從「再教育營」獲釋的穆斯林出面指控,在「改造」的過程中,他們甚至被強迫違反宗教信仰吃豬肉和飲酒。
根據《獨立報》(The Independent)報導,來自哈薩克的貝卡利(Omir Bekali)在未經審判也沒有任何律師的情況下遭到中國政府監禁長達8個月。一開始,貝卡利拒絕遵從「再教育營」內的命令,於是就被處罰靠在牆上站了5個小時,一周後改為單獨監禁,曾經24小時未曾進食。
如此過了20天,貝卡利萌生了自殺的念頭。「當你被迫自我批評,甚至要譴責自己的思想和整個族群時,那種心理壓力是非常巨大的。」他還說:「我每晚依舊會想起它,一直到太陽升起,我都無法入睡。

中國:沒有聽說

報導稱,要求中國外交部對此改造營做出回應時,該部表示「沒有聽說過這種情況」。問及為何外國公民也會遭監禁時,他們則回覆「中國政府保護這些在中國的外國公民權利,那麼他們也應該遵守中國法律」。目前,新疆地方政府則未給予任何回應。
雖然中國官員不斷避免評論「再教育營」,但中國媒體曾引述名人的話表示,需要進行意識形態的改變來打擊分裂主義和伊斯蘭極端主義。激進的穆斯林維吾爾族近年來已經殺死了數百人,中國認為這已經對大部分是漢人的國家構成威脅了。

懷疑幫助中國穆斯林逃離

事實上,42歲的貝卡利出生於中國,父母是哈薩克族和維吾爾族。他於2006年移居哈薩克(Kazakh)後,已取得當地國籍。
2017年3月,他回中國探親,卻不曾意識到此時在新疆,接到國外親戚打來的電話、定期禱告或是留鬍子,都有可能會讓一個人陷入政治改造營或監獄。
貝卡利在海關出示了他10年前的中國身份證,馬上就在第2天被5名武裝警察帶走了。警方審訊的焦點是,他與哈薩克一家旅行社的合作事宜,認為貝卡利幫助中國穆斯林獲得旅遊簽證,協助這些人逃離中國。
貝卡利回憶表示,被拘留時,他被綁在一張「老虎椅」上,那是一種夾緊手腕和腳踝的裝置。他並模擬身體如何被吊起來,只有腳能勉強碰搆到地面,不斷被警方以不人道的方式拷問。
隨後過了3個月,在哈薩克外交人員的干涉下,貝卡利終於獲釋,但卻沒有獲得自由。他們將貝卡利轉入了「再教育營」。

新疆再教育營 穆斯林被迫聲討自身信仰

「再教育營」內的戒備森嚴,被監禁的人們都必須遵守嚴格的規範,就連廁所都安裝了監視器。
貝卡利表示,他幾乎整天都被關在一間上鎖的房間裡。每早起床後,他們必須唱中國國歌以及升國旗。接著,他們會被帶到一間大房間內唱「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之類的「紅色歌曲」。而在吃飯前,他們要齊聲高喊:「感謝黨!感謝祖國!感謝習主席!」
貝卡利透露,除了要學習漢語和中國歷史,尤其是共產黨如何在1950年代「解放」新疆的歷史以外,每天都還會有當地警方、司法部門和其他政府部門的客座講師,來到營內告訴他們分離主義和極端主義的危險。
上課時,他們必須要一再重覆朗讀:「我們反對極端主義,我們反對分離主義,我們反對恐怖主義。」而在4小時的課程中,他們會不斷被灌輸有關伊斯蘭教的危險,甚至被逼問「是遵守中國法律還是伊斯蘭教令」,倘若沒有符合「正確答案」,將被處罰靠牆站立幾個小時。

「文化清洗」監禁者恐達百萬人

美國喬治城大學(Georgetown University)中國歷史學專家米爾瓦德(James Millward)指出,「文化清洗」是中國當局試圖解決新疆問題的最終方案。
紐奧良羅耀拉大學(Loyola University)教授譚姆(Rian Thum)則表示,中國的再教育體系已經嚴重侵犯人權。他說:「這是接近文革的做法,會讓人留下長期的心理影響,許多人至今都未能痊癒。」
報導指出,「再教育營」旨在改造被監禁人的政治思想,清除他們的伊斯蘭信仰,重塑他們的認同。這些改造營於2017年快速增建,在營中,順從的人可以得到一些獎賞,而拒絕配合的人則會被施以單獨監禁、毒打或沒飯吃。 
另外,這些「再教育營」是秘密運作的,沒有公開數據指出到底有多少人遭到監禁。美國國務院評估,遭到羈押的至少有數萬人;新疆人在土耳其經營的電視台認為有90萬人;而歐洲文化與神學學院(European School of Culture and Theology)研究員鄭國恩(Adrian Zenz)則認為已經超過1百萬人了。
貝卡利於2017年11月24日獲釋,就如同他被監禁時一樣突然。
由於原本的簽證早已失去效用,警方發給貝卡利一張獨一無二的14天中國簽證。他終於在12月4日離開中國,重獲自由。回到家的貝卡利,則將那些可以證明他曾被監禁的文件收藏好,其中包括了他印有郵票和簽證的護照、旅行記錄以及手寫的中國警方文件。
起初,貝卡利並不想公開上述的遭遇,深怕還在中國的母親和姐姐會因此被送到「再教育營」。
不料,3月10日,警方帶走了他的姐姐阿迪拉(Adila Bekali),19日又帶走了他的母親薩迪克(Amina Sadik)。最後,就連他的父親依布拉岩(Ebrayem)也在4月29日時被逮捕了。
於是,貝卡利改變了主意,決定將他在中國被監禁的遭遇,全都說出來。
「事情已經到了這一步。」他說:「我沒有什麼可以失去的了。」

【相關法條】
憲法
第7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13條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第63條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第107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一  外交。
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
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四  司法制度。
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
七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八  國營經濟事業。
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
十  度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心得】
我覺得上面也提點出很多大家覺得不人道或是很激進的政府作為,但我覺得不可否認的是中國在施行政府所希望的前進導向時,非常徹底的施行,雖然很多做法我們無法認同,但我覺得法律是訂出來的,政策是訂出來的,雖然在中國可能法律、政策的制定都只是形式過程上的跑動,但看回台灣在訂定法律、政策的態度和對岸就有很大的差別,很多時候是否有必要或是是否違反更多人道問題,是否透明?等都是我們可以透過憲法中保障人名了解政府的自由去研究和監督。

政一B王志筠

姓名:王志筠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32



【標題】日內瓦發聲!陳時中:紅色沙塵暴會過去 台灣會活過來
時間:發布 2018.05.20 | 08:01
出處:http://newtalk.tw/news/view/2018-05-20/124970



【內文】

台灣今年未受邀出席世界衛生大會(WHA),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表示,沒收到邀請,反而更應該來日內瓦發聲,相信總有一天「紅色沙塵暴」會過去,台灣會活過來。
為提升台灣能見度,「群眾自造」團隊、蕭泰然文教基金會、台灣聯合國協進會、台中市醫界聯盟、台灣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等團體共同發起「台灣無國界醫院展」,於日內瓦展出,呈現台灣全民健保所達成健康覆蓋的成就,肺結核、登革熱等傳染病防治,以及國際醫療援助成果。
無國界醫院展19日下午邀請台灣音樂家、聲樂家演奏與演唱台灣歌曲,透過音樂與文化,讓世界更認識台灣,曲目包括「望春風」、「杯底不可飼金魚」、「嘸通嫌台灣」等。
陳時中出席致詞表示,他聽到「嘸通嫌台灣」感觸頗深,「我相信在座沒有人嫌台灣,但是外面有一群人很嫌台灣。」
他表示,台灣出口名列17大、進口18大,卻無法進入WHA,就像是國際的孤兒,為何那些人要嫌台灣,是大家的聲音不夠大?意志不夠堅定?對台灣不夠瞭解?「還是紅色沙塵暴太厲害?,我相信都有一些(影響)。」
陳時中說:「沙塵暴要來了,我們也擋不住。我們只能努力呼吸,爭取我們的空間,總有一天沙塵暴會過去,我們會活過來。」
他表示,醫院無國界、健康無國界,人權也無國界。生命的本質跟人權的本質是沒有國界的,想要藉由政治的形式或政治的混淆,來干擾人的基本權利,是非常不應該的事情。但這也是現實,「我們除了堅定發出聲音以外,沒有第二條路」。
陳時中說,台灣去年沒有收到WHA邀請,今年沒收到,「有人說我們今年又來幹什麼,就是因為沒有收到邀請,才更應該來」,若是不走出來,世界永遠不會知道。
他表示,去年沒收到、今年沒收到,如果明年又沒有收到,會更大聲說出來,「不信真理喚不回」。

陳時中抵日內瓦 獲頒公衛全球憲章大使

福部長陳時中今天率「世衛行動團」抵達日內瓦,首日即受到國際肯定,獲公共衛生協會世界總會頒發「公共衛生全球憲章大使」,他表示在受打壓時刻受獎備感光榮。

台灣因中國打壓未能受邀世界衛生大會(WHA),但國際給予高度肯定,公共衛生協會世界總會(WFPHA)主席摩爾(Michael Moore)今天頒發「公共衛生全球憲章大使」(Diplomat of the Global Charter)榮譽名銜給陳時中,肯定他衛生治理(Health Governance)成效卓著,及有效推動健康公平與促進健康照護體系永續發展。

陳時中受獎時提到台灣雖然不是世界衛生組織(WHO)會員,但致力貢獻國際社會,很遺憾被拒絕參與WHA,讓台下約百位出席受獎儀式的各國公衛人士印象深刻。

他會後受訪時表示,雖然獎項是頒給個人,但他是代表台灣受獎,且能夠受獎代表台灣公衛實力受到世界專業團體肯定,在受到打壓的此刻受獎備感光榮。

衛福部表示,WFPHA於1967年在日內瓦成立,是與世界衛生組織(WHO)具有正式關係的國際非政府組織,長期努力提升全球公共衛生體系,「公共衛生全球憲章大使」主要是表揚對全球衛生有貢獻或在其專業領域中實踐該憲章的醫衛專業人士。

【相關憲法條文】
第一四一條: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增修第十條: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

心得評論:
台灣因外交上受中國打壓,以致於台灣無法以正式會員參加種種國際組織,包含世界衛生組織。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國家應該要促進現在和傳統醫藥之研究,但若不能加入世界衛生組織,難保過去SARS的慘劇再次發生。被排除在全球的衛生組織之外,醫藥相關研究必定無法得到第一手的資訊,間接影響到人民的健康安全。
根據憲法第一百四十一條也提到我國外交的意義與重要性,政府也應該更積極的設法參與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而不是一味接受被中國打壓的現實。

政一B 陳芊蓉

班級:政一B
姓名:陳芊蓉
學號:06114240
【標題】婚姻平權 蔡英文:行政部門一定會提方案
【出處】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520001374-260407
【時間】2018年05月20日
【內文】
蔡英文總統上任滿兩周年,對於同婚議題,蔡英文表示,婚姻平權是人權議題也是社會進步指標,政府必須依據大法官解釋來修法保障婚姻自由跟平等權,她強調。行政部門一定會提出方案,交給國會審議。
在就職滿兩年的今天,蔡英文選擇受邀網路媒體沃草的「2018總統給問嗎」活動,透過直播與網友互動。
沃草公布近500個網友提問問題,由於婚姻平權是蔡英文上任時重要的政見支票,網友提問,「婚姻平權不是特定族群問題,是人權問題,蔡英文如何理解呢?」「什麼時候可以修改民法?」「一樣沒有社會共識,為何同婚就不過,一例一休修法就要硬過?」
蔡英文表示,婚姻平權議題備受年輕人關切,她執政兩年當中,也透過大法官解釋達成憲政基礎,由於釋憲後對於政府具有拘束力,必須依照解釋文的要求,修法來保障婚姻自由跟平等權,因此「行政部門一定會提出方案」。
她說,我們對台灣社會很有信心,在往前走的過程中,對於許多想法不同的人必須要採取理解、包容、尊重的態度,用民主解決歧見,用對話彌補衝突,在進步性的議題處理上,才能夠保持和諧狀態。」
【相關憲法條文】
第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58 條: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第 63 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心得】
大法官於去年公布的第748解釋文,判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是「違憲」,要求政府兩年內必須完成法律修訂;若超過兩年內未完成修法,同志仍可直接依照民法婚姻章的規定,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在挺同民眾的歡聲雷動背後,卻也蘊藏未來的挑戰。台灣能不能成為真正的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還是得看立法院,雖然大法官判定民法違憲,但實質的戰場還是會拉回專法或修改民法的討論。但如今政府的無所作為,讓婚姻平權止於鍵盤上的爭吵,似乎也只是在讓衝突更加嚴重

政一B 杜孟瑀

政一B 杜孟瑀
【標題】蔡英文:婚姻平權是人權 行政部門一定提案

時間:2018.05.20 | 11:41
出處:http://newtalk.tw/news/view/2018-05-20/124989

【內文】

總統蔡英文今(20)日上午10點受邀網路媒體沃草的「2018總統給問嗎」活動,透過直播與網友互動。對於婚姻平權議題,蔡英文表示,這是人權議題也是社會進步指標,政府必須依照大法官解釋文,修法保障婚姻自由跟平等權,「行政部門一定會提出方案,交給國會審議。」

針對近500個網友提問,蔡英文拍攝「小英總統給問」人權保障篇、兩岸關係篇、環境能源篇以及體育電競篇共4支影片,回應網友疑問。

網友提問,「婚姻平權不是特定族群問題,是人權問題,蔡英文如何理解呢?」「什麼時候可以修改民法?」「何時落實真正的婚姻平權,給同志一個成家的權利與保障?」「一樣沒有社會共識,為何同婚就不過,一例一休修法就要硬過?」

對此,蔡英文表示,婚姻平權備受年輕人關切,是人權議題也是社會進步指標,執政兩年中,透過大法官解釋已達到憲政基礎,釋憲對國家也有拘束力,政府必須依照解釋文修法保障婚姻自由跟平等權,所以「行政部門一定會提出方案,交給國會審議。」

蔡英文也說,「我們對台灣社會很有信心,在往前走的過程中,對於許多想法不同的人,要採取理解、包容、尊重的態度,用民主解決歧見,用對話彌補衝突,在進步性的議題處理上,才能夠保持和諧狀態。」

【中華民國憲法】

第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58 條: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第 63 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心得】

大法官在去年五月已經做成憲法解釋,宣告婚姻自由應平等保障,並要求行政機關及立法院盡快修正民法,但一年了,行政院至今仍無任何草案,立法院也未曾審議。現在執政政府在政策及立法上的停滯不前,只是讓同婚議題的社會對立持續存在,甚至更加嚴重,大家所期盼的社會共識只會愈加難以達成。希望政府對於同性婚姻不再只是空談,要盡速達成早已做出的政治承諾。而且從過去許多國家通過婚姻平權法案的過程來看,不管是美國、加拿大、英國等,在婚姻平權完成後,本來存在社會中的對立與爭議便會逐漸消失。

政一B 桂學彥

班級: 政一B
學號: 06114234
姓名: 桂學彥

標題: 李念祖》1∕3立委聲請的釋憲門檻,合憲嗎
出處: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80517004007-262104
時間: 2018/05/17

內文:大法官決議不受理立法委員聲請解釋立法院通過前瞻計畫特別預算違憲一案,引發關注。大法官計算立委聲請釋憲的法定人數是38人,但說未出席投票的立委應該扣除,適格的聲請委人數差了1位,故不受理。大法官認為立委未參與預算表決,「既未行使職權」,不能計入聲請人數,認為前贍計畫預算違憲、拒絕出席投票而領銜聲請解釋的立委則說,合憲行使職權的方法就是拒絕投票。
此案值得討論之處,不在於只差1人而不受理,而是在於它的史無前例。
此案之前,雖然大法官屢有討論,但從未以立委並未出席、或未投票、或未投票反對、或是曾投票贊成作為將之剔除於聲請人數之外的理由。不這樣做的道理是大法官既不該將法案宜否通過與法案內容是否違憲混為一談,也不該封阻投票贊成的立委仔細研究憲法問題,由其深思熟慮之後挑戰立法違憲。法案是否違憲,當然遠遠超過防止出爾反爾的效率考量。
如果說這項不受理決議業已增加了過去所無的限制,應不為過。根據大法官過去的解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中關於1/3以上立委可以聲請釋憲的規定,不是為了保護立法院內的少數黨,而是在保護憲法—保護少數尋求司法護憲的權利。國會多數通過的法案是否違憲,不是國會憑藉多數決就可以終局決定的問題。多數通過的法律若有違憲問題,就該允許少數議員聲請大法官就之做出終局性的解釋,以維護憲法的安定性。
現在大法官縮限原來的立場,不利少數立委護衛憲法,不只是個案的取捨(如果大法官無意每案採取不同的受理標準的話),而已是通案地縮限少數立委發動司法保護憲法的機會。嚴格控制人數作為不受理的理由,即使是聲請釋憲內容有理,也會被摒除門外。
若是為了防止濫訟,認定「聲請顯無理由」,也比抬高人數門檻來駁回聲請更具有憲法正當性,也較能符成全鼓勵少數保護憲法的立法意旨。畢竟民主之弊,就是多數欺負少數。
由少數議員發動司法抗衡多數議員違憲,是仿效自德國的制度。我國立法採用1/3的人數門檻,其實比德國基本法第93條使用1/4做為門檻還高了些。其結果則是如果一個政黨在國會中掌握2/3以上的多數,即使強行通過違憲的法案,少數議員也沒有機會進行司法挑戰。現在立法院中執政黨的席次已達2/3,少數委員只要缺少1位,連發動司法挑戰多數通過違憲立法的機會也沒有,過高的聲請釋憲門檻,無異助長國會多數利用違憲立法實質更動憲法的機會。
依此角度,與憲法規定修憲程序的可決人數兩相對照,將可發現1/3聲請釋憲門檻的規定很有問題。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提出修憲案的門檻是應經全體委員3/4之決議。如果有3/4的立委同意通過一項與憲法內容衝突的法案,其實可以改提修憲的議案交付公投,所以若將立委聲請釋憲的人數門檻定為1/4,就很有道理。
可是,現在立委聲請釋憲的人數門檻高達1/3,立委即使沒有達到合乎3/4的修憲人數,只要有超過2/3的人數通過違憲的立法,也會使得少數委員因為人數不足1/3,無法發動司法挑戰違憲立法。
人數不足3/4的多數委員不啻也可藉由立法實質修憲,這不禁令人想起德國威瑪憲法時代,希特勒掌握國會2/3的多數,無所顧忌地運用立法實質修憲,終於造就了納粹黨循民主程序顛覆憲法遂行獨裁的惡例。走筆至此,有些不寒而慄!
與修憲規定對照,德制是議員聲請釋憲的人數門檻(1/4)比阻止修憲的人數(1/3)為低。我國相反,竟是將聲請釋憲的人數門檻,從德制的1/4調高為1/3,比阻止修憲的人數(1/4)還高,有無違憲的顧慮呢?很值得列入司法改革的議題。而大法官現又改變前例,實質墊高聲請釋憲的立委人數,該不該懷疑:下次大法官會不會願意認真扮演憲法守護神,仔細思考《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將少數立委聲請釋憲的門檻訂為1/3而非1/4的規定是否違憲呢?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司法院)
(1)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2)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4)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5)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6)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憲法第77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憲法第78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心得:
司法院之大法官會議是一個保障人民權益的防線,而這次立委聲請釋憲的案子,看出其聲請釋憲檢是否違憲是一件相當困難的工程,門檻有點高是其不完善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