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4日 星期六

政一B 黃斐成


姓名:黃斐成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38
標題拆公投盟帳棚 柯文哲:國家不能沒有秩序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2018-03-24 13:05
https://www.taiwanhot.net/?p=558070
【內文】
台北市政府昨(23)日以未申請路權為由,拆除了公投盟位在立法院外帳篷,引起獨派極大不滿。市長柯文哲今(24)日表示,未來對陳抗要開始依法行政,國家不能沒有秩序,「法律是給人民遵守的,不是給人民參考用的」。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日上午出席全國大專院校商業個案大賽開幕活動後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到拆帳篷是否為了討好統派團體?柯文哲表示,他不需要討好任何人,其實是昨日北市府上午舉行治安會報,他在會中先問警察局松菸槍擊三次,那幕後主使找到沒有?結果下屬回還沒有找到,接著又問上次一例一修大遊行妨礙交通抓到幾個?警察局答覆「提報五個」,接著他就開始罵人。

柯文哲說,自己又追問下屬,為什麼中山一派出所有警察被起訴?最後他又突然問了一句,「立法院圍牆外面那個帳篷多久了?」他們可能會議被他K久了,就自動跑出去把帳篷拆了。

柯文哲指出,未來對陳抗活動要開始依法行政,不可以放任不申請就佔領馬路,未來就算是碰到八百壯士,也會統一處理,一切依法行政。媒體追問是否藍、綠辦活動沒有申請都要拆?柯也直接回應「對」。

柯文哲強調,按照目前法令,不提出申請就是要拆,這個國家不能沒有秩序,如果怕獨派、統派生氣,那什麼事情都不用做,「法律是給人民遵守的,不是給人民參考用的」。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一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第一四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憲法第一七零條:本憲法所稱之法律,謂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心得評論:
  人民受憲法中集會及表達言論以抒發看法的權利保障,但是像本案例中,公投盟為了訴求修法降低公投門檻及廢除集會遊行法,在立法院外搭帳篷進行陳抗,之後被台北市政府以未經申請之由拆除,柯P也表示未來對這些陳抗活動都會依法行政,而不是像以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模式。
  有此番作為及覺悟固然是好,但是畢竟時局一直在變,是否是像媒體所說為討好統派而施行的作為,還是要看之後政府對於類似事件的處理是否為同樣方式處理。
  憲法第一百零七條說明了法律在憲法中的定義,是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後而產生的,既然這些制定法律的人大部分都是由人民選出來的,那我們也還是要依循著我們自己接受的遊戲規則走,若是不遵循法律程序進行像是這則新聞所述之陳抗事件等行為,那豈不是很頑劣的一件事嗎。

政一B邱義文


【標題】立院旁公投盟帳棚違建 北市府強制拆除2018/3/23

【出處】中廣新聞網-林麗玉報導https://goo.gl/ohBGtg
【內文】
自由台灣黨主席蔡丁貴成立的「公投護台灣聯盟」,長期在立法院外搭帳篷抗爭,傳出因無路權,柯文哲暴怒,下令今天(23)下午3點前自行拆除,否則強拆。市府發言人劉奕霆說,建管處是因有人查報,週二到現場查報,要求23號下午3點前自拆,否則強拆。
「公投護台灣聯盟」長期在立法院前搭帳篷抗爭,不過最近濟南路路權卻被反年改團體的八百壯士借走,帳棚變成違法占據。傳出台北市長柯文哲23日治安會報震怒,為何沒申請路權可以佔據這麼久?,要求下午3點前自行移除,否則將由建管處執行強拆。北市府發言人劉奕霆表示,柯市長的確有提到帳棚違建,但沒有震怒,建管處週二也前往現場查報,要求23號下午3點前自行拆除,否則將強拆。
建管處副總工洪德豪說,建管處是接獲有人查報,20號已經到現場要求公投盟要在23號下午3點自行拆除,否則將強拆,對於公投盟抗爭不配合的話,會由警察局中正一分局員警到場協助維護秩序。

【相關條文】
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評論
公投盟在立法院旁搭帳篷抗議已經接近十年了,由蔡丁貴先生發起的,雖說憲法保障人民的集會結社自由,若抵觸公共利益時,就算是憲法所保障的自由,也應當無效。況且其在立法院旁已經造成往來行人的不便了,在憲法保障的對象中,不僅僅是集會結社的人,也包含了往來行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