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日 星期一

政一B 蔡雨珊

姓名:蔡雨珊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10

【標題】台酒停購菸葉 「末代」菸農明北上抗議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139873

【時間】2017-10-01

【內文】   
〔記者曾迺強、羅欣貞、花孟璟、吳欣恬/綜合報導〕往年這個時節,第二期稻作收穫後,菸農開始準備種植菸草。但隨著台灣菸酒公司明年停止保價收購菸葉,這樣的景況已不復見。不滿離菸政策的菸農指出,年長菸農不易轉作,連帶使動輒2百多萬元設置的烤菸室、器具等成廢鐵,「尤其可惡的是台酒仍進口菸葉、生產香菸!」嘉義、屏東的數百名菸農將在明天(2日)北上,向農委會陳抗,爭取維持契作收購,保障權益。

台灣自日治時期開始以特許制准許農民種植菸草,國民政府沿用此專賣制度。南部氣候特別適合菸草生長,屏縣高樹鄉、高市美濃區等客庄,菸葉種植面積曾居全國之冠,有好一段時間,觸目所見,盡是綠油油的菸田。台灣2001年加入WTO,菸品專賣制度隨之廢除,繼之推行離菸政策,菸草種植面積逐步萎縮。目前台酒登錄菸農1530戶,種植面積624.9公頃。截至昨天,仍有229戶尚未提出申請轉作或一次性離菸,面積100.16公頃。

尚有229戶 未申請轉作
不願具名的菸農說,政府總是說種菸葉賺很多,所以農民才不肯離菸,但事實不然。以每公頃收2500公斤菸葉計算,每公斤收購價206元,一公頃50多萬,扣除成本,事實上利潤不到20萬元,尤其現在農村缺工,請工人比以前貴,賺得又更少;政府對菸產業的政策模糊,相關條件每年都要重新協商,也讓菸農無所適從。

「本土菸產業不能只從香菸的角度去看,畢竟它在台灣農業發展了很長一段時間,是台灣農村文化的一部分。」楊連榮說,從育苗、除菸花、施肥、除草,到採收、烘乾、分級,都需要龐大人力,菸農間互相協助產生「交工」文化,而且也對農村經濟做出貢獻。

家中二代種菸的玉里鎮大禹里長張添富,栽種菸葉將近3公頃,因為政府政策,只能無奈簽署離菸領補償金。他批評,政府照顧農民的事情不去做,卻急著摧毀台灣的菸田產業,尤其可惡的是「台酒仍然有生產香菸」。

他認為,如菸酒公司停止產菸,停購本土菸葉還有道理,實際上菸酒公司還繼續產菸、賣菸,卻進口國外菸葉,等於是毀滅本土產業。

嘉義縣菸農聯合會理事長賴芳德也批評說,台酒寧願買進口菸葉,不用本土生產的菸油重、品質優的菸葉,根本是本末倒置。

不過,雲林縣林內鄉農民張三河表示,農村人口老化,種植菸葉需要大量人力,收成、烘乾等作業繁複,包含他在內,鄉內50多名菸農幾乎領取每公頃60萬元一次性離菸輔導金,轉作易照顧的短期蔬菜等,離菸是國家既定政策,不會隨同北上。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與保障。
憲法第一百五十三條:國家為改良勞工及農民之生活,增進其生產技能,應制定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法律,實施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政策。
婦女兒童從事勞動者,應按其年齡及身體狀態,予以特別之保護。
憲法第一百五十七條:國家為增進民族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及公醫制度。

【心得評論:】
我認為這是一個少數人民的工作權與多數人民公共利益相衝突的狀況。憲法寫明為增進民族康,應推行衛生保健事業。所以,今時要停止保價收購菸葉這是可理解的。但我所不能理解的是,停止國產菸葉收購,改為進口菸葉,使菸農減少一筆穩定而必須的收入,這邏輯何在?
初始菸農也是因政府聲稱種植菸葉利潤,而不願放棄種植菸草,現在又因減菸政策而突然要菸農放棄菸草種植,且又不具備完善配套措施,甚者進口菸草打擊國內菸草市場,我認為與憲法第一五條的保障人民工作權,以及第一百五十三條的實施保護勞工與農民之政策相違背。

今日並非是要危害民族健康而停止減菸政策,而是應該雙向同時進行。若停止減菸政策便是危害所有人民健康,但若是驟然不再提供菸品銷售,也會使一群一定數量的人民頓失重要經濟來源。且文中提到是在台灣加入WTO後,菸品專賣制度廢除並隨之推行離菸政策,若今日加入WTO是基於為了人民好的出發點,那麼當有一群人反而因此受害且沒良好配套時,這些政策的推行是否真能達到為了人民好呢?

歷史二 劉真

姓名 : 劉真
班級 : 歷史二                                                                                 
學號 : 05112036


【標題】民進黨團修憲小組 柯建銘邱義仁對口

【出處】Yahoo奇摩新聞 財經類 
【時間】2017-09-29 下午01:56
【記者】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017年9月29日電
【內文】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將成立修憲小組也會提黨版修憲案,但將優先與民進黨智庫執行長邱義仁討論修憲的範圍、時程等上位性問題。至於何時啟動?邱義仁說,看黨團時間。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上午在黨團會議後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他說,黨團會議討論憲改議題,黨團將先與民進黨中央黨部智庫執行長邱義仁討論修憲的範圍、可能的狀況、五權變三權、票票不等值牽涉到選區人數多寡等重大議題,要先釐清。
柯建銘說,上位的事情先想清楚,修憲內容要處理的什麼程度?過程會發生哪些問題?2018年七合一選舉要不要交付公投?還是2020年交付公投?憲改的目標是什麼?上位性的問題要評估清楚,最後一定會成立修憲小組也一定會有黨團版的修憲版本。
至於民進黨智庫與民進黨團何時啟動修憲討論?邱義仁上午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先聽聽黨團的意見,至於討論的時間點,也要看黨團意見,會跟柯建銘討論。
民進黨團幹事長劉櫂豪會後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說,黨團決議先成立修憲小組廣納各方意見,依照相關程序進行,尊重每位立委自主性提案權,鼓勵立委對憲改有看法可提出相關版本,再進行黨內討論,最後再啟動國會討論、朝野協商等程序。
劉櫂豪說,目前修憲版本包括立委李俊俋、蘇巧慧等人,黨團先成立修憲小組,與民進黨中央黨部智庫研商再與社會對話。
另外,行政院長賴清德的務實台獨論引發在野黨立委批評行政院長在國會殿堂不該有個人看法,劉櫂豪對此表示,在野黨立委質詢時要賴清德清楚表明個人對國家定位的看法,當賴清德清楚表明後又說行政院長不能對國家定位有個人看法,自相矛盾。
【相關中華民國憲法條文】

第17條(參政權)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27條(國民大會之職權)


國民大會之職權如左: 
一、選舉總統、副總統。 
二、罷免總統、副總統。 
三、修改憲法。 
四、複決立法院所提之憲法修正案。 
關於創制、複決兩權,除前項第三、第四兩款規定外,俟全國有半數之縣、市曾經行使創制、複決兩項政權時,由國民大會制定辦法並行使之。 

第129條(選舉之方法)


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第174條(修憲程序)


憲法之修改,應依左列程序之一為之: 
一、由國民大會代表總額五分之一之提議,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代表四分之三之決議,得修改之。 
二、由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擬定憲法修正案,提請國民大會複決。此項憲法修正案,應於國民大會開會前半年公告之。

【相關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1條(人民行使直接民權)


(1)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2)憲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第12條(憲法修正案之提出)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心得】

時代已經不同,政治社會經濟也與當年憲法訂定的年代大不相同,所以憲法應該要與時俱進。近年來已經有七次修憲成功的案例,使得不適用的條文被修正成能符合當代的局勢。近日民進黨團也即將招開修憲小組,針對部分憲法條文進行修正,首先會先進行討論修憲的範圍、時程等上位性問題。當基本的條件設定好後就會正式進入討論的階段。憲法乃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修改憲法談何容易,需要許多人的努力,許多委員的支持,最終完成一條憲法的修改。

身為國民,我們能做的事就是去審視現今的憲法條文有哪些已經不再符合現今的生活需求,我們可以向選區的立委提出我們的想法,或是透過政府公開論壇,或是利益團體的影響,使得憲法有被修正的機會。

德文三 呂學楷

姓名:呂學楷
班級:德文三
學號:04123054

【標題】觀點投書:憑什麼「性平教育」不是「洗腦教育」?     
【時間】2017年9月26日 06:10 【出處】http://www.storm.mg/article/335293

【內文】
       
        相對於各縣市尚停留在提案討論階段或議員的個別行動,雲林縣政府已經下令禁止全縣各級學校教導「性別光譜」所帶來的「多元性別意識」,效率超高!但其實是非常糟糕。
        由於教育是構成公民社會的重要途徑,是故釋字748號的憲法戰場暫告一段落,就輪到教育現場繼續攻防。反對方總是把「性平教育」指為「洗腦教育」,覺得這樣會把小孩教壞、把社會搞壞。確實,在長期戒嚴的社會環境下,過去教育的某些內容積極歌頌統治者以鞏固統治權力,避免社會民主化、多元化、自由化的變遷,該當「洗腦教育」之指責無疑,然而教育並非應如某些人想像那般中性、無意識,事實上教育必須具備「積極內容」,忠誠於憲政民主國家的憲法價值而為教導,以維繫這個國家的國民有能力經營憲法所欲提供的民主生活。
        因此,並非一切積極內容皆稱為「洗腦」,必須檢視該內容是否有助於當代憲政民主國家的憲法價值,才能下判斷。如果有,即不能構成「洗腦」的評價。
       憲政民主國家有哪些價值?當代憲政民主國家裡,民主制度容納多元意見,也保障各種言論自由。因此「民主制度」、「言論市場」以及「多元化」,三者相輔相成。但是自由放任的言論市場,會造成主流意見壓迫少數意見的情況,在「少數服從多數」的遊戲規則下,尚須達成民主原則的另一個要求:「多數尊重少數」,才能完備。
       換句話說,「民主」國家之所以「民主」,在於保障劣勢的各方可以跟強勢的一方「相同」,透過參與相同的言論市場機制,保留一個可能性:讓「今日的少數」能夠期待成為「明日的多數」,而不致被今日的多數全面吞噬後,消失殆盡。如此才能讓公共政策與時俱進,符合社會變遷,是「民主」國家之所以「民主」的運作邏輯,因此不知道如何「多數尊重少數」的國家,便不配稱為民主國家。
       從而,「多數如何尊重少數」當是民主憲法的重要關切,這個關切則主要體現於「平等權」。憲法上所謂「平等權」並不是鄉愿的「各打五十大板」(齊頭式平等),或追求「你我毫無差異」(否定差異存在),反而是要求積極關注差異,對於因差異所產生的強勢與劣勢狀況,積極介入調整。亦即,應給予劣勢的一方資源與空間,培養其力,不致被強勢方吞沒,使其具備實質上平等的機會進入言論自由市場,促進未來可能的討論與思辨。
        批評多元性別是「洗腦教育」而應該被禁止的人,拒絕「劣勢應當獲得培力」的實質平等概念,站在性別二元刻板印象的強勢位置,繼續壓迫檢討性別二元化的劣勢方主張,並利用多數暴力驅策公權力封鎖言論講學自由、禁止多元性別的意見呈現、禁止透過性別光譜來檢討性別二元,以期鞏固性別二元在當前社會上的強勢支配地位,避免民主社會裡應有的自由化、多元化變遷。這種反民主的作法,並不符合憲法價值,和過去威權時代當權者欲鞏固支配權的思維與手段,如出一轍。
        無獨有偶,臺北市政府近日也表示,「反同」家長在性平會的席位必須增加才能反映多元。此種荒謬的見解亦完全忽略:同志平權的主張,在政治上歷史上以及社會結構上,才是劣勢,才是應該被培力的對象。增加「反同」席次只是在數字表面上維持機械式的形式平等,而忽略劣勢培力(即實踐多數尊重少數)的民主原則,形同拒絕了實質平等。
        欲透過教育的積極內容達成劣勢培力,兼顧了實質平等、言論自由、講學自由、民主原則,有助於憲政民主國家的價值取向,因此不構成「洗腦」的評價,但卻被撲天蓋地的強勢方抹黑為「洗腦教育」或「教壞小孩」而寸步難行。教育現場師生從而容易養成一種心態,認為只要消極退卻、逃避是非、拒絕下判斷,就能明哲保身,凡是遇到有敏感爭議話題只需尊重、尊重、放尊重、不要隨意評判別人就好。
       殊不知這樣其實只是在假公正、假中立、假笑,「如何尊重少數」以及「為什麼要尊重少數」等等概念,在學校難以被實質討論(可能老師不想教、不敢教,或無能力教),致使學生沒有機會從教育體系裡學到,如何檢視自身可能對少數人存在的隱性歧視,並即時修正態度。整件事情變得不但禁止教育積極實踐憲法價值,還同時剝奪學生憲法上的教育權。
     
【相關憲法條文】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159 條 國民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

心得評論:
     
        我認為教育是沒有所謂一定正確的一套教導方式,而是國家能透過教育給予受教者思考的能力。各個國家、地方甚至是學校都有一套自己的教育方式,且每個國家可能因為國情、文化、宗教信仰不同而有著與其他地方相悖的大方向教育。
      以性平為題,近年來討論度越來越高的性平教育確實給大家一個重新思考的機會。就如憲法第7條所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基本人權的部分就已經規定無分男女在法律之前一率皆平等,更何況是教育。
       確實,在長期戒嚴的社會環境下,過去教育的某些內容積極歌頌統治者以鞏固統治權力,避免社會民主化、多元化、自由化的變遷,該當「洗腦教育」之指責無疑,然而教育並非應如某些人想像那般中性、無意識,事實上教育必須具備「積極內容」,忠誠於憲政民主國家的憲法價值而為教導,以維繫這個國家的國民有能力經營憲法所欲提供的民主生活。
        教育並非無意識的、中性的、不問是非的,教育應當是符合憲政民主國家價值判斷的「積極內容」。




政一B 陳品璇

  姓名:陳品璇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9

【標題】同志運動里程碑 德國1日開放同性婚姻

【時間】2017/10/01 09:12
【內文】
德國今天起開放同性婚姻,許多戶政機關特地在星期日加班,為同性伴侶辦理結婚登記,慶祝這歷史性的一天。一對愛情長跑38年,特地趕在這一天結婚的男同志表示,同婚合法化是同志運動的里程碑,象徵同志族群再也不被國家歧視。

現年59歲的克萊勒(Karl Kreile),出身南部的小鎮,1979年搬到西柏林,認識了現年60歲的孟德(Bodo Mende),兩人一拍即合,他說:「我從此確立了自己的同志認同,在一起沒多久,我們就想結婚。」

為了實現結婚的夢想,兩人決定參與當時才剛剛興起的同志運動。1992年,全德國的250對同性伴侶,刻意選在同一天到戶政機關登記結婚,雖然被拒卻成功引起輿論關注,克萊勒和孟德也是其中的一對。

克萊勒說,這是德國的電視晚間新聞第一次報導同婚議題,讓同志圈為之振奮,但他對被拒還是有深深的恥辱感,彷彿整個社會對他說:「我們可以結婚,可是你們同性戀者就是不准結婚。」

2001年,德國政府通過專法「伴侶法」,同性伴侶從此可以去戶政單位登記、冠同姓、並有互相扶養的義務,可說是德國同志平權運動重要的一步。德國完成登記的同性伴侶如今有四萬多對,其中柏林有一萬對,部分基督教會去年也開始為同性伴侶證婚。

孟德表示,「伴侶法」通過後,德國社會對同性伴侶的觀感開始有明顯改變,尤其在大城市,同志手牽手逛街和在街上親吻,逐漸不再遭受異樣眼光,已登記的同性伴侶保險、所得稅和繼承等權利,與異性戀婚姻沒有差別。但如果不正名,與婚姻還是不等值。

受到鄰近的荷蘭、北歐各國及天主教的西班牙和法國相繼通過同婚合法化的鼓舞,德國國會終於在今年6月以近2/3的多數通過修改民法,將婚姻的定義改為「異性或同性兩人」一生的結合,並賦予已婚的同性伴侶共同收養小孩的權利。

參與同志運動數十年,孟德對同性婚姻與異性戀如今在法律地位上平起平坐,再也不是「次等的伴侶關係」,而且有許多同性伴侶扶養小孩,不免感慨萬千。

孟德說,德國現在有許多小孩成長在所謂的「彩虹家庭」,對年輕一代的同志來說,「要不要小孩、怎麼生」是很具體的問題。反觀他們這一代「老同志」,年輕時根本沒想到要有小孩,一心一意只想爭取婚姻平權,也可見德國同志運動的歷史演變。

【相關憲法條文】

第 7 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1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22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23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相關世界人權宣言條文】

1   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

2   人人皆得享受本宣言所載之一切權利與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他種主張、國籍或門第、財產、出生或他種身分。且不得因一人所隸國家或地區之政治、行政或國際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區別,無論該地區係獨立、託管、非自治或受有其他主權上之限制。

7   人人在法律上悉屬平等,且應一體享受法律之平等保護。人人有權享受平等保護,以防止違反本宣言之任何歧視及煽動此種歧視之任何行為。

16
一、成年男女,不受種族、國籍或宗教之任何限制,有權婚嫁及成立家庭。男女在婚姻方面,在結合期間及在解除婚約時,俱有平等權利。 
三、家庭為社會之當然基本團體單位,並應受社會及國家之保護。

19  人人有主張及發表自由之權;此項權利包括保持主張而不受干涉之自由,及經由任何方法不分國界以尋求、接收並傳播消息意見之自由。

【相關民法條文】

982條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心得評論】

10/1是歷史性的一天,也是民主化的開端,在先進的民主國家裡本來就應該達到能接受別人與自己的不同,並且有善包容的境界,大家都是這個國家的國民,應該享有同樣的權利,不該歧視他人,或是因為性向與主流大眾不同就不保障他們基本的權利,對照我國憲法第七條(平等權)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因此,人民不該對他喜歡的是男生或女生就對他有不同的眼光及態度,不論性向如何,他在法律上與全體國民享有一樣的權利。

再者,我認為,不管是支持同性戀或是反對同性戀也好,我們都應該學會尊重,沒有每個人天生下來都一樣,對照我國憲法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他們只是愛上與自己同性向的人而已,並無妨害社會秩序,也無影響公共利益,因此沒有理由可以壓迫他們或是禁止他們在一起。

德國率領了世界的思潮,也為同性戀者開啟了一扇窗,願未來能有更多國家能接受婚姻平權的理念,達到尊重、友善、包容,並且修改現有的不平等法律,落實真正的平權。

社二B 潘建丞

姓名:潘建丞
系級:社二B
學號:05115224

《標題》:爆阿扁裝病?5年前說法被翻出 網讚:柯文哲還是柯文哲

《內文》:台北市長柯文哲在政論節目「少康戰情室」專訪時,驚爆前總統陳水扁一開始是裝病,但
後來真的病了,不但引發各界熱議,更讓阿扁醫療小組相當不滿,痛斥一派胡言外更開除
柯召集人身分。但對於柯P談及扁的病情,有網友翻出2012年的報導,發現其實柯早就這麼
說過,只是礙於專訪時間有限,無法解釋清楚才會遭斷章取義,強調其實柯的說法「始終
如一」。

「阿扁那個病,他不用裝,他真的病了。他一開始是裝的,後來就變成真的病了...」柯文
哲在接受趙少康專訪時,被問及阿扁的病情,因為語句中出現敏感的「裝」,導致節目播
出後引發爭議,除了讓扁支持者和醫療團隊不滿外,部分網友也質疑,若當初前總統陳水
扁真的裝病,曾任扁民間醫療小組召集人的柯不也是「幫兇」,為什麼沒有在第一時間跳
出來說實話?

對此,柯P於昨日受訪表示,自己並沒有說阿扁裝病,強調媒體那樣報導根本是「標題殺人
」,他再次解釋,自己專訪時有提到正確說法扁是「身心症」,「就是說他(扁)一開始
身體沒有病,台灣話叫做『縈」,『縈』到最後,他(扁)是心情不好,後來做電腦斷層
跟核磁共振,真的發現腦袋有病變。」

不過有網友發現,其實柯P在節目上談扁的病情並非首次,早在2012年媒體專訪時就有清楚
發表過,且內容前後一致。網友在PTT上發文表示,其實柯文哲在2012年6月還是台大醫師
時就已清楚說明阿扁的病情,大致意涵就與專訪內容一樣。當時柯受訪時清楚表示,阿扁
已被關到崩潰,因為「以前是總統,前呼後擁、現在關在1.3坪,沒有桌子沒有椅子,趴著
寫字...」

《出處》:三立新聞網 20171001

《憲法相關條文》:
憲法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第十五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憲法第五十二條: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追究

《心得》
陳前總統卸任後,所發生的司法案件或司法審查甚至是政治風暴,都是到目前為止都還被社會大眾討論,柯文哲這番言論,無疑表露他真實的「失言」性格,讓不同陣營的支持者急跳腳,但失言一定是違法的嗎?憲法十一條說明,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在我認為,只要不損害他人的權利,或者是人身攻擊之外,人民都可以有表達他自己言論看法的自由。而話題回到陳前總統,陳前總統的司法案件審理了許多年,但在當年有人認為為何是卸任後才開始司法才開始行動,彷彿是政治追殺一樣,但其實根據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追究。所有在陳前總統當時的任期內,其實是可以免受司法的起訴和調查。而最後我想把話題帶回到保外就醫這點,許多人最關注的無非就是陳前總統保外就醫這件事,看法也相當兩極,有人認為犯人犯罪就沒有看病的基本人權,但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ㄍ權,應予保障。人民不分有錢沒錢、有罪無罪,只是是我國國民都享有這權利,因此陳前總統保外就醫我認為其實是憲法的一種實踐,來保障人民的權利

政一B 聶立修

班級:政一B
姓名:聶立修
學號:06114246


[標題]未見獨派人士鬧場 統促黨遊行和平落幕


[出處]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001002316-260407
[時間]2017.10.1

內容:  中華統一促進黨今天下午申請在台北車站周遭遊行,慶祝大陸十一國慶。原本警方擔心與統促黨意見不合的獨派人士可能到場滋事,釀成衝突,調派600名警力維安,但獨派今天沒到場,遊行約2小時,在下午4時許和平落幕。為防「中國新歌聲」在台大的流血衝突再現,台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今天也到場督軍。陳嘉昌表示,統促黨遊行活動有經合法申請,警方尊重其遊行權利,過程中若有出現暴力違法的行為將依法處置。率隊遊行的統促黨總裁、白狼張安樂向群眾喊話,若遇到獨派人士挑釁,甚至丟水瓶都不要理會,「 就像遇到狗在叫,不要理牠」。張安樂還說,現在中華民國之所以能存在,不是靠馬英九也不是靠吳敦義,而是靠中華人民共和國。

[相關憲法條文]
第十四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心得評論:
        雖然統獨間的紛爭從未結束,也絕非在電視節目上咆嘯對罵就能解決。這次的遊行
因先前台大流血事件而帶有緊張的氣氛,但獨派人馬並未出現造成衝突,意識上的分歧或許
應該以更和平的方式解決而非僅藉著暴力來逼迫對方認同己見,透過遊行等合法途徑來宣揚
自身的看法應該是更好的選擇。

政一B 劉志謙

姓名:劉志謙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08


加泰隆尼亞硬辦公投 距真正獨立料仍遠
時間:2017-10-02 01:46  出處:http://m.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210673
〔中央社〕西班牙加泰隆尼亞自治區今天照計畫舉行獨立公投,宣告公投不合法的中央政府出動鎮暴警察力阻。不論公投結果如何,幾可確定加泰隆尼亞距離達成真正獨立的目標還遠得很。
由於支持獨立的選民據料大都會投票,而反對者則不會,因此這次公投可能出現通過獨立的結果。
不過,「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報導,西班牙政府不會承認這次公投的結果,或是自治區議會對獨立的任何表決結果。雖然加泰隆尼亞不顧反對舉行公投,也許自治區領袖事後會願意進行協商,只是如今雙方都激緒激昂,妥協的時刻或許已經過去。
智庫特尼歐情報顧問公司(Teneo Intelligence)專家巴洛索(Antonio Barroso)表示,加泰隆尼亞各地今天出現的衝突情況顯示,馬德里與巴塞隆納雙方當局將更難找到出路。
他說:「我想這會讓雙方的衝突更為激烈,也更難找到解決辦法。」
加泰隆尼亞自治區通過的公投法規定,如果公投通過獨立,48小時內就可宣告獨立。但目前還不清楚自治區政府實際上將怎麼做。
法新社報導,根據巴塞隆納自治大學(Autonomous University of Barcelona)政治學教授柯勒姆(Gabriel Colome)的看法,加泰隆尼亞自治區政府的第一個選項,是決定不要依照公投法的規定宣告獨立,轉而要求自治區內民眾大規模動員,罷工抗議中央政府近日侵害民權的作為。
加泰隆尼亞地區是西班牙的經濟重鎮,占國內生產毛額的19%,長期罷工將重創西班牙。柯勒姆指出,在此情況下,目標是就自治權和財政問題進行談判,而馬德里的中央政府已表示願意談談。
自治大學法律教授賈西亞(Rafael Arenas Garcia )則表示,另一個選項是加泰隆尼亞自治區主席普伊格蒙特(Carles Puigdemont)逕自宣告獨立。馬德里勢必要作出回應,例如中央政府有權藉著掌控地區警力,剝奪這個地區的自治權。
中央政府也可能決定逮捕普伊格蒙特,過程必定傳遍世界。柯勒姆說,這將正中獨派領袖下懷,他們希望藉此改變尚未決定選民的心意,並將重點由爭取獨立轉至捍衛民主,反對壓迫。
公投後出現的第三種情況是獨派不宣告獨立,而是在某個階段解散自治區議會,提早進行選舉。獨派領袖將寄望最近的危機有助爭取到更多人支持獨立大業,讓他們在議會掌握更大多數優勢,繼續為邁向獨立奮鬥。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7 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其他法條:公民投票法 
【心得】
  我認為加泰隆尼亞公投的議題對臺灣現在的處境或多或少可以拿來當做借鏡,當然兩邊的歷史因素有著不少差距,而台灣也不像加泰隆尼亞一樣是西班牙的自治區,但單就獨立與否的方面是可以拿來討論的。首先,兩邊都算是相對富庶與發達的地區,就自主性來講都算是足夠的,但臺灣有個海峽隔著,就地域來說更具獨立的可塑性。不過加泰隆尼亞在各方面都趨於劣勢的情況下竟然敢逕行宣布公投,可見其人民對於獨立方面有著更高的共識,當西班牙馬德里政府一再強調公投的違法性,卻更激起了大眾對於獨立公投的渴望,不惜上街表達訴求,再一次印證了革命並不是請客吃飯這句諍言。另外,關於加泰隆尼亞獨立還有一件值得討論的議題,那就是享譽全球的知名足球俱樂部巴薩隆納該何去何從?俱樂部本身公開支持獨立,但獨立過後勢必得退出西甲聯賽,身為在西班牙歷史悠久有著豐功偉業的俱樂部,在看來勢在必行的獨立氛圍中,其後的發展也著實耐人尋味。當然,就算獨立公投大獲全勝,西班牙政府目前看來也沒打算承認,就這方面來說比起臺灣面對中共的文攻武赫,好像也同病相憐。我相信不管臺灣究竟會走向統獨的任何一方,都得思考的是當我們辦了自己的公投,其正當性是否會被承認?雖然目前可能還嫌太早,但當其中一方點燃引線,必定一觸即發,我想只有時間來告訴我們答案了。

政一B 許巧頤

班級:政一B
姓名:許巧頤
學號:06114224

【標題】王光祿獵槍案 最高法院裁定停審並釋憲

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09285009-1.aspx
【時間】2017/09/28 17:28
【內文】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持槍獵殺保育動物山羌案,最高法院今天認定判決所引用之條例及條文部分內容,未就原住民特殊情形考量,有違憲之虞,依職權裁定停審並聲請釋憲,這也是最高法院首次提出聲請釋憲。

這起案件源於王光祿自稱為獵捕山產給95歲的母親吃,民國1027月,以撿來的獵槍獵殺保育類長鬃山羊和山羌,遭最高法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和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36月徒刑定讞。

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後,最高法院今年2月開庭調查,經廣泛蒐集資料後,合議庭審判長洪昌宏、受命法官許錦印、陪席法官吳信銘、李釱任、王國棟等5人今天作出評決。

評決認為,司法機關具有平亭曲直、實現正義的職責,但仍當謹守權力分際,就本案適用法律部分,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第1項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21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未就原住民特殊情形加以考量,有違憲之虞,因此裁定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請求司法院大法官作出解釋。

這是最高法院法官有史以來,首次提出釋憲聲請,由5名法官具名提出,重點包括狩獵是原住民傳統文化特徵之一,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限制原住民僅能以自製的落後槍枝打獵,致不能使用較安全的現代化制式獵槍。

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則限制原住民只能基於因動物逾量、學術研究、教育目的或傳統文化祭儀必要,進行狩獵,罔顧其生活習慣,既都未確實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檢討修正,且不符合兩公約揭示應事先與原民部落諮商,獲得其同意、尊重、雙贏理念,並違反憲法增修條文肯定多元文化、維護原住民傳統及促進其發展的意旨。

此外,山林中的野生動物,無論是保育類或一般類,都應是構成山林土地資源的一部分,台灣原住民族在其傳統領域內,對於如何利用這些野生動物,經過千年來的生活,早已形成其人、物(包含動、植物)及土地相連結的特殊文化,應加以尊重。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第21條之1及原民獵捕辦法,將原本屬於原住民族天賦、自然、傳統權利的狩獵行為,一變而為須經行政機關事先審核,方予許可的行為,增加原民限制,違反許可即開罰,顯然減損原民狩獵權。

大法官書記處處長王碧芳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指出,目前尚未收到聲請釋憲書,但因本案為法官停審並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收案後,除立即分案,會就是否符合釋字371572590解釋文意旨(審案法官確信有違憲之虞而停審等),再決定是否受理。

王碧芳指出,大法官若受理,會審酌是否有開庭進行言詞辯論必要,最後會做出合憲或違憲宣告。若合憲表示,現行這些法規沒有問題,若違憲則可能有定期失效,要求立法機關修法等情形,通常不溯及既往,而是後人受惠,至於王光祿本人應可得到個案救濟。1060928

王光祿:政府要我們傳承文化 又要抓我們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8日電)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因違法持有獵槍釋憲案,最高法院認定有違憲之虞。王光祿今天獲悉後表示,「政府要我們傳承文化,又要抓我們,很矛盾」。

律師團則期待有機會到憲法法庭辯論,一次解決原住民獵槍和狩獵問題。

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持獵槍,射殺保育動物山羌等,遭判刑定讞,經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受理開庭調查後,今天認定本案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

王光祿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時,情緒上並沒有多大起伏,以平常的口吻說:「打獵本來就是原住民傳統,政府一直要我們傳承文化,又要抓我們,是很矛盾的事情。」

王光祿說,他記得50年前常看到父親和長輩扛著獵槍在街上走,也不會被攔,現在「這個也不行,那個也不行」,要他們如何傳承文化?後代誰敢傳承?

王光祿案辯護律師團陳采邑律師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她說,最高法院針對非常上訴沒有駁回,也沒有自行無罪判決或發回,而是認為有違憲之虞裁定停審,這對王光祿個人來說,可能還要一段折磨,但是對全國原住民獵槍和狩獵案件,可以透過釋憲做一次全部解決。

陳采邑說,希望將來律師團能有機會到憲法法庭針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20條有關「自製獵槍」部分和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之1,狩獵必須申請部分,說服憲法法庭宣告違憲,這樣就能一次解決原住民獵槍和狩獵問題。

【相關憲法及法律條文】
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部份內容摘要
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
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
,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

原住民族基本法
野生動物保育法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心得

近年來原住民議題是臺灣許多人關心的部份,我們站在背景不同、文化不同的角度,可能很難理解原住民們到底想要什麼,也不知道他們到底跟我們有多不一樣,但是文化的褪色是時代的悲歌,當一群人逐漸忘記、逐漸不去在乎自己本擁有的大海的智慧、山林的聲音,逐漸忘記自己的語言、祖靈的叮嚀,如果我們現在正在這個掩埋文化的過程中,那未來很可能是不會聽見有人再提起了。

臺灣政府看似制定很多相關法律來保護原住民權益,但其中界定模糊的也不在少數,包括這個新聞這樣子的事件,雖然在原住民族基本法和野生動物保育法中皆有提及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族人可進行對野生動物的狩獵行為,甚至包括保育類動物在內,但是在法院判決時,法官的看法卻又是另外一回事,到底傳統文化的界定在哪裡呢?

一直以來,原住民被迫接受漢人的教育、漢人的文字、漢人的文化,而不能以自己的原有的模式在臺灣社會生活,對於這次的事件,我覺得光看傳統文化這個字眼,應該是包括了新聞裡王光祿(Tama Talum)這樣的飲食習慣吧,飲食被規劃在文化的一部份,不是很合理的一件事嗎?一個族群的文化被限縮在祭儀是很卑微的一件事,而這樣的案例也說明臺灣的社會只讓原住民們在我們可接受的範圍下實踐自己的文化,本來對原住民議題沒有太多關心的我,開始思考這樣的現況究竟能夠如何改善,其實不只是狩獵的問題,還有劃設傳統領域的問題也吵得很兇。


當然,保有原住民的文化本是一條辛苦的路,很多人可能覺得這樣子到底原住民究竟可以在什麼樣的範圍內實踐自己的文化呢?會不會對社會造成很大的困擾?但是這些法律其實很多都是由政府自己制定而沒有原住民自身的參與,我們人民立法、守法是因為選出立委的代議制度,當你要一群人去遵守沒有自己參與的法律甚至可能危害自己的文化及權益,以常理來看是不符合邏輯的,這也是關心原民議題的團體一直再推動的原民自治,渴望法律能離原住民們更近一點。

歷史二 許悅琪

【標題】

聯合國大會》當各國領導人忙著自吹自擂 這位總理卻坦承本國歷史錯誤:「我們極為羞愧!」

【時間】2017.09.22 15:34
【出處】http://www.storm.mg/article/334782
【內文】
聯合國大會通常是各國領導人誇耀自己國家成就的舞台,但21日加拿大總理杜魯道在紐約聯合國大會的演說卻與眾不同,他聚焦在加拿大虧待原住民的歷史錯誤,並誓言改善原住民面臨的不平等待遇,在各國領袖演說之中,顯得獨樹一幟。

「原住民遭羞辱、忽視、迫害」 杜魯道承認加拿大歷史錯誤



「我們極為羞愧!」杜魯道(Justin Trudeau)指出,加拿大歷來的政府並沒有尊重原住民的權益,「對加拿大的原住民來說,大多數人不是受到羞辱、忽視,就是迫害。」他還表明:「對原住民權益缺乏尊重的現象,至今還存在。」
杜魯道進一步指出原住民飲水問題,「住在保留地的原住民孩童無法安全地飲水、沐浴,連使用自來水玩耍都不安全。」除此之外,他也關注原住民女性受虐的問題,「對許多原住民女性來說,在加拿大的生活充斥著威脅與暴力,嚴重到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形容為『人道危機』。」
杜魯道表示,他聚焦原住民遭遇的性別暴力、飲水以及居住問題,正與原住民領袖一同努力改善現有環境。8月杜魯道曾提案,將政府現有的原住民及北部事務部(Indigenous and Northern Affairs Canada)分成兩個部會,他也希望原住民能夠重新思考如何治理自己的部落,「原住民將決定如何組織並代表自己。」
杜魯道也將原住民遇到的挑戰與氣候變遷連結,指出北部的原住民在冬天旅行、打獵時,發現海冰變得更危險、難以預測,因努特人(Inuit,愛斯基摩人)長老更發現預測天氣愈來愈困難。杜魯道表示加拿大應對氣候變遷絕不動搖,「加拿大將持續奮鬥,為實際對抗氣候變遷的全球計畫盡一份心力。」
2017年9月21日,加拿大總理杜魯道(Justin Trudeau)在聯合國大會發表演講(AP)
2017年9月21日,加拿大總理杜魯道(Justin Trudeau)在聯合國大會發表演講(AP)

罕見揭露國家錯誤的演說 杜魯道:為過去可怕的錯誤負責

聯合國大會的演講多半是各國領袖用來讚美自身,抨擊他國,或是討論全球緊張局勢的舞台。像杜魯道一樣聚焦在國內議題,更直指自己國家未達成自我要求標準的領袖並不多見。加拿大向來以寬容、社會和諧的形象自豪,領導人會在國際場合上討論原住民困境與國家歷史錯誤,相當罕見。
杜魯道演說後表示,他希望藉此傳達他體認到加拿大的錯誤、並為此負責的強烈訊息。「如果我們國內有事情沒做好,我們就要為此負責。」杜魯道指出,他過去曾督促其他國家改進人權紀錄,卻得到「你不妨談談加拿大原住民困境。」
杜魯道解釋,聯合國大會上,各國領導人通常討論需要達成的世界事務,然而討論國內需要達成什麼也很重要。「我認為這是我們應該起身,為過去可怕的錯誤負責任的時刻。」他也說,聯合國成立的宗旨就是在促進國家「分享挑戰、觀點與解決方法」。

原住民兒童遭同化教育迫害 前總理也曾為此道歉

杜魯道演說中強調的加拿大原住民約有140萬人,佔總人口4.3%,包含第一民族(First Nations)、因努特人梅蒂人(Métis)。加拿大歷史裡,原住民權益受損的案例屢見不鮮。他們在1951年之前必須要獲得允許,才能離開保留區,1961年才獲得投票權。
1847年至1996年間,加拿大政府與天主教教會合作,在全國各地開設130所寄宿學校,有15萬原住民孩童被強制帶離家庭,他們在學校不僅不能說母語,還被迫改信天主教,更有孩童在學校受虐,據稱有6000名孩童在學校中死亡,成為加拿大同化教育的慘痛案例。2008年,時任加拿大總理哈珀(Stephen Harper)代表加拿大政府向參與寄宿學校計畫的原住民道歉。
儘管加拿大政府逐漸正視原住民權益,然而目前原住民成人入獄的比率仍是其他加拿大人的9倍,青年自殺率高漲,平均預期壽命也比其他加拿大人低了5至7年。杜魯道指出,目前政府已在20多個原住民部落投資飲水設備,讓民眾能安心飲水,也正在興建4000戶的房屋,期待改善原住民的居住環境。
加拿大原住民青少年自殺率節節升高,現在連以擁有「自殺防治計畫」為傲的第一民族瓦培奇卡(Wapekeka First Nation)也蒙上死亡陰影,原因竟是沒錢輔導。(AP)
加拿大原住民青少年自殺率節節升高,現在連以擁有「自殺防治計畫」為傲的第一民族瓦培奇卡(Wapekeka First Nation)也蒙上死亡陰影,原因竟是沒錢輔導。(AP)

杜魯道標榜進步 加媒質疑演說誤用聯合國平台

杜魯道現年45歲,2015年國會選舉帶領自由黨(Liberal Party)席次過半,成為加拿大史上第二年輕的總理。他上任後不僅向原住民道歉,承諾重建政府與原住民的關係,他也支持同志權益,曾與愛爾蘭同志總理一同參與蒙特婁的同志遊行。杜魯道還自稱是「女性主義者」,重視女性權益。
加拿大總理杜魯道(左)和愛爾蘭總理瓦拉德卡參加蒙特婁同志大遊行。(美聯社)
加拿大總理杜魯道(左)和愛爾蘭總理瓦拉德卡參加蒙特婁同志大遊行。(AP)
對於杜魯道的演說,加拿大媒體「全球新聞」(Global News)分析,這是杜魯道第2次在聯合國大會演說,他去年演說主要以面向全球為出發點,指出加拿大政府會盡力協助世界。然而杜魯道本次演說主要面向國內的議題,並未談及北韓危機、羅興亞難民與聯合國改革的議題。「全球新聞」批評,杜魯道沒有回應去年演說裡,加拿大願意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的承諾,質疑杜魯道誤用聯合國平台,失去與世界合作的最好機會。
加拿大總理杜魯道歡迎難民,圖為2015年12月10日,他親自到多倫多國際機場歡迎抵達加拿大的敘利亞難民(AP)
加拿大總理杜魯道歡迎難民,圖為2015年12月10日,他親自到多倫多國際機場歡迎抵達加拿大的敘利亞難民(AP)
加拿大《國家郵報》(National Post)則指出,杜魯道去年關注敘利亞難民,並承諾繼續與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合作,今年除了在演說開頭向遭逢地震的墨西哥慰問之外,幾乎沒有提及任何一個國家,將焦點放在遵守《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UN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與2015年針對氣候變遷通過的《巴黎協議》(Paris Agreement)上。
【憲法相關條文】
第 10 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 157 條
國家為增進民族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及公醫制度。
第 169 條
國家對於邊疆地區各民族之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及其他經濟、
社會事業,應積極舉辦,並扶助其發展,對於土地使用,應依其氣候、土
壤性質,及人民生活習慣之所宜,予以保障及發展。

【心得】
       這則報導所提及的內容很多,其中包含的層面有原住民的權益平等問題、加拿大總理在公開場合(聯合國演說)承認過去對於原住民政策上的錯誤並道歉、媒體對於他的行為的態度看法等都能從較多方的角度看待此次加國總理杜魯道的公開承認錯誤的行為。
       原住民在社會生存、受教育、投票權等困境在近幾年有逐漸改善,以加拿大為例更是凸顯出其進步。不過令我感到有趣的,還是文章中對杜魯特對於無論是原住民還是難民、女權方面所表示出的支持跟實際行動。這點是我覺得他和現在世界其他國家領導人將isis、北韓等軍事事件做為宣傳自己的舞台有些不同。
        杜魯特坦誠錯誤卻不會只是嘴上說說罷了,他提到近幾年加國在原住民政策上的進步及重視並直白提起許多方面的不足,重點是他還是在聯合國這麼大型公開的場合演講提到。這些不足其實說到底還是因為長久下來大眾對於原住民的偏見歧視需要時間跟政府各方面對策配合才有效。不然只是道歉一下只是治標不治本。除此之外,在女權、難民的議題中,他也把他自身影響力發揮到最極致,透過他積極的行動能有帶頭的作用聚焦真的是個好方式。現在社會不缺酸民,就缺的是用行動實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