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社三B
學號:04115242
標題:開記者會向唐從聖道歉 徐乃麟:是我被罵成這樣也會生氣
出處:2017/09/30 13:56 自由時報/即時報導
內容:
綜藝大哥徐乃麟(乃哥)狂罵唐從聖髒話的影片流出,網路上一片撻伐,徐乃麟今天下午2點開記者會道歉,他強調自己的情緒過不了,EQ不夠,從中他的心情非常能夠體諒,如果今天有人罵我的母親我也會生氣,我非常能夠體諒從從的心情,真的非常非常抱歉。
徐乃麟說,再次和從從道歉,今天透過媒體,誠摯的和他道歉,自己也有父母和孩子,做了非常不良的示範,真的錯了,之後絕對會謹言慎行,做得好與不好,大家自有公評。
徐乃麟還原當時狀況,他說,從從當下說他輸不起,可能是節目效果,但是可能這也是他的點,所以就生氣了,但這是自己歷練不夠,事情發生的當下其實很短,是很突然的。
現場媒體問到是否有和唐從聖有聯繫?徐乃麟透露,兩人沒有聯繫,因為過去在演藝圈裡兩人並沒有交集,所以也沒有他的電話。媒體進一步詢問昨下午徐乃麟打給朱學恆一事,徐乃麟坦言有打電話給朱學恆,他強調並沒有怪朱學恆,這一切都是自己自作自受。徐乃麟說,其實想像的到自己有這一天,因為自己太好勝了。
徐乃麟坦承,當天晚上他就想到,慘了這事情一定會被錄下,說不定隔天就會登上版面,第二天其實就有媒體知道這件事情,但是沒有馬上爆出來。針對華視員工流出畫面,徐乃麟指出,其實當天畫面曝光後,他就知道是副控室流出來的,但真的不怪製作單位流出畫面,因為這可以讓大家公評,自己真的錯了,所以他並不會怪任何流出畫面的人。
唐從聖今天凌晨開直播,邊哭邊談徐乃麟事件,對於徐乃麟的聲明,唐從聖說他不需要道歉,他不是藝人,只是個表演工作者,可以為了把表演做好做任何事情,但是不能接受母親被侮辱,尤其是公然侮辱,並揚言下星期會去提告。
相關憲法條文:
| 第22條 |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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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
這次有關的憲法條文徐乃麟先生非常明顯的都已經違反了,在節目中因為唐從聖節目效果的挑釁字眼"輸不起"而引發了徐乃麟一連串的三字經辱罵,其中還有罵到媽媽的字眼,讓唐從聖的母親感到非常難過也不忍為什麼孩子要在節目上這樣被挨罵。言語的攻擊一直都是在法律上不斷被討論的議題,打人是肢體上的傷害,而對人的辱罵則是心理上的一種傷害,兩者都經常無意間的發生在人類無法控制情緒的狀況下,但就這則新聞來看,後來也誘人說道,其實唐從聖一開始就避免使用挑釁字眼或許就能避免這場不必要的紛爭,況且兩人其實是不熟識的,所以不清楚互相的底線,更不應該輕易的觸碰,即使他認為是綜藝節目的效果。而身為演藝圈的人其實更應該要維護好自己的形象,言行舉止都被媒體盯著的情況下就更應該要控制好自己的EQ,雖然言語的攻擊真的隨處可見,但是這樣的言語已經不能被列入被保障的言論權中了,所以更應改謹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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