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5日 星期日

政一B 陳采淇

姓名:陳采淇
學號:06114237
班別:政一B
 
【標題】大陸船越界捕撈 帶回9人偵辦
出處: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415002138-260402
時間:2018/04/15 17:22

【內容】
台中海巡隊13日執行護永專案-區域聯防勤務,於苗栗新埔外33.6浬處,發現大陸籍漁船違法越界作業,查獲漁獲150公斤,並將魏姓船長等9人帶返台中港偵辦。
台中海巡隊昨日14:25時,PP10022艇於苗栗新埔外33.6浬處,發現大陸籍漁船違法越界作業,隨即結合PP2037艇,以優勢能量登檢該陸船,船上計有大陸籍魏姓船長等9人及漁獲150公斤。
台中海巡隊表示,由於該船非法捕魚違法事實明確,依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2條、第80之1條及施行細則第42條,將該艘陸船及魏姓船長等9人押返台中港隊部碼頭偵辦。
台中海巡隊指出,為落實執行海巡署護永專案,該隊以維護海洋永續經營理念,加強取締破壞海洋漁業資源不法行為及沿近海違規拖網漁船取締,另結合巡防區雷情監控,於各禁漁區(保育區)海域提高巡邏密度,打擊非法漁撈行為。

【相關法條】
憲法
第15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107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一  外交。
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
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四  司法制度。
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
七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八  國營經濟事業。
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
十  度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第108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一  省縣自治通則。
二  行政區劃 。
三  森林、工礦及商業。
四  教育制度。
五  銀行及交易所制度。
六  航業及海洋漁業。
七  公用事業。
八  合作事業。
九  二省以上之水陸交通運輸。
十  二省以上之水利、河道及農牧事業。
十一  中央及地方官吏之銓敘、任用、糾察及保障。
十二  土地法。
十三  勞動法及其他社會立法。
十四  公用徵收。
十五  全國戶口調查及統計。
十六  移民及墾殖。
十七  警察制度。
十八  公共衛生。
十九  振濟、撫卹及失業救濟。
二十  有關文化之古籍、古物及古蹟之保存。
前項各款,省於不牴觸國家法律內,得制定單行法規。

【心得】
近幾個月中國於海上主權相關事務的動作頻傳,雖只是漁船越界偷捕,但不難認為中國可能有其他
動作,這次海巡署發現的快並能順利帶回審查是一件幸運的事,對於我國在國際場合上如何主張我
國之海域主權,中央政府拿出的態度如何都是決定性的關鍵。之所以說中國動作頻傳,是因為近日
的新聞也指出中國不斷進入日本的海域以研究海底為由,實質上並無法確切得知在做甚麼,對於釣
魚台這個主權不明的島嶼也是想盡辦法想將其拿下,可以推測中國對於海上主權將開始拿出強硬的
態度,而這對於我國於國際上的外交表現將是一大考驗,是不是在其他國家領域中國也將做出更多
動作,以壓制我國的發展都是需要注意的,而政府將如何應對將是我們國民需要留意、監督的。

政一B 李家荃


姓名 李家荃
學號 06114256
系級 政一B

【標題】彰濱離岸風電運維基地4.2 中央讓步全補助
【來源】自由時報 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392323

【內文】
建設工程總經費高達42474萬元的「彰濱離岸風電運維基地計畫案」,原本彰化縣政府需自籌1.2億多元的配合款,彰化縣議會以減輕地方財源壓力為由,要求縣府向中央爭取由中央買單,縣府轉以基地開發案為配合中央能源政策才需執行,多次交涉,中央終於讓步,同意由經濟部全額補助這項開發費用,縣府不用支付半毛錢。

縣府建設處長劉玉平今在議會小組審查預算時說明計畫案的經費來源,他說,上個月29日,行政院同意離岸風電基礎建設中的陸域運維基地開發,是因應台灣推動再生能源,地方配合中央的開發計畫,因此,被行政院選定在彰濱工業區鹿港區內的漁港預定範圍及其周邊土地,佔地約35公頃,規劃作為「離岸風電運維基地」,這項基地開發案,列入經濟部106年提出的「風力發電4年推動計畫」,由經濟部全額吸收開發經費。

4.2億元的開發建設總經費,包含規劃作業費和工程建造費,在經費有譜下,縣府規劃希望下個月開始辦理相關規劃作業,明年5月啟動設計作業、明年9月動工,趕在1099月前完工,以配合去年10月動工的彰化漁港建設案,兩項具有關聯性的建設,同步於109年建置完成。

劉玉平表示,離岸風電運維碼頭基地開發案,利用彰濱工業區鹿港區現有尚未開發使用的土地,沒有土地徵收費用的問題,將來開發完成後基地將承租或賣給離岸風場開發商,具有潛在又穩定的客源,因為開發商建置海上風機開始運轉後,就會出現陸地維護的需求;縣府已完成基地開發案的招商作業,預期將可引進33家到49家廠商,形成潛在投資98.5億元,預估可創造37.5億元年產值和創造575位就業人數。

縣議員張雪如、曾世勇等人樂見經費由中央全額買單,曾世勇說,議會支持中央的綠能開發政策,前提不能因此拖垮財政。

全國36個被評估為適合開發綠能風力發電的離岸風場,彰化縣就占21個居全國之冠,因應風場的開發必要有的碼頭,彰化縣政府選定在彰濱工業區鹿港區西3區產業用地與漁港用地,作為運維碼頭的開發基地,基地位於施工中的彰化漁港的南邊,而彰化漁港又位於彰濱工業區西北端,開發總面積35公頃,包含漁港用地16.86公頃、道路用地3.14公頃、產業用地15公頃。
【相關憲法條文】
110              
左列事項,由縣立法並執行之:
一 縣教育、衛生、實業及交通。
二 縣財產之經營及處分。
三 縣公營事業。
四 縣合作事業。
五 縣農林、水利、漁牧及工程。
六 縣財政及縣稅。
七 縣債。
八 縣銀行。
九 縣警衛之實施。
十 縣慈善及公益事項。
十一 其他依國家法律及省自治法賦予之事項。
前項各款,有涉及二縣以上者,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得由有關各縣共同辦
理。
124              
縣設縣議會,縣議會議員由縣民選舉之。
屬於縣之立法權,由縣議會行之。
147              
中央為謀省與省間之經濟平衡發展,對於貧瘠之省,應酌予補助。
省為謀縣與縣間之經濟平衡發展,對於貧瘠之縣,應酌予補助。

【心得】
現今世界上能源政策的大趨勢是朝著綠色能源發展,我國也不例外也推行了許多相關的綠能政策,雖然最近許多建設的推行出現了不少爭議,但朝著綠色能源發展勢必定的。我認為相關於能源的政策,對於地方政府該負的責任及該付出的比重應該是比較少的,畢竟它是相關於全體人民政策,並不是只有利於該地方的。更何況這離岸風力發電的建設規模並、耗資不小。這項政策可能會拖垮地方政府的財政狀況,對此彰化縣議會及彰化縣政府積極地向中央爭取經費,經過多次的交涉也成功爭取到了。我認為像是這樣的中央---地方的互動模式是好的該為縣民爭取的就該去爭取,同時也盡力去配合中央所推行的政策。

政一B 陳佳揚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33
姓名:陳佳揚
【標題】

立委提案降低假釋門檻 李茂生:真想撬開他們腦袋瓜,看到底裝了什麼?

【出處】
http://www.storm.mg/article/424666
【時間】


【內文】
改善監獄超收問題,立委林岱樺、陳雪生提出「刑法第77條修正草案」,期盼降低假釋門檻,只要是「初犯」且再犯率低的罪行,從現行的關滿刑期1/2調降為1/3,就可申請假釋出獄。讓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直言「真的想撬開他們的腦袋瓜,看看到底裡面裝了什麼」。

李茂生在臉書表示,國內監獄確實是超額收容,目前也有計畫增加收容量來解決問題,他舉例日本有1億2000萬的人口,除了21世紀初,監獄收容量高達8萬人以外,都維持在6萬人左右,相比台灣僅是2300萬的人口,監獄同樣也收容了6萬人,「就人口比而言,台灣確實是個監禁大國」。
李茂生指出,假釋的申請權掌握在監獄當局,核可權則在矯正署手中,只要政策明確,或許可以暫時減輕收容負擔,但就長久而言,「我不相信假釋制度的修訂會改變收容量」,以國內6萬名受刑人中「三萬為毒,一萬為酒」,李茂生表示,酒與毒的問題不僅單純是成癮而已,「更重要的是社會連結」。
李茂生分析,若監獄當局配合假釋門檻降低的政策,積極適用假釋制度,縮短服刑時間,僅是加快旋轉門的速度,「以往要花3分鐘才能進出的人,將來僅需花費1分鐘就可以進出」。
「問題不是假釋制度,而是矯治與更生制度」李茂生強調,重點在於大家是否有反省、是否過度使用了積極效果不佳、負面效果滿滿的監禁制度。一方面隨興的增加犯罪種類、加重犯罪的刑罰,另一方面又在旋轉門上添加潤滑油,「怎麼看都怎麼不對」。
【憲法】
第 62 條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
使立法權。
第 63 條
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
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心得】
看完新聞後,我覺得雖然監獄超收的確是現有的嚴重問題,因此立委想藉由讓受刑人假釋,使監獄能增加一些空間,這樣聽起來好像滿合理且有效的,但其實回頭仔細想想,這也就算是變相鼓勵人犯罪吧,因為降低假釋門檻這樣的規定若成立,那其實就是代表受刑人能快速地出獄,但想當初他們之所以會進監獄的理由,那當然是因為他們一定都犯了某些罪,而進監獄就是為了使他們能徹底反省,並與社會進行隔絕,而如今卻有點本末倒置,這樣的法案若是真的通過,也許短時間來看可能有成效,但時間越往後,可能反而會發生更無可挽回的恐怖後果循環。



政一B莊易霖


姓名 : 莊易霖

班級 : 政一B

學號  06114215

【標題】

辭意堅定 請辭隔天已清空部長室


【時間】2018-04-15
【新聞來源】ntn.com.tw/news/focus/paper/1192591ews.l



【內文】
上週四潘文忠向行政院長賴清德秘密請辭獲慰留,但他心意已決,當天下午機要先通知取消所有部長會議和預定行程,包括隔天預定的管案跨部會諮詢小組會議;隔天週五,潘文忠罕見地請假不到教育部,且悄悄地交代機要人員清空部長室。

昨天行政院長賴清德證實潘文忠辭職時,正在代部長跑行程的次長和主秘們,看到新聞才知道「老闆」要走了。
潘為什麼要走?對台大失望當然是主因。管當選過程是否不符正義?學倫案是否有違學術倫理?赴中國兼職的各項檢舉事證是否正確?潘原期待台大能夠釐清管案爭議,但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不願檢視校長遴選實質公平性爭議,反而一再強勢地要教育部買帳放行。
潘原期待第一階段門檻投票的台大校務會議,可以釐清管中閔所涉各種爭議,不料校務會議卻以技術性杯葛方式,將可以釐清爭議的提案全數擱置。而當事人管中閔神隱到極限,臉書發文和轉貼從不說明自己被質疑的事件,三個字「莫須有」就要裝沒事,如何讓想依法行政的教育部長認帳?
挺管派不理管中閔被檢舉赴中是否為事實,頻以政治動作模糊焦點,國民黨立委還揚言,要七個委員會輪番安排部長潘文忠到委員會報告,「卡潘」、「辱潘」之說甚囂塵上,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潘文忠辭職教長,但台大校長爭議案並未落幕,今年遇選舉年,新教長如不能快刀解決爭議點,勢必遭遇更泛政治化的挑戰。如同潘文忠部長下台前最後一次在立院教委會答詢時所說:「如查明違法,將不予聘用。」不少台大教授們期待英德政府能依法行政,不能聘用就不予聘用。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
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18條: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第21條: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第56條: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心得】
教育部與台大校長遴選之爭議,已經延燒超過3個月,雙方皆各執己見,一方呼籲政治力不要干預校園,另一方以合法性來阻擋。我自身認為,不管政治力是否真正有干預此事件,但這一件事能說真正得貽笑大方,一件校長遴選,竟然能夠扯出如此多的黑幕,令人不禁對於台灣學術的自由打上了問號,當然若在遴選的過程有瑕疵,教育部應該做的應該也是在旁監督與指導,而不是大動作的行動,這一件事的最後不管是否會和平的落幕,傷害的造成卻是無法在弭補的。

政一B 周子筠


政一B

06114203

周子筠

【標題】國教盟:痛批潘文忠有虧職守 應該下台

【出處】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4-14/120912

【內文】
教育部長潘文忠在今(14)日掛冠請辭下台,行政院長賴清德也以勉予同意批准其請辭,國教行動聯盟表示,不但潘文忠應該下台,高教的幕僚系統也應檢討究責。潘文忠並非高教體系出身,處理高教議題得倚賴幕僚,而近來多所大學校長遴選也都出包,弄得高等教育界惶惶不安,痛批潘文忠有虧職守。

國教盟表示,高教國際競爭劇烈,國外大學也前進台灣搶學生,這在場學術競技及人才競賽的戰爭中,大學校長猶如將領,如果不能用良將,如何打好這場仗?國教盟直言教育部難辭其咎,不但潘文忠應該下台,高教的幕僚系統也應檢討究責。

國教盟認為,台灣教育問題很多,從1994年的教改開始就亂了套,「因為『減輕壓力、快樂學習』的目標搞過頭了」。 該盟指出,廣設大學的政策已經造成技職教育體系崩壞,並衍生了嚴重的學用落差問題。另外少子化導致教育體系資源需重新分配,大學退場機制是否有完善配套?如何才能培育能符合產業需求及提升國家競爭力的人才?如何面對人才外流與國際教育的競爭?這些都是迫切需要教育部長解決的問題。

國教盟表示,希望未來的教育部長能深度了解教育議題,切莫好高騖遠、空言理念,要高瞻遠矚,並能腳踏實地落實政策。國教盟也指出,教育部長得面對上層長官,但也因此更需要有「說不」的勇氣與承擔,而非一個只為特定政黨服務的教育部長。

【相關憲法條文】
53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107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外交。
  國防與國防軍事。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司法制度。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中央財政與國稅。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國營經濟事業。
  幣制及國家銀行。
  度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110            
左列事項,由縣立法並執行之:
一 縣教育、衛生、實業及交通。
二 縣財產之經營及處分。
三 縣公營事業。
四 縣合作事業。
五 縣農林、水利、漁牧及工程。
六 縣財政及縣稅。
七 縣債。
八 縣銀行。
九 縣警衛之實施。
十 縣慈善及公益事項。
十一 其他依國家法律及省自治法賦予之事項。
前項各款,有涉及二縣以上者,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得由有關各縣共同辦
理。

163            
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並推行社會教育,以提高一般國民之
文化水準,邊遠及貧瘠地區之教育文化經費,由國庫補助之。其重要之教
育文化事業,得由中央辦理或補助之。

【心得評論】
我覺得基於責任政治,當政治人物無法將職責做好時,的確應該請辭以示負責。
以及台灣廣設大學確實帶來大學學憑廉價化的情形。高教應該更正視這個問題。

政一B 陳品璇

姓名:陳品璇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9

【標題】賴揆:核二2號機再轉 不設時間表
【出處】https://tw.news.yahoo.com/賴揆-核二2號機再轉-不設時間表-041245615.html
【內容】
核二廠2號機日前再轉後發生跳機意外,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在花蓮與媒體早餐會時表示,核二2號機再轉須通過原能會安全查核,要有安全,核二2號機才可能再轉,時間上政院尊重原能會決定,不會訂時間表。對於深澳電廠環評爭議,賴清德指出,政府推動經濟發展,要跟環保取得平衡,絕對不可以犧牲人民健康或社會安全作為發展經濟的代價。台灣面臨能源轉型有擬訂3個目標,即落實2025非核家園、穩定供電與減少空汙。

賴清德表示,要推動建置深澳電廠,是著眼於北部供電不足,目前北部用電占整體台灣發電量的40%,但北部發電量才34%,有6%須由中南部供應,北部若不及早解決供電問題,未來發展將受限。賴清德說,核一、核二與核三廠未來如期除役,核電不是能源的考慮項目,只剩下天然氣跟燃煤發電,客觀條件下,天然氣發電需要除氣槽、輸氣管,是不被允許的,所以只剩下燃煤發電。因此要用科技解決燃煤發電汙染問題,用低硫的媒、超超臨界技術提升發電效能,最先進的除汙設備讓燃煤排放接近天然氣,必要時可以用兩套除汙設備,希望可解決空汙問題。

他說,不是因為非核家園才需要興建深澳發電廠,以2016年的發電比率來講,天然氣發電是36%,燃煤是44%,再生能源5%與核能15%;非核家園目標是再生能源發電達到20%,核能由再生能源取代,燃煤跟天氣發電比率沒有改變,所以不是為了非核家園才蓋深澳電廠,是為了穩定北部供電、讓北部發展。

對於政務委員張景森日前表示,如果北北基宜桃每個縣市能承諾節電10%,就可以不蓋深澳電廠,賴清德說,張景森說得很清楚,要達到2025非核家園目標,能源轉型必須穩健,推動節能也是達成能源轉型的手段之一。至於是不是北部達到節電標準就不用蓋深澳電廠,賴清德回應,這必須要再經過計算和討論。

另外,媒體詢問,張景森日前也提到,今年暑假將推動節電政策,針對工業用電大戶訂出5%節能目標,且有獎懲制度,是否會降低企業投資台灣信心?
賴清德回應,用電大戶更新設備、提高使用效率,自然能提高5%10%節電目標,這不是硬性的,而是用智慧節能、提高電力使用效率的方式來達到目標。他認為不會影響投資者的用電需求,最近台積電在台南投資、富邦在高雄投資,供電都沒問題,這一、兩年來投資台灣案件也比以前多。

【相關憲法條文】
15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 53 條: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增修第 10 條: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

【心得評論】

近期,能源發展在台灣鬧得沸沸揚揚,而以目前現有的能源來說,風力發電與太陽能的價格與維護費用相當高昂,且須依靠天氣而定,無法提供持續且穩定的電力,因此能為輔,不能為主。水力發電的話,受到去年水情影響,導致再生能源占比下降。這些再生能源固然比核能及火力發電來的環保且安全,但在有限的國庫預算及現行科技發展下,能提供的電力依舊有限。一個國家要提升經濟、促進城市發展,甚至是供應民生需求、維持基本生活的條件,都須力透過大量電力的供應,而以台灣目前的近況來說,勢必仍需要火力或核能來供應。

由於蔡政府上任後想要創造非核家園,因此想從火力發電著手,但火力發電的主要燃料是煤,燃燒煤會造成空氣污染及溫室效應,不只會嚴重影響人民的健康,也會破壞台灣的環境。台灣自古以來被稱為美麗的寶島,可,以火力做為主要的發電來源時,天空將不再湛藍、空氣不再清新。台灣目前已經處於「吸菸人口逐年下降,肺腺癌發生率卻逐年上升」的狀態了,況且空污影響的不止肺部,高污染區內婦女罹患乳癌及卵巢癌的比率也相對較高。同時,燃燒後產生的PM2.5會導致心血管疾病,若再以火力為主要的能源,再加上現有的工業廢氣,將給人民帶來的嚴重的負面影響。況且,台灣地小,能用的空間有限,要發展火力發電勢必要有可以容納幾千頓煤的地方,儲存也是一個問題,加上台灣的火力發電廠大多老舊,要改建成新式的仍一筆不小的花費。

然而,核能發電成本低,不僅不會排放大量的污染物質到大氣中,也不會產生加重地球溫室效應的二氧化碳。核燃料能量密度比較高,故核電廠所使用的燃料體積小,運輸與儲存都很方便。 根據專家研究顯示,雖然核廢料具有輻射,但那對人民身體的影響不大,畢竟核廢料會用水泥包裹防止輻射外洩。若在使用金屬加混凝土所做的「家用乾儲桶」進行輻射屏蔽,可讓乾儲桶外部的輻射劑量符合每年不得超過0.25毫西弗。因此,「核廢料放你家」本身是一個利用無知恐懼所製造出來的議題,只要法規鬆綁,在輻射安全兼顧的前提之下,核廢料對生命安全來說是不會造成問題的,只是需要找一個地方存放。大部分的人民都不希望核廢料放在自家附近,但要有穩定的電力供應,就必須有犧牲。思考如何做是對台灣傷害最小的,才是首要的關鍵,而不是一聽到核電就急著喊反核反核。

火力及核能,兩者各有利弊,我覺得身為台灣的公民,應該要理性且平靜心情的去了解各個優缺,而不是被媒體的風向帶得暈頭轉向,認為核能用了就會爆炸一樣,我們不必逢核就反,而也唯有如此,才能在公共議題上進行理性的討論。另外,也希望政府在發展能源政策的同時,能衡量火力與核電所帶來的利弊,選擇一個適當的政策,才能為台灣帶來最大的效益。
姓名:李佳芸
班級:政二B
學號:05114230

【標題】潘文忠辭定了!籲管案政治操作停止
【內文】
     2018-04-14 11:10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教育部長潘文忠走定了!今早行政院長賴清德證實潘文忠請辭,早上10時32分教育部新聞組發出潘文忠的辭職聲明,潘文忠在聲明中表示,他從不畏懼職務上帶來的挑戰,但台大校長遴選案爭議的釐清過程,預期將持續遭遇泛政治化的攻擊和污衊,幾經思考,他決定辭去部長一職,希望所有的政治操作能就此停止,讓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案能回到單純的校長遴選程序和當事人身分適格的討論。
潘文忠在聲明中再次抨擊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指管應向社會公開澄清自身行為所引起的爭議,這是權利更是義務,以做為學生的典範,贏取師生的認同,卻任憑疑義蔓延,不但延緩校長聘任時程,更造成教育與社會紛擾,衝擊社會對於教育部及台大校長的期許,這是令他最深感遺憾的。
潘文忠亦直指,台大校長一職懸缺至今,是因為一年多前的學倫案(前校長楊泮池被捲入前教授郭明良團隊論文造假案)重創台大及台灣學術界的形象,楊泮池也因此不再續任。對於台大校長遴選爭議,遴選委員會及校務會議均未徹底釐清,尤其當選人(管中閔)多項赴中兼職的疑義,有違法之嫌,教育部如不調查不釐清,才是嚴重失職。
潘文忠希望他的辭職,提醒各界理性思考,可以讓台大校長遴選紛爭,有一個重新釐清的機會。


【相關憲法條文】

 第56條  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之。
第162條  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監督。

  心得評論:
         對於此事,我替潘文忠感到無奈。因為管中閔一直不肯對此事件做出說明,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不願解釋,就連校務會議也不願調查,此案可說是百年來問題最多的一次。潘文忠希望用去職為未來大學校長遴選劃出一道符合社會要求的標準,讓所有政治操作就此停止,提醒各界應理性的思考,讓台大校長遴選的紛爭有重新釐清的機會。

歷史二 許悅琪

姓名:許悅琪
系級:歷史二
學號:05112017

標題:重申是「務實」台獨工作者 賴清德: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不必另外宣布獨立
林上祚 2018-04-15 11:07
http://www.storm.mg/article/424823

內文:
英文總統日前接受媒體訪問,針對行政院長賴清德在「言論自由日」記者會上,重申自己是「台獨工作者」,蔡總統說賴揆「是一個誠實的人」,對於中華民國行政院長身份與「台獨工作者」的信仰是否有衝突,賴揆15日強調,「我是務實的台獨工作者,我希望把話誠實講清楚避免誤解」,所謂務實台獨工作者,有「三個務實,六個工作」,所謂三個務實,就是「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不必另外宣布獨立」、「台灣前途由2300萬人決定」以及「身為閣揆,發展經濟壯大台灣,讓國人選擇台灣支持台灣」。

 賴清德擔任行政院長後,先後在立法院備詢,與四月初言論自由日活動上,強調自己是「台獨工作者」,由於賴揆是民進黨未來接替蔡英文總統,爭取總統大位的最有實力人選,賴揆的「台獨工作者」說法,讓部分媒體懷疑,賴揆的兩岸主張,企圖與蔡英文總統「維持現狀」的兩岸政策進行區隔,甚至最近中國在台灣海峽軍演,都傳出與賴揆的「台獨工作者」主張有關。日前,蔡總統接受年代電視專訪,再度被問到關於賴揆「台獨工作者」主張,蔡總統當下表示,「他是一個誠實且非常客氣的人」,但強調賴清德在政策上仍是支持維持現狀。

 賴清德強調:是「務實」的台獨工作者
賴揆今天在走訪花蓮時,再度被問到「台獨工作者」主張,是否與蔡總統得兩岸政策不同,賴揆表示,他之所以表達個人是台獨的政治工作者,是在回答立委質詢時所做表述,並不是寫在施政報告,「我從競選國代、立委,台獨主張都是我一貫主張,即便在台南市長備詢,我都是誠實講出來,我相信,社會大眾都了解這項主張。」

 不過,賴揆今天再度針對務實的「台獨工作者」的務實定義進行闡述,他說,「今天誠實講出來,避免去外界去摳前二個字,刻意去引申產生誤會,這樣也不好」。

 台灣前途是2300萬人決定
賴揆表示,我講的務實台獨工作者,第一個務實是「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不必另外宣布台灣獨立」,第二是「台灣前途是2300萬人決定」,第三是擔任院長發展經濟壯大台灣,讓國人選擇台灣、支持台灣,「這就是務實的地方。」為了推動上述工作,賴揆提出了六項具體的工作方向,第一,捍衛國家主權,第二,維護台灣自由民主生活方式,第三,捍衛國人決定自我權利與選擇權利,第四,發展經濟,壯大台灣,讓國人安居樂業;第五,自信展開兩岸交流,求同存異,藉由交流增進兩岸彼此理解,維持兩岸和平發展;第六,身為國際社會一員,台灣應該與日韓美等亞太夥伴合作,維持區域安全。而這些,都是作為行政院長的職責所在。

 柯文哲台北價值
 賴清德:交給民進黨主席評論 對於台北市長柯文哲所提「台北價值」,是否符合台灣價值,賴清德表示,他身為行政院長,不方便評論台北市長言行,「至於台北價值與民進黨價值是否相符,恐怕應該由民進黨黨主席去評論。」
憲法相關條文:
第 1 條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 2 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 35 條
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心得評論:
賴清德以個人立場表明自己是「台獨工作者」,從他從政之初到現在身為閣揆仍對外公開說的確算蠻少見的。而從他說明「三個務實,六個工作」的解釋中主要就是貫穿一個概念,台灣的未來由台灣人民決定。在有限的空間尋求更大經濟合作、發展。其實從概念上是沒什麼問題,就我而言,其實不必刻意將焦點放在賴揆與蔡總統立場是否有不同之類的。因為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他以個人身分表達立場是蠻正常的事情。只是,就以兩岸敏感的情況下只要一個不注意還是會造成一些摩擦。因此,有時候政治立場與個人立場還是要好好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