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日 星期一

政三B 劉闓毅

姓名:劉闓毅
班級:政三B
學號:04114286

【標題】原民打獵案 最高院裁定停審釋憲
                  20170929

【內文】
【黃哲民、劉人瑋連線報導】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四年前持槍獵捕保育類動物,被依《槍砲條例》等罪判刑三年六月定讞,前年底檢察總長顏大和為王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今年二月開庭調查後,認為《槍砲條例》等法未考量原住民特殊情形,有違憲之虞,昨裁定全案停止審判,聲請大法官解釋,創下終審法院法官具名聲請釋憲的首例。

擔心狩獵文化消失
王光祿昨得知消息後反問記者,「那是什麼?是好的嗎?」王日前大病,靠葉克膜救回一命,現在家休養,他表示對法律不熟,「我只是照著以前老人家教我的方式(狩獵)過日子,布農族就是狩獵民族,不能狩獵豈不是要斷了文化?」
定讞判決指出,王光祿(Tama Talum,五十七歲)於二一三年間,在台東山區用撿來的「土造長槍」,獵捕屬保育類動物的長鬃山羊與山羌各一隻,王宣稱獵物要帶回家孝敬母親,但法院認為王男撿到的槍,不符合《槍砲條例》規定的「自製獵槍」,且獵捕保育動物僅為滿足口腹之欲,非基於傳統文化或祭儀所需,前年將王男判刑三年六月定讞。 

首度直播開庭狀況
原民團體抗議本案判決侵犯原住民傳統文化與價值觀,幫王男聲請釋憲,檢察總長顏大和也援引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為王男提起非常上訴,並暫免王男入監。
最高法院刑七庭今年二月開庭,還首度直播開庭過程。合議庭認為,目前《槍砲條例》僅准原住民持用「自製獵槍」、《野生動物保育法》只允許原住民因傳統文化或祭儀所需,才可獵捕野生動物,兩者範圍過窄,恐有違《憲法》增修條文中保障原住民的意旨,昨天裁定全案停審,由合議庭五名法官具名聲請釋憲。

【相關憲法條文】
13 條: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16 條: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22 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24 條: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77 條: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
78 條: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
171 條: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
173 條:憲法之解釋,由司法院為之。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11︰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相關法律條文】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
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依法從事下列非營利行為:
一、獵捕野生動物。
二、採集野生植物及菌類。
三、採取礦物、土石。
四、利用水資源。
前項各款,以傳統文化、祭儀或自用為限。
《野生動物保法》第21條之1
台灣原住民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而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必要者,不受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及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限制。
前項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行為應經主管機關核准,其申請程序、獵捕方式、獵捕動物之種類、數量、獵捕期間、區域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第4項:
未經許可持有槍枝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併科罰金700萬元以下。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第1項:
原住民未經許可,持有自製之獵槍,供作生活工具之用者,處行政罰鍰,有關刑罰之規定,不適用之。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第1項第1款:
獵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得併科罰金。

心得評論:
  自荷據時期以來,原本居住於台灣的原住民族不斷的遭受到各式的剝削,其所受待遇隨著文明科技的進步,不但並未得到改善外反而更為艱苦。尤其以日治時期和國民政府來台後,以土地清點為基礎,大塊大塊的土地和獵場成為國有地或私人所有。近三十年來國際間開始重視原住民族權利,更於2007年通過《原住民族權利宣言》(United Nations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台灣政府也開始對原住民族權利與補償有積極作為,如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設立與《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的相關討論。

  然而,雖法看似立得積極,但實際上的運作卻仍然處處顯見漢族本位主義的色彩。在原住民族的文化保存上並未得到全面的保護,此案在最高法院以前的判決就是非常顯著的範例。當《憲法增修條文》與《原住民族基本法》以保護並傳承原住民族文化與宗旨的狀況下,法院依然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來限縮了原住民族在其傳統領域進行獵捕的行為。幸而現在可以獲得最高法院以有違憲之虞為由停審,並請大法官釋憲。若此次事件結果確實認為之前判決違憲,可謂是台灣在原住民族權利的保障上又向前一大步,非常令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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