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1日 星期一

政一B 陳芊蓉

班級:政一B
姓名:陳芊蓉
學號:06114240
【標題】婚姻平權 蔡英文:行政部門一定會提方案
【出處】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520001374-260407
【時間】2018年05月20日
【內文】
蔡英文總統上任滿兩周年,對於同婚議題,蔡英文表示,婚姻平權是人權議題也是社會進步指標,政府必須依據大法官解釋來修法保障婚姻自由跟平等權,她強調。行政部門一定會提出方案,交給國會審議。
在就職滿兩年的今天,蔡英文選擇受邀網路媒體沃草的「2018總統給問嗎」活動,透過直播與網友互動。
沃草公布近500個網友提問問題,由於婚姻平權是蔡英文上任時重要的政見支票,網友提問,「婚姻平權不是特定族群問題,是人權問題,蔡英文如何理解呢?」「什麼時候可以修改民法?」「一樣沒有社會共識,為何同婚就不過,一例一休修法就要硬過?」
蔡英文表示,婚姻平權議題備受年輕人關切,她執政兩年當中,也透過大法官解釋達成憲政基礎,由於釋憲後對於政府具有拘束力,必須依照解釋文的要求,修法來保障婚姻自由跟平等權,因此「行政部門一定會提出方案」。
她說,我們對台灣社會很有信心,在往前走的過程中,對於許多想法不同的人必須要採取理解、包容、尊重的態度,用民主解決歧見,用對話彌補衝突,在進步性的議題處理上,才能夠保持和諧狀態。」
【相關憲法條文】
第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 58 條: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之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之。
第 63 條: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心得】
大法官於去年公布的第748解釋文,判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是「違憲」,要求政府兩年內必須完成法律修訂;若超過兩年內未完成修法,同志仍可直接依照民法婚姻章的規定,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在挺同民眾的歡聲雷動背後,卻也蘊藏未來的挑戰。台灣能不能成為真正的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還是得看立法院,雖然大法官判定民法違憲,但實質的戰場還是會拉回專法或修改民法的討論。但如今政府的無所作為,讓婚姻平權止於鍵盤上的爭吵,似乎也只是在讓衝突更加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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