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別:政一B
學號:06114237
【標題】中共監控聊天群組 民眾微信罵習「包子」 囚22月
出處: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realtime/20171211/1257050/
時間:2017/12/11 5:55
【內容】
昨天是世界人權日,中國每況愈下的人權狀況備受關注。外媒指中共黑手無孔不入,嚴密監控微信等社交平台上的言論,連平民百姓與親友間漫不經心的對話也不放過,有巿民轉載郭文貴相關資訊,遭當局調查拘留,也有人在微信罵中國領導人習近平「包子」,判囚22個月,不但維權人士被監視,連市井小民也被盯上!
一句「哈哈」,讓河南濮陽的工地工頭陳守理(41歲)被關押五天。《華爾街日報》報導,今年9月,陳守理在一個微信聊天群組轉載流亡美國的中國富商郭文貴的爆料,郭指控中共政法委書記孟建柱與女星有染,陳守理轉載時配上「哈哈」二字,不出4天,警方打電話命令他到派出所問話。陳守理回憶,「(我)遵紀守法。那我就去吧。去了之後,就不讓我走了。」
陳守理表示,他被關五天,警方指他在微信轉載及留下「哈哈」二字,涉嫌尋釁滋事,被警察盤問幾小時,即使沒有被虐,不過其他獄友都認為他因為轉載微信而入獄,實在太可笑了。獲釋後,陳守理被當地政府和警方視為麻煩人物,部份親友更疏遠他,鄰居更直指他自找麻煩,「誰讓他發那種評論呢?」村長更表示:「如果你受罰,那肯定是你做錯事了。」
不過,被政府認定為訪民、維權人士或有案底者,刑罰更重。山東招遠巿民王江峰十多年前被控侵佔公款,被地方供銷社革職,王江峰否認有關指控,認為被無理解僱不公,花了數年到北京等地政府機關上訪,結果多次被拘留。今年4月,他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根據法庭記錄,他在微信群中稱呼習近平和毛澤東稱為「包子」和「毛賊」被捕,案件上月再審,刑期被縮減至22個月。祝聖武律師代理王江峰案件,他指一審宣判後,王江峰痛哭,對微信言論招致如此嚴厲處罰感到震驚;祝聖武也開始在微博發文批評中國司法制度,結果,他的幾篇微博被指危害國家安全,被當局吊銷律師執照。
據加拿大「公民實驗室」(Citizen Lab)指出,微信似乎可以自動審查及過濾黑名單詞彙,審查人員還會不斷修改黑名單,這項技術已經先進到能夠識別敏感圖像,在發送過程中就會被刪,而發送者更不會知道圖像已被攔截。
報導指出,毛澤東時代,還得靠人告密才能揭發巿民私下言論,不少人曾因表達意見而被判入獄、勞改甚至死刑。但在科技協助下,中共現在能輕易監控巿民網上言論,記錄他們對政府的不滿,普通人或因無心失言被處罰,直指中國言論自由有倒退跡象。(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相關法條】
憲法:
第8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之,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之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法院對於前項聲明,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第11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12條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心得】
在這個網路通訊發達的世界,要讓政府掌握自己的行蹤、動態等是十分容易的,而政府有沒有
訂好法律去限制政府的權力並保障人民的權利是很關鍵的。就像在《公民與政治國際公約》中
提到人都有自由發言的權利,且也保障人民受逮捕時的權利。如果人民都必須因為自己所說的
話而戰戰兢兢,害怕哪一天突然被抓走或是被囚禁,且沒有任何救濟之辦法,就如同台灣的白
色恐怖當時一樣的情況。並不是說政府不該掌握可能侵害到國家的資訊,但如果過度限制人民
減少了聽取人民建議或是發言的這塊,這個國家很難再有進步且得到人民之支持,從最近中國
很多新的政策,例如:拆違建、拆招牌等,也陸續地引起民怨。雖然人口廣大,但能夠控制人
民的方式肯定還有更好、更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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