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台南大學升旗 遭學生舉白布條抗議
[出處]: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920005399-260402
(中國時報)
時間:2017年9月20日 19:06
[內文]
國立台南大學今早舉行升旗典禮,當司儀宣布「全體肅立」,眾人準備唱國歌時遭4名大學生高舉「吾愛黨校」、「光榮我大中華」等白布條,嘲諷抗議;軍訓室主任廖益誠表示,升旗是學校傳統,尊重學生表達意見的行為,但未來是否升旗,應循學務會議程序提出討論。
發起人之一黃愷羚指出,大一時每學期有2次升旗典禮,每年都有學生反應要求取消,才從1學期1次減為1學年1次,然而,學校雖表明升旗典禮可自由參加,但不僅要請假還得扣操行成績,並不合理,已經大四的她也說,希望讓更多人知道學校居然還有升旗這種不合理的事,而且現在不做,以後也沒機會了。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心得評論]
現在的台灣是個言論相當自由的國家,舉凡從學生、青壯年到退休人士都會舉辦集會遊行來表達自己對於現在社會不滿意的地方,我認為言論自由是個對民主國家中的人民是很重要的一項權力,因為透過表達可以說出自己的看法,也能讓政府聽到人民的聲音進而改進或調整社會現況。近年來,也有許多新聞是現在的高中及大學學生在升旗期間向校方抗議,藉此表達自己對學校制度的不滿,我一直認為這對台灣社會是重大的發展,因為在以前的社會是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的,但在現在這充滿言論自由的時代,能適時表達自己的看法將會是未來所需具備的能力,因為能表達自己的看法就能讓大眾知道你的想法,而也會激發更多人去思考問題的重要性,進而達到改變社會現況。在白色恐怖期間,言論自由是人民心中所嚮往卻不敢奢求的,因為在當時的年代是個連不小心說到一個關鍵字可能就會帶來殺身之禍的年代,更不可能有人民有勇氣在大庭廣眾下發表自己的言論,但現在是個能隨心所欲發表自己看法及觀點的年代,我們更應該好好的去使用我們的權力讓社會聽到人民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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