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 星期一

社三B 李筱珺

姓名:李筱珺
班級:社三B
學號:04115242

標題: 〈南部〉小兒麻痺單親媽 不畏逆境養大2稚女
http://m.ltn.com.tw/news/local/paper/1156802
出處:自由時報 地方新聞 2017-12-2
內文:
 〔記者邱灝唐/台南報導〕現年五十三歲的朱美足是位小兒麻痺患者,生命歷經諸多起伏,婚姻挫折、丈夫早逝,只能獨力養大兩名女兒,但不服輸的精神讓她克服命運的挑戰,也因此獲選今年南台南家扶中心的生命鬥士。
朱美足年幼因一場疾病染上小兒麻痺,十三歲就外出工作,更因母親早逝,她於廿一歲就得扛起養家重擔、照料年幼弟弟們,以及父親用錢需求。她在廿七歲時,透過相親認識丈夫,原以為找到一處遮風避雨的港灣,卻是另一段傷心的開始;朱美足回憶道,當初以為能用愛情改變花心、愛玩樂的丈夫,不顧家裡的反對,堅決下嫁,沒想到丈夫依然本性不改,甚至威脅她不准離婚。朱美足受盡委屈之餘,婚後不久就服安眠藥自殺,但可能是命不該絕,老天又讓她轉醒。
朱美足醒來之後,把心力都投注在大女兒身上,忽略丈夫酗酒、家暴等問題;丈夫之後也因「義氣」入獄,替從事情色交易的朋友擔罪,出獄後痛改前非,積極投入工作,從每天伸手要錢,轉為每個月能拿出幾千元貼補家用。可惜,厄運又再度來臨。
正當朱美足以為家庭終於重回軌道之時,丈夫卻在員工健檢時被測出肝癌,十天後更發現懷有二女兒,儘管親友都勸她拿掉,但因丈夫一句「女兒將來代替我陪伴妳」而留下。
丈夫在二女兒八個月大時過世,朱美足發揮「為母則強」的精神,將小孩拉拔長大,儘管近年來身體常有病痛,但就讀大四和高一的女兒是她的後盾;她也說,希望身體還能撐住,直到二女兒上大學。
朱美足的精神感動南台南家扶中心,因此獲選為今年「生命鬥士」公開表揚,藉此鼓勵同樣在逆境中求生存的家庭。

相關憲法條文: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155 條 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
156 條 國家為奠定民族生存發展之基礎,應保護母性,並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
心得:

這位媽媽因為是一名身心障礙者在生活上已經有許多不便,結果在擁有一個家庭後又因為丈夫生活的糜爛以及對這段婚姻的不重視,讓他生活更艱困,雖然後來丈夫替人頂罪被觀入獄在出獄後有改過自新,但是仍然好景不常而生病離世,這名母親獨自撫養年幼的小女兒跟大女兒,其精神令人敬佩,在身體的不變之下,還能夠支撐一個家庭。其實台灣很多這樣的家庭,在社會福利的施行下,應該梗去注意這樣的家庭是否需要幫忙,且提供身心障礙者求職的管道,而不是不斷的只給補助金應是透過讓他們自己求職去證明自己的能力,生活也能過得比較踏實。這則新聞的母親著實令人非常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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