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2日 星期日

政一B 黃奕喆

姓名:黃奕喆
班級:政1B
學號:06114217
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10210058-1.aspx
時間:

【標題】罷免案恐投票 黃國昌:沒對不起立委身分

【內文】

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黃國昌今天表示,沒對不起立委身分,請所有支持改革的朋友與力量再度集結,針對罷免案出來投票,「請大家站出來投票,讓我們再贏一次」。

新北市選舉委員會昨天說,新北市第12選舉區選出的黃國昌罷免案提議人送交的有效連署書共2萬6745份,跨越2萬5120份連署門檻,將呈報中央選舉委員會,經中選會查核並宣告罷免案成立與否。

黃國昌上午在新北市汐止區服務處舉行記者會表示,踏進立法院後,從沒忘記立委工作,從法案草擬、質詢準備與預算案審查等,兢兢業業不敢忘記在國會應發揮的職責。選區有遼闊的572平方公里,設3個服務處,感謝助理服務與付出。

他說,連續得到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評鑑為優秀立委,感謝優秀同伴,他「沒有對不起立委這個身分」,真要說什麼虧欠,「虧欠的是我的家人」。

黃國昌表示,有守舊勢力造謠撒謊,「就是要讓我們退卻,但我們絕對不會退卻」,相信台灣社會對進步的想望,島嶼終將天光。

黃國昌說,很多朋友關心接下來的罷免案投票,他邀所有支持改革的朋友與力量再度集結出來投票,不僅是對他國會問政表現的信任投票,更是對改革的堅持與理想投下一票,「請大家站出來投票,讓我們再贏一次」。

新北市選委會副總幹事黃堯章8月22日表示,新北市第12選區包含金山、萬里、汐止、平溪、瑞芳、雙溪、貢寮區,144個里。罷免通過門檻是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即6萬2798票才通過。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憲法第133條: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
【心得
雖然黃國昌委員很認真地做他立委的工作,甚至被封上「戰神」的封號,但他可能有忘了當初他承諾選民的政見,才導致現在有可能要被罷免的情況,其實現在立法院認真的立委不多,從我的角度看他們啦,或許從老師的角度比較可以看得懂他們究竟在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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