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2日 星期日

政三B 郭維軒

班級:政三B
學號:04114232
姓名:郭維軒


標題:轉型正義顛倒,禍台年改
出處:今日新聞 2017年10月19日 20:00(https://www.nownews.com/news/20171019/2627404)
作者:陳昱旗


報導內文:
轉型正義已淪為政治口號,從頭到尾完全忽視功過並陳的轉型價值。面對台灣民主化成功的轉型部分隻字未提,僅放大中國國民黨過錯包袱有失客觀。軍公教年金改革大刀齊砍,蔡政府背信毀壞與軍公教警消的契約精神,讓政府失信於軍公教警消,徹底造就正義顛倒,讓這年改後軍公教警消背負著汙名。
年革必須要慎思政府誠信與國安,軍公教警消本來就是職業年金,最後卻變成「職業年金基礎化,基礎年金賤民化」錯誤的改革思維。當職業年金都「砍」成這樣,最悲慘的國民基礎年金保險就完全成賤民化,因為在蔡政府只「砍」非「補」的思維下,基礎年金終究在樓地板萬丈深淵下永無提升的一天,政府用各種破產藉口推諉不願承擔的應付法定責任。
軍公教警消本來就是職業有差別,在各式年金只求公平卻忽視實質差異,一刀齊頭式的砍,完全毀掉政府誠信根基。簡單來說,公務人員跟一般企業勞工最大不同在於沒有分紅、分股機制,當然在公務體制中也不容許這種酬庸方式,所以本質上就不同一般企業,要談公平正義就要全面談不然就有失正義。

軍人的職業本來就實屬辛苦,更重要的是賦有保家衛國犧牲性命之義務。軍人與國家的契約關係,不該太平盛世時就忽略軍人的重要,今日毀約誠信並要軍人於國家有難履行犧牲性命保家衛國實屬不正義。加上平日戰備任務的留守,對於軍人家庭本來就跟一般民眾就不同,若只用年金多寡來看待軍人的退休俸有失厚道及偏差,最後現象就會逼到沒人願意從軍保衛國家。

任何職業都是有尊嚴,不該以一黨之私為了選舉假借說詞,用汙名化政治論述抹黑軍公教警消職業,反觀一般民眾都有職業人格,更何況是奠定國家穩固基石的軍公教警消人員。
講求公平正義不該胡扯齊頭式改革,源於改革要正義必須相互同理,小英政府顛覆各國年金改革經驗,不用長遠溝通換取共識,最後狠用民粹式的立法方式強行修過,最終傷害到的是整體公務人員的心,而賴揆事後彌補加薪也無法再入公務人員的心


相關條文:
1.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2.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地15條:公務人員依法享有之權益,不得因拒絕從事本法禁止之行為而遭受不公平對待或不利處分。
公務人員遭受前項之不公平對待或不利處分時,得依公務人員保障法及其
他有關法令之規定,請求救濟。


心得:
我覺得政府在年改上應該要講清楚,針對年資進行不同處理,已退、屆退、還沒退、離退還早的,要分成四個到五種方案個別處理,退越久的砍越多。因為退休金的本意是要保障退休後生活無虞,不是讓你領雙薪或是天天出國旅遊,把錢用在外國上。
不公不義的那一批,本該跟李來希這些人一併處理,砍到死都不反對。當年就你們自肥領太多,今天還不要臉的牽拖其他政治人物,甚至把後輩都牽拖進來一起死。如果以一種更加極端的想法去採用最高額度限制,如果已經領了二十年超過某個數字,那就直接砍到22k,反正要吃飯不成問題。
但一個無法引起社會共鳴的社會運動是無法成功的,當年的「太陽花運動」若不是成功說服了大眾,怎麼會有各界資源湧入,學生們串聯聲援的景象出現?而反年改團體不嘗試去說服大眾,反而是親手摧毀了大眾對其僅存的共鳴,這運動怎麼可能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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