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鍾念葳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7
[標題]金門博弈公投 反賭陣線疾呼投下不同意票
[時間] 2017-10-19 11:39
[內文]
〔記者鄭鴻達/台北報導〕金門博弈公投即將於10月28日登場,由基督教、天主教及佛教等宗教團體,及公民團體組成的反賭陣線,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痛陳賭博產業對金門的危害,疾呼當地或外地金門人返鄉投下反對票。
台灣反賭博合法化聯盟執行長何宗勳指出,前兩次澎湖博弈公投成功,本次金門若反賭成功,就會成功終結「離島建設條例第10-2條」,這將決定離島的未來,也決定是否能讓賭博合法化終結,希望金門朋友踴躍投票。
金門反賭場運動發起人楊再平表示,賭害是全球性的,當年他在金門推動金門解除軍事管制,沒想到多年後會在金門反賭,金門上一代受戰爭苦難,不希望下一代受賭難,而只要公投沒投票,就等於讓賭場業者得利。
台灣私立學校教育產業公會理事王宏男也疾呼政府部門,能比照先前選舉狀況,於10月28日公投當天,為金門加開船班與航班。前國策顧問李錫奇,因身體因素,透過影片跨海呼籲所有金門人,都應回家投下不同意票。
台灣反賭博合法化聯盟召集人釋昭慧說,沒想到金門走出砲彈歲月,如今卻又面臨賭場的銀彈攻勢,金門人再度走到歷史十字路口,博弈產業是罪惡的,從澳門、新加坡等都看得出來,賭博合法化,在地人淪陷最快。
牧師林偉聯指出,人心貪財就會成為罪惡溫床,台灣不要的產業,竟用「離島條例」、以經濟發展為藉口設置賭場,賭場合法化是「教壞囝仔大小」的事,尤其是治安問題,希望金門人能三思,勿讓眼前小利牽著走。
神父吳偉立說,天主教說每個人都是上帝的孩子,且生活要有發展,是要透過勞動,但賭場的發展,是將別人的錢從口袋拿走而非自己賺,會造成很多怒氣,希望金門能有正常的發展與進步。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7 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 129 條 本憲法所規定之各種選舉,除本憲法別有規定外,以普通、平等、直接及無記名投票之方法行之。
第 136 條 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以法律定之。
補充:離島建設條例第 10-2 條 開放離島設置觀光賭場,應依公民投票法先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其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應經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投票人數不受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限制。前項觀光賭場應附設於國際觀光度假區內。國際觀光度假區之設施應另包含國際觀光旅館、觀光旅遊設施、國際會議展覽設施、購物商場及其他發展觀光有關之服務設施。國際觀光度假區之投資計畫,應向中央觀光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其申請時程、審核標準及相關程序等事項,由中央觀光主管機關訂定,報請行政院同意後公布之。有關觀光賭場之申請程序、設置標準、執照核發、執照費、博弈特別稅及相關監督管理等事項,另以法律定之。依前項法律特許經營觀光賭場及從事博弈活動者,不適用刑法賭博罪章之規定。
[心得]
金門是相對台灣本島來說比較落後的地方,發展也相對沒有那麼好,所以才會有人想利用建設賭場來促進觀光產業,我是反對的那一方,我認為蓋賭場會讓當地的治安備受威脅,而且也會讓當地人對賭博產生好奇,可能就會投入很多金錢在上面,雖然這樣能促進觀光人潮帶動經濟發展,但是我認為我們能討論出更好的方案去代替蓋賭場,而且一旦當賭場蓋成,誰會把學校蓋在賭島上?而那些金門的小孩又該去哪裡上學,一個隨時可能發生危險的島上,誰還願意留在那呢?這是我們所要去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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