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潘柏涵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01
【標題】西班牙憲法155條 被稱「政治核彈」
【出處】https://tw.news.yahoo.com/%E8%A5%BF%E7%8F%AD%E7%89%99%E6%86%B2%E6%B3%95155%E6%A2%9D-%E8%A2%AB%E7%A8%B1-%E6%94%BF%E6%B2%BB%E6%A0%B8%E5%BD%88-011600666.html
【內文】
加泰羅尼亞地區領導人普伊格蒙特(Carles Puigdemont)沒有理會西班牙總理拉霍伊下達的最後通牒,通牒要求加泰羅尼亞地區政府必須收回10月10日簽署的獨立宣言。現在,拉霍伊將啟動西國憲法第155條,即馬德里中央政府將接管對加泰羅尼亞的管轄權。鑑於第155條留下的空間,觀察家也將其稱之為政治「核彈」,自1978年西班牙憲法生效後,該條款從未使用過。
德國之聲報導,西班牙憲法第155條,屬於「國家領土結構」的一部分,規定17個自治省中一旦發生「違反西班牙基本利益」事件時,該做怎樣的處理。至於是否「違反西班牙基本利益」,將由西班牙上院、也就是參議院以絕對多數做出裁決。在肯定「違反西班牙基本利益」的情形下,西班牙中央政府有權採取行動,以保證國家基本利益不受侵犯。
對德國的憲法法學家來說,這一條聽上去非常耳熟,事實上,1978年誕生的西班牙憲法,就是參照了德國的憲法「基本法」,其中西班牙憲法的第155條參照的是德國「基本法」有關「聯邦強制」的第37條。
西國憲法第155條並沒有寫明在衝突狀況下可以採取哪些措施。西班牙政治學者一般認為,該條授權西班牙中央政府接管「出事」地區的各大行政司法部門。政府可以做出決定,讓西班牙內政部接過對加泰羅尼亞警方的領導權,也可以宣布解散當地政府。這一局面出現後,過不了多久,加泰羅尼亞將舉行地區大選。
西班牙政府堅稱遵守憲法,這是他們應盡的義務。他們將採取的手段正是憲法專門為此類事情規定的。在這一點上,拉霍伊政府得到了歐盟其他成員國的支援。德國總理梅克爾表示,「我們希望在西班牙憲法的框架內,找到解決方案。」而按照西班牙憲法,該國的國家統一「不容撼動」。
【相關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
1.第17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2.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3.第136條: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以法律定之。
憲法增修條文:
1.第1條: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憲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公民投票法:
1. 第1條:依據憲法主權在民之原則,為確保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西班牙憲法:
1.第155條:民主不能運作於法治之外;違反了法治,所謂的民主即不存在。而對抗民主制度、或背離於民主之外的投票,亦不是真正的民主。
心得評論:
加泰羅尼雅的獨立公投的導火線必須源於2010年西班牙憲法法庭對加泰羅尼雅自治區的決定,法官不只否定了他們部份的自治條款,同時也駁回以加泰羅尼雅語作為此地區的優先語言,再加上歐債危機時西班牙中央補助款的不平等分配,故促使加泰羅尼雅走上獨立公投之路。
加泰羅尼雅的獨立包含了民族、歷史、經濟等問題,但相對的上西班牙憲法規定西班牙是一個不可分割的國家,即便是不同民族也不能違反憲法而獨立。
我認為這件事情要解決是十分困難的,我認為同意加泰羅尼雅的獨立或許也不是一件正確的事,我認為加泰羅尼雅的想獨立主要是西班牙對他們的不公和沒有對其民族給予相當的尊重,我覺得如果西班牙可以多一點理解和溝通或許就不會造成這次的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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