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2日 星期日

政一B 陳紫渝

姓名:陳紫渝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47

【標題】中立旁觀者變多餘 「客觀新聞已死」掀爭辯
【時間】2017/10/20 發布
【出處】https://m.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71020/s00014/1508436164469

【內文】
「客觀新聞」已死?近年不少論者主張記者作為「不偏不倚旁觀者」的角色已不再重要,甚至質疑新聞報道的客觀「全屬幻覺」。專家指出,新聞學的客觀概念原指「以科學方法求證資料」,如今新聞報道側重「表面形式上的客觀」,意義漸失。
美國新聞協會(API)指出,客觀新聞的概念最初於20世紀冒起,特別於1920年代,不少記者擔心政治文宣會影響新聞的真確性,當時著名美國政評家李普曼(Walter Lippmann)致力找出讓記者免受偏見影響報道的方法,提倡以符合科學精神的核證方式作為新聞學的基礎,而不僅僅靠記者陳列出的事實來呈現真相,強調新聞方法學上的客觀而非記者本身立場客觀。
專家:客觀原指科學求證手法
API稱,這說明傳媒採用的中立報道風格,其實並非新聞學的基本原則,可能只是為了突顯報道有採用客觀方式取材,甚至僅為掩飾報道背後的偏見、不實而營造的客觀表象。美聯社-芝加哥大學全國公共事務研究中心與API去年4月發布的研究報告便指出,美國人對新聞媒體的信心在這20年內持續下滑,主要認為報道「不正確」或「有成見」。
澳洲傳媒Momentum Media編輯經理維茲科維奇(Aleks Vickovich)撰文指出,「客觀新聞已死」並非代表報道的準確性、質素甚至事實不再重要,而是在網絡發達的時代中,傳媒作為「無私」觀察者兼說明者的角色「已變得多餘」;特別是去年美國大選後,許多傳統主流傳媒未有披露政治取態,令讀者感到受騙,而且對報道不準確欠缺反省。他相信,未來傳媒勢將轉型為塑造意見的力量,對現有傳媒生態帶來衝擊。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第 11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有線廣播電視法
廣播電視法
衛星廣播電視法


【心得評論】
       收看新聞是近代人忙碌生活過後最容易接收直接資訊的管道,而我發現新聞台除了字彙與詞語的使用缺少正確性以外,也會因為各家電視台的意識型態不同,而導致呈現給大眾的新聞內也有所差異。甚至在臺灣有部分媒體為了賺取廣告費和提升收視率而誇大新聞內容以致失真,以及為了搶先報導獨家新聞而缺少針對事實進行多方的採證及收集資料,甚至不顧當事者的心情報導腥羶色的內容,導致身為閱聽人的我們,接受不完整的訊息,同時也失去新聞存在的意義。
除了媒體業自身應設法改變目前臺灣媒體的亂象,追求真正的道德感去揭露不公不義的社會現象、杜絕不真實的新聞播報,朝著具備同理心、保持新聞正確性而不失其吸引力,維持新聞該有的客觀立場,讓新聞能發揮其真正的價值。身為閱聽人的我們以客觀的角度思考新聞事件所傳達的內涵,並加強自身對於事物的理性批判能力,不僅關注國內發生的大小事,對於國際方面的議題也應多加涉獵,例如:環境保育、貧富差距、各國深入研究等各個值得大眾討論的議題之專題報導,以達到新聞功能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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