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杜孟瑀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16
【標題】賴清德:國民體育法 前瞻 禮遇教練 三件事推動全國體育
時間: 2017.10.21 | 22:59
出處: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10-21/101261
【內文】
全國運動會如火如荼正式展開,今(21)日在宜蘭運動公園舉行開幕典禮,開幕表演展現蘭陽四大特色並在聖火中預祝大會順利,而行政院長賴清德也出席開幕典禮,並在典禮中致詞讚揚日前世界大學運動會台灣成績優異,並期盼此次全運會將會更加精采,此外更表示「三件事推動全國體育」,盼推動之下,台灣選手能在國際展現更多潛力。
隨著開幕表演上半場的結束,行政院長賴清德登台致詞,並表示在蔡英文總統指導與支持之下,行政院將有三件事情推動全國體育,他說「第一個就是國民體育法已經修訂通過,未來各個單項活動,我們一定秉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立場,歡迎全國運動的有志之士能夠參與。」
「第二個,在前瞻基礎建設裡面,我們也編列了36億元,要來改善學校、社區、各個重要運動的設施,讓全民都有機會接觸好的運動設施,養成好的運動習慣,培養優秀的運動選手。」
而第三件事他則說「我們也會禮遇教練,我們也會幫助台灣國際性的選手,讓他們出國比賽為國爭光的時候,可以有充裕的經費可以好好比賽。」
此外,由於全運會是緊接著世界大學運動會之後,賴清德也讚揚台灣選手在世大運上優異的表現,他說「世界大學運動會,台灣的成績非常非常好,我們總共得到90面的獎牌,有破亞運紀錄、也有破世界紀錄」,而由於這些選手也有參加此次的運動會,因此他也說「今年的全國運動會一定精采可期,成績也一定比以往還要來的好。」
而除了宣布各項推廣體育的計畫,賴清德也對宜蘭此次舉辦全運會能夠突破以往,跟行政院相關部會合作,協助推動各項任務感到非常感謝,其中包含此次全民國防展現戰劑,以及配合南向政策讓其他國家所帶來的藤球運動,都是此次合作之下的產物。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4 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相關法規】
國民體育法
【心得】
賴清德院長在全運會提及了國民體育法,這個部分使我這個對於台灣體育有一點點關注的人有了些許想法。國民體育法的全文修正案在上個月的20號正式經由總統府公告。其中「國民體育法」三讀條文第4條規定,將加入代表隊培訓、參賽選手出賽費、零用金制度入法,未來選手再也不必無償出賽,這可以保障體育選手的權益。而第38條條文則規定,單項協會理事中必須有2成「選手理事」之代表,讓協會回歸選手專業,規範會員之比例。這次修法也在財務透明化的部分,將會計師查證制度納入條文,並要求公告財務。這些對於有在關注台灣體育的民眾來說,是相當值得開心的事。另外,這幾天體育署長引起風波的「全民參與、理事長直選」發言中,理事長直選的部分,我相當地支持。我認為必須砍除不適當的人選,避免協會遭到控制甚至家族掌控,進而改用直選的方式讓會員們一同選出認為最合適的理事長,淘汰舊勢力,還給台灣體壇乾淨的環境,也相信這是大家樂見的。我知道行政機關除非有明確的法定,否則不能干涉團體自治,因此希望行政院未來能提案再次修正國民體育法,增加關於理事長應直選產生的相關條文。因為自己有關心台灣的體育,希望體育署能更積極地用公開透明的方式,讓社會大眾了解體育改革的進度以及相關會議內容。而除了長期封閉的單項協會黑箱需要剷除以外,體育署的現代化與選手權益的照顧,也一樣還在改革的道路上,需要政府及社會大眾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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