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日 星期日

政一B 莊華瑀



姓名:莊華瑀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06

標題:徐乃麟道歉了 從從不捨母受辱:要告

來源:世界日報20179月月30 https://tw.news.yahoo.com/%E5%BE%90%E4%B9%83%E9%BA%9F%E9%81%93%E6%AD%89%E4%BA%86-%E5%BE%9E%E5%BE%9E%E4%B8%8D%E6%8D%A8%E6%AF%8D%E5%8F%97%E8%BE%B1-%E8%A6%81%E5%91%8A-100000712.html

內文:徐乃麟攝影棚內爆氣對「從從」唐從聖飆國罵,影片流出震驚各界,經過兩天,他心情平靜,坦言情緒太過激動,心臟整整痛了兩天,他說:「我這輩子最討厭會酸別人的藝人,他這方面一流,我忍了很多次了。」事件鬧大,電視徹查影片是員工流出,決定懲處,徐乃麟事後也發聲明稿,為口出不雅道歉,虛心接受各方批評。

對於被指爆粗口太過分、脾氣不好,徐乃麟說:「很多藝人根本上節目都在混,混到結束連遊戲規則都沒搞懂,對我來說,他們是後生晚輩,有狀況罵幾句話不該嗎?」至於對唐從聖,徐乃麟並未致歉。搭擋曾國城也認為從從是節目效果做過頭了,「但拍影片的人也很糟,流出去幹嘛?」

由於影片是華視副控室裡拍的,華視不久就追查到原兇,總經理郭建宏表示非常痛心,將依公司法規懲處,並加強員工訓練與紀律管理。徐乃麟同時透過經紀公司發聲明稿,「今後必當謹言慎行,對大眾的批評指教,本人虛心接受。」

另據台北蘋果日報報導,另一位當事人從從則在凌晨開直播回應,表示不捨家人受辱,期間多次情緒失控暴哭,並揚言下周對徐乃麟提告。

從從表示,78歲失智母親看到他被辱罵的影片,擔心又難過,讓他覺得非常不孝,講到激動處多次落淚暴哭,離開鏡頭平復心情。從從說,媽媽從小就很自卑,但78年來沒受過這麼重的侮辱,強調下周將對徐乃麟提告,要他將心比心「我跟他一樣有媽媽、一樣有家人」。

他更爆料影片不是全部,「前半段我被罵更慘,媽媽被幹了三分鐘」,曾檢討自己「沒有酸人是騙人的」,但也會拿自己開玩笑,說明若以比例原則來說,幾句「輸不起」換來這樣的對待,「是不是要砍你(徐乃麟)80刀」,表示事發當下太過震驚,一度以為是整人節目,自詡不是藝人,而是表演工作者,一直以來忍氣吞聲、低聲下氣做好每個表演,「卻為了一個通告費(被侮辱)」。

相關法條:憲法第16條 人民有請願訴願以及訴訟之權。
                   刑法第309條 公然污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伍佰元以下罰金。
                   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
                   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
                   者,不在此限。
心得:
我認為在任何時候都不應該逞口舌之快,罵出難聽的字眼。除了說出得話可能會傷害到他人,自己可能還要付出應有的代價。
除了面對面與人發生爭執外,現在科技日新月異,很多人都習慣在網路上與其他人交流與互動。
而在網路上的留言,現今也可以在網路上報案,也有網路警察,所以如果你的發言不恰當或有污辱到別人,可能都會被別人提告。有許多案例,都是在社群網站上說出不雅字眼,或者是在玩線上遊戲,因不滿其他的遊戲態度而怒罵對方,就因此被提告,而且這些證據是會一直存在的,事件的結果通常都是花錢和解,因為一時的情緒而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我認為是沒有必要的。
 情緒的控管是很重要的,平常我們沒有上法院,只是我們很幸運因為別人不行使自己的權力。但如果別人要提告,如果沒有成功和解,可能就會有民事以及刑事的責任。這類的事件雖然常見,但無法忍下這口氣的人還是很多,而這次的事件也再次提醒我們,要謹言慎行,懂得保護自己,也要尊重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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