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ㄧB 梁書寧 06114243
先窮幼兒?縣市省錢狂聘代理教師 嘉義逾半最嚴重
2017-09-30 14:26聯合晚報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6885/2731798?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內文]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舉行記者會指出,許多縣市的代理教師比率偏高、屏東高達35%。全教總理事長張旭政說,不少縣市政府都說沒錢、無法多開正式教師缺額,放任幼兒園聘任代理教師,希望教育部控管公立幼兒園代理教師員額在5%以下。
全教總今天公布各縣市幼兒園代理教師數據,台中10%代理教師、彰化24%、台南市23%、高雄市19%、基隆市20%、屏東35%,都是正式教師缺額太少使然。全教總指出,嘉義縣逾10年未開正式缺額估計,嘉義縣恐有超過50%的幼教老師為代理教師。
張旭政表示,國中小代理教師目前僅11%為代理教師,這數字已比法定的8%高,公立幼兒園的代理老師比率卻超過20%。國中小是為了控管員額、避免老師超額,幼兒園卻往往是基於經費考量,教育部應該控管幼兒園代理教師員額,最高只能5%。
他說,問題癥結點在於中央有給經費,地方不願使用在教育上,行政院長賴清德應持續關注縣市政府的預算,到底用到哪裡去,不要殘害下一代教育。
張旭政表示,全台各地的公立幼兒園不斷擴增,聘用教師缺額未隨之擴大,縣市政府為省錢,犠牲學童教育品質。由於代理老師多拿不到暑假薪水,代理時間也有限期,流動率高,有些地方6招、7招,甚至招到開學,都還沒有代理教師應徵。
針對幼兒園代理教師偏多問題,國教署副署長許麗娟說,幼照法僅規定招收5歲幼兒的班級得配置一名幼教老師,其他可以用教保員代替,全台有約7000名幼教老師,代理教師有900位,近半是請假,另一半是控管員額。她表示,希望各縣市的幼兒園代理教師降到與國中小一樣8%。
[相關憲法條文]
| 第 21 條 | 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 |
| 第 162 條 | 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之監督。 |
| 第 163 條 | 國家應注重各地區教育之均衡發展,並推行社會教育,以提高一般國民之 文化水準,邊遠及貧瘠地區之教育文化經費,由國庫補助之。其重要之教 育文化事業,得由中央辦理或補助之。 |
| 第 164 條 | 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在中央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十五,在省 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二十五,在市縣不得少於其預算總額百分之三 十五。其依法設置之教育文化基金及產業,應予以保障。 |
[心得]
城鄉之間的差距一向都是台灣近幾年的大問題之一,政府除了積極推動發展地方特色,使各個地區皆擁有無可取代的獨特性以外,解決城鄉差距的方法也必須從其根本,也就是「教育」來著手。由此篇報導可見,某些相較之下比較偏僻的縣市,雇用代理老師而非正式教師的比率是嚴重超過法定的標準的,這樣的情況我想也一定不是近幾年才有的現象。我認為無論是中央或是地方政府都必須嚴肅地檢視並且取締這樣的行為,我們都說孩子是國家的棟樑,每一個孩子,無論他身處在哪一個城市,他們都該擁有一樣同等的權利接受教育,因此,承如此篇報導所述,這個情況我想賴院長得持續關注並追蹤,不得讓這個現象持續甚至惡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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