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日 星期日

政一B杜孟瑀

姓名:杜孟瑀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16

【標題】關注老人人權 張博雅:強力監督政府解決長期照護

時間: 2017.09.29 | 11:40
出處: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7-09-29/99140

【內文】

監察院選在今(29)天在監察院舉辦「老人人權研討會」上表示,應加強監督政府解決長期照護、失智症患者等老年問題。依據內政部統計,目前我國65歲以上之老年人口有327萬餘人,占總人口之13.55%,預估2026年將進入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將超過20%,到了2046年我國人口中的三分之一將是老人。內政部估計2020年失能者更高達86萬人,對於財政、醫療體系是龐大的負擔。

張博雅表示,2014年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讓台灣與國際人權接軌。老年人身體機能退化之後,喪失行動及心智能力逐漸成為身心障礙者,如何保障老年人尊嚴,提供醫療照護、友善社區環境,成為政府施政當務之急。

她說,人口高齡與老人人權問題相當複雜,對於社會整體衝擊巨大,短期間難以得到解決,需要更多社會賢達集思廣益,希望這次研討會能讓對社會對於老人相關的議題有更多的重視。這項研討會內容將聚焦失智老年的人權尊嚴、老人貧窮等經濟問題及如何整合社區長期照護網路,並確保醫療人力供應與財源的充足。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 155 條:國家為謀社會福利,應實施社會保險制度。人民之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

【相關法規】

長期照顧服務法
老人福利法及施行細則
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私立老人福利機構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心得】

行政院經建會在日前指出,台灣65歲以上老年人口比率即將在2018年增加至14.36%,正式邁入「高齡社會」,長照將會是台灣需要面對的一大考驗。而我來自台南的鄉下地區,生活環境充滿著老人家,每天必須和許多長輩們接觸,對於這個議題,覺得十分貼近,也有了一點想法。我認為現在台灣的長照有一些缺點,例如價格昂貴、品質堪憂、模式不周、甚至是人力剝削等問題。台灣偏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是高度的營利化路線,被照顧者每個月必須付龐大的費用,那若家裡有二老該怎麼辦? 而部分營利機構業者為了追求利潤,品質不佳、超收床位、人力不足、感染控制不佳等頻繁發生,讓被照顧者與家屬畏懼,且政府不一定有查到。模式方面,營利長照機構多採「病房式」的空間配置來照顧,背離了人性尊嚴,導致被照顧者與家屬排斥這種模式,也因此導致家人(多數是女性)必須離開職場,進行居家式照顧。在人力剝削的部分,業者苛扣工作人員時有所聞,經常有低薪,高工時的情況發生,導致本國勞工不願進入這可怕的環境,對照顧品質產生了一些負面影響。這些問題,時常在我居住的地區耳聞,願政府及社會能有更多的重視。在長照2.0的政策下,希望未來台灣能保障長照品質,讓老人和家人安心;利用政策工具,鼓勵民間非營利組織參與長期照顧服務的提供;真的積極發展以社區為基礎的小規模服務中心,提供在地老化的社區整體老人、身心障礙者的綜合照顧服務。在明年,我們即將踏入高齡社會,希望社會和政府能注入更多心力,讓老年人在熟悉的環境中接受更優質的專業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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