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日 星期日

政一B 陳采淇

姓名:陳采淇
班別:政一B
學號:06114237

【標題】中國嚴管網路 留言虛實名認證並先審後發

時間:2017/9/25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174267

【內文】

中國國家網路訊息辦公室今日公布《互聯網跟帖評倫服務管理規定》(簡稱《規定》),從今年101日開始進行,按照「後台實名」原則,對網路平台註冊用戶進行真實身分認證,未認證身分的用戶無法進行留言。此外,也要建立先審後發制度,維護網友評論文章的良好狀況。
綜合中媒報導,中國國家網路訊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規定》對「網站責任」進行了明確規定,主要在於8個方面。第1是落實實名制要求;2是建立用戶訊息保護制度;3是訂立先審後發制度;4為加強影片彈幕管理;5是構築訊息安全管理制度。
6個面向是技術保障措施,也就是明確要求網站提升垃圾訊息處理能力;7是加強隊伍建設,每個網站的審核編輯人員,其數量和能力必須能夠支撐服務規模,以解決審核人力不足的問題;8是配合主管部門開展監督工作,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和數據。
而《規定》裡總共有13條法規,第13條,是對目的、依據、原則、適用範圍、監管主題作出規定。第4條則是對於留言評論新產品、新功能進行安全評估。第5條要求留言服務提供者落實主體責任。第6條是針對留言服務提供者及留言服務使用者的自律。
至於第7條,則對於留言服務提供者和其從業人員,規定不得為謀取不當利益而干預輿論。第8條和第9條,是要求留言服務提供者加強用戶管理、並進行信用評估。第10條則是建立公眾投訴和舉報制度。第11條與第12條,載明違反《規定》的法律責任。第13條,是針對公布實施做出規定。

【相關憲法條例】

憲法第11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憲法第12條 人民有秘密通訊之自由

【心得】

會先慶幸自己是生活在台灣,我們言行舉止比起中國有更大及更多的空間,但不難理解中國的做法,因為地大人多管理起來便很複雜,當每一個人都在做評論,累積下來的數量也很可觀,所以中國才會決定以這種違反自由的方式訂定新規。雖然不贊同他們這樣的作法,但反思台灣的現況,有一部分就是因為太過自由,不用為自己在網路上的言論做太多的負責,尤其當匿名開始成為主流,各種的言論及評論開始膨脹發酵;衍生出網路霸凌和散播不當之影片或文章等問題而影響到人民的生活。我的感想是沒有一個法規的成立是沒有目的及原因的,但往往法規的內容和規範不會是完美的,還是希望台灣當局在發現法規的缺陷時能加快處理或是更改的速度,不要總等到大事發生時才去改變,也希望台灣在網路發言這一塊多用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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