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日 星期日

政一B 周子筠

政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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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筠

【標題】蘇巧慧提修憲邁向總統制 41立委連署

【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709275009-1.aspx

【內文】(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27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蘇巧慧提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希望修憲將台灣由雙首長制改為總統制。目前全案已獲41席立委連署,超過成案連署數。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委1/4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24日在民進黨全國黨代表大會上提議憲政體制改革,前總統陳水扁則在「總統直選與民主台灣學術研討會」以書面表示,台灣應透過修憲,改實施內閣制。

蘇巧慧提案指出,憲法雖經6次修正,但攸關政府運作政府體制仍未釐清,參考總統制分立制衡設計,由總統兼國家元首及最高行政首長,總統主持國務會議,考試院執掌改為行政權,設獨立機關,監察權改隸立法權,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

蘇巧慧受訪表示,各國體制不同,沒有一個「最好」的政府體制,而是要找尋對每國來說最適合的體制。雙首長制在台灣一路走來跌跌撞撞,難形成憲政慣例。

她說,據台灣近30年來民主化發展看,總統制才能建立權責清楚、權力相符的政府體制。

蘇巧慧提案中,廢除行政院及行政院長,各部會首長由總統任命,聽總統指揮,總統是國家元首,並為最高行政首長。

草案規定,總統應每年向立法院國情報告,並送交立法計畫;總統應於會計年度開始4個月前,將下年度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各部會首長應立法院邀請,參加立法院各委員會舉行的聽證會,不得拒絕。

草案變更原住民立委產生方式。身為阿美族媳婦的蘇巧慧說,原住民立委席次應以族別為區分,特別設計,讓達人數比例各族可選出自己的立委。

此外,草案規定,選舉權下修到18歲,而除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外,年滿18歲者,有依法被選舉權。

蘇巧慧說,為修憲提案花非常多時間做功課,最近不論總統蔡英文或陳水扁等都相繼表示憲政體制應改變,重點是要能建立最能符合權責相符體制。

她說,通過修憲門檻很高,需讓民眾能接受、凝聚共識,才能建立真正適合台灣、權責清楚的政府體制。1060927

立委提修憲邁向總統制 總統府尊重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7日電)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蘇巧慧等提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修正草案,希望修憲將台灣雙首長制改總統制。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今天說,修憲發動機關在國會,尊重立委修憲提案與討論。

林鶴明受訪表示,修憲發動機關在國會,總統府尊重立委提出的修憲提案與相關討論。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委1/4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相關憲法條文】

17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37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
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53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130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
者外,年滿二十三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
174            
憲法之修改,應依左列程序之一為之:
一 由國民大會代表總額五分之一之提議,三分之二之出席,及出席代表
    四分之三之決議,得修改之。
二 由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
   分之三之決議,擬定憲法修正案,提請國民大會複決。此項憲法修正
    案,應於國民大會開會前半年公告之
1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
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
定。
憲法第二十五條至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三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12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
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
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心得評論】
比起雙首長制,總統制是個更權責清楚、權力相符的政府體制。三權分立也比五權更適合台灣。其中我比較想針對下修投票年齡和草案中刪除了「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等字句,改為「施行憲政」以及刪除了選舉相關條文中「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等字句二事多做說明。
首先,下修投票年齡是世代正義的一種體現,應該讓青年參政並且為自己的未來奪回話語權,而非消極等待所謂的大人替他們決定。讓權利和義務更平等也讓在執政者能更加注重青少年的相關政策。重點是台灣已經是世上少數堅持投票權為20歲的民主國家。

再來,「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這句話常常是統派或中華民族主義者在論述國家地位作為駁斥獨派的開場白。除了認為台灣不是一個國家,更欲將台灣拉進中國的一中原則底下;但國家認同屬於人民之自由意志,是國民主權的展現。忽視台灣人的意志早已認定與中國在各方面是兩個不同的國家的事實,完全是種平行時空的幻想。
而增修條文中關於「自由地區」與的描述,也暴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存在」的主觀幻想,以及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矮化為「大陸地區」,無視其主權存在的客觀事實;錯誤的「一國兩區」定位讓台灣在民主化後,依舊無法成為一個正常國家。

最後我認為無論黨派,所有政治人物都應該正視憲改的重要性,而台灣不曾屬於中國,未來也不會走向所謂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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