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劉威億
學號:03114173
系級:政四A
標題:茅草行动30週年分享会 虐待殴打 被扣者歷歷在目
出處:http://www.orientaldaily.com.my/s/218320
(吉隆坡30日讯)「雪兰莪女性之友协会」成员艾琳泽维尔透露,30年前在茅草行动下被扣留期间,曾经被虐待,包括惨遭殴打。
她说,虽然本身是名女性,但也不能倖免地惨遭殴打。「是的,他们是有殴打我。而当他们殴打我的时候,没有任何的女警员可以保护我。」
她表示,调查人员盘问的手段,就是不停地问话,要求她说出自己依稀记得的人名。
「当调查人员不停地问你这些问题,你的记忆就回来了。当我重遇他们时,我向他们说,这些事情在我的脑海里仍记忆犹新。」
「当时我在被扣留60天的期间,我做不到这件事。」
艾琳泽维尔昨晚在隆雪华堂出席「在茅草行动下被逮捕的人士,分享逮捕期间的故事」分享会时,向出席者如是指出。
另一方面,妇女行动协会(AWAM)创始人林青青指出,她最常被问及的两道问题,即是「你为什么被扣留?」和「你有遭受到折磨吗?」。
她说,关于「折磨」的定义则是因人而异。「折磨的意思是指施加痛苦在某人身上,或是某人被利用和被控制以达到目的,折磨可以是指在生理或心理上。」
她表示,依此定义,所有茅草行动的被捕者都有遭受折磨。
「同时这不仅是我们,也包括我们的家庭,因为他们不得不忍受不知道我们身在何处的痛苦。」
她说,在自己被扣留的首3个星期,没有接到家人的探访。「想像下我的丈夫所受到的折磨。而当我们终于可以见面时,却只有短短10分钟。」
这场分享会共吸引了逾120名的出席者。同场主讲人包括大马人民之声董事柯嘉逊和社会主义党主席纳西尔。
诚信党全国主席莫哈末沙布、前首相敦马哈迪和当年的全国总警长韩聂夫奥马皆有受邀出席这场分享会,惟他们最终並没有出席活动。
相關憲法:
國際公約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一條:在本公約中,【對婦女的歧視】一詞指基於性別而作的任何區別,排斥或限制,其影響或其目的均足以妨礙或否認婦女不論已婚未婚男女平等的基礎上認識,享有或行駛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權和基本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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