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5日 星期一

政一B 陳昱融

政一
陳昱融
06114235
標題:連律師也押走!反勞基法修惡遭警逮捕 律師團深夜記者會誓言追究
出處:https://tw.news.yahoo.com/連律師也押走-反勞基法修惡遭警逮捕-律師團深夜記者會誓言追究-034310725.html
內容:
國民黨時期允許律師在陳抗現場協助,為什麼民進黨時期就來對付律師?這我們相當無法理解……民進黨政府,你們到底在怕什麼?」今(24)日凌晨,三、四百名警力包圍台北車站東三門最後不到50名反修勞基法群眾,多名律師出示證件與警方溝通、希望協助民眾散場,卻第一波遭逮捕,也有記者被抓。
遭押上警備車「丟包」的丁穩勝、陳又新律師等人,凌晨2點於台北地方法院前召開記者會、還原深夜現場,對於警方不讓想散場的民眾離開、還抓捕律師、記者,陳又新氣得大罵:「我要質疑指揮官,你腦袋是有問題啊!」
「民眾想離開,警方不讓他們走!」群眾遭限制自由逾1小時
23日反修勞基法萬人大遊行從中午開始於行政院前、中山忠孝路口靜坐,近500名民眾直到下午6點不願散場,並從840分開始沿街狂奔佔領路口、避免遭警方抓捕驅離的游擊戰術。夜間11點,約不到50名民眾於台北車站東三門聚集,並於1130分遭3400名以上優勢警力包圍一整圈。
據了解,民眾遭押上警備車後分別被「丟包」到木柵、關渡、南港、內湖等地,丁穩勝、陳又新等律師也是在被丟包後趕回地方法院開記者會,而記者會上陳又新仍難掩激動,接連痛罵10分鐘,相當無法理解警方指揮官的思維。
「警方行為本身就非常可疑,基層警員累得要死在打哈欠了,我要質疑指揮官,你腦袋是有問題啊?那些人到底犯了什麼法、什麼危害、你不說為什麼要管束他們的自由,什麼時候執法可以這樣做?你覺得民眾在這裡聚集很危險,你不是該想辦法讓他們解散嗎?媒體記者、律師沒有一個人可以離開,第一線員警沒一個知道自己在幹嘛,沒一個人知道自己要幹什麼!」陳又新大罵。
「今天提早1個小時、2個小時就可以結束了,可以把人一個個帶離,現場根本不用僵持在那裡,做這個決策的指揮官腦袋裡到底在裝什麼!」陳又新也質疑,若警方願意讓民眾離開,根本不必僵持到1小時,讓基層員警過勞。
律師出示證件卻遭押上警備車 痛批警方毫無法治觀念
丁穩勝律師表示,過了凌晨12點,民眾其實已經希望散場搭捷運回家了,於是義務律師團希望協助民眾與警方溝通,高舉律師證件上前,3名女性律師也表示想先離開,卻遭警方拒絕、甚至強力押上警備車。
丁穩勝痛批,律師不參與陳抗、也不會與警方起衝突,向來有權於陳抗現場協助民眾處理警方違法問題,並以中立角色協助雙方調停,國民黨執政時期律師從來沒遭到刁難,民進黨時期卻有,讓他大嘆:「蔡英文政府,你們到底在怕什麼?」
而陳又新律師表示,當時10倍警力將不到50位民眾圍困於東三門,期間警方並沒有提出任何法律依據,律師團希望與指揮官交涉,沒想到事情就發生了。陳又新上前時高舉雙手要求民眾後退、不要與警方衝突,自己卻成第一個被警察抓走的。
「你把最好溝通的人抓起來,以後你要怎麼跟民眾溝通?讓基層警察定在那邊!神經病,逢迎拍馬就為了升官發財,把最會溝通的律師抓起來!笨!愚蠢!一點法治觀念都沒有!」陳又新大罵。
北市新聞稿避重就輕、不談警方違法 律師團誓言追究到底
同樣被帶上警備車的李菁琪律師質疑,當時許多執法員警身上外套沒有編號,「我們無從辨識是有誰去買了一件外套來假裝他是警察,沒有人要回答我們」。李菁琪同時也感嘆:「今天我第一次變成被逮捕的對象,在車上問警察用什麼法條限制我們的人生自由,沒有人要回答我我們,如果連律師都會被這樣對待,那民眾又該怎麼辦?」
陳又新則大罵,台北市警局凌晨發佈新聞稿隻字不提違法逮捕律師的問題,對於警方行為,他一定追究到底:「做出這種決策破壞民主法治,你說不出哪裡違法,這種事不可以再發生,我們要用這個機會讓未來所有執法都知道,不可以再這樣!」
黨苴睿律師出示律師遭抓捕影片,表示目前律師團也仍在找現場指揮官是誰,面對警方違法行為,律師團正蒐集資料準備提告,要現場指揮官出來面對。

相關憲法
14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22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23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24 凡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者,除依法律受懲戒外,應負刑事及民事責任。被害人民就其所受損害,並得依法律向國家請求賠償。

心得評論

警方的角色不就是應該要維持秩序,安排好民眾離開的動向。夜深了,民眾想回家,卻被10倍多的警察包圍,不准民眾離開,這豈不是很奇怪?更無法理解的事,律師在現場,就是作為警察與旼鐘溝通的橋樑,律師是為了維護民眾的權益不被警察侵犯,但是,警察卻連律師都一起裝上警備車,這實在令人無法理解。不過,才50幾位民眾,這樣的集會遊行又不是第一次見到,為什麼要安排300 400位警察包圍呢?律師對於指揮官提出大大的問號。我覺得最經典的是:那位女律師質問警察:「你是根據哪條法限制我們的自由?」憲法中說的他們真的沒有違法,那些警察真的不知道是出於哪裡讓他們覺得律師團錯了。那位指揮官肯定會被律師團查出來並對他進行質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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