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潘柏涵
學號:06114201
標題:照護員殺害老人日政府檢討長照職場環境
出處: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71221int002
內文:
在台灣,長照工作者的待遇早已是一大社會問題。同為高齡化社會的鄰國日本亦然,甚至還常有年輕照護員虐待安養設施內老人的事件發生。對此,日本政府亦積極採取行動面對,相當具參考價值。今年8月,日本東京中野區一間老人安養中心,發生了一場長照者不堪長期壓力而產生的悲劇。22日早上,服務於該機構的照護員,先是把照護對象扔到浴缸內,再將浴缸裝滿熱水。高齡83歲的老先生就這麼活活淹死了。該案嫌疑犯皆川久,年僅25歲,入行已有3年資歷,自去年6月起,便在這間安養中心服務。而不幸身亡的藤澤皖老先生,儘管曾經是個熱心的教育家,到了今年卻身患重病,日常生活都需要人照護。事發當時,該安養中心的入住者共有50人,值班的職員僅皆川及一位前輩職員。皆川先生事後自陳,他是在「怒氣」之下犯案的:「藤澤弄髒了棉被3次,我帶他到浴室,浴室也跟著髒了。我無法抑止『你給我適可而止』的憤怒。」然而,經營該安養中心的經營企業表示,皆川在這之前的工作表現相當良好:「他態度認真,至今為止未有任何問題,對於藤澤和職場都毫無怨言。」就連警方的搜查結果,也無法證實皆川平常有對藤澤老先生施暴。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隨著搜查進展,「在下意識的衝動情緒下犯案」的可能性也越來越高。據日本厚生勞動省的調查結果顯示,自2006年起,這類照護者虐待長者的案件便斷增加。這主要是照護者本身的問題:一為教育知識與相關技術不足,二來壓力無處可洩、情緒控制失當。「仙台失智症照護研究研修中心」的研究分析亦指出:未滿30歲、較沒經驗的男性照護者,容易成為老人虐待事件的加害者。男性在日本長照業界尚屬少數,因此特別容易被孤立。是故,厚勞省建議經營安養設施的業者,應多加關注長照工作者的心理健康:關心年輕員工的一舉一動、進行諮商、進行具體的支持,緩和他們的負面情緒。而發生過老人虐待事件的安養機構,也成立了第三者委員會(發生事故時,為了迅速、確實地重建危機管理機制,而由不包括當事人的有識之士組成的委員會),重新檢討員工的排班分配。台灣長照工作職場亦是問題重重。雖然台日的社會狀況不盡相同,但日本政府的積極態度,或許可成為我們借鏡的對象。
[相關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
1.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2.第157條:國家為增進民族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及公醫制度。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1.第10條: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
長期照顧服務法:
1.第1條:為健全長期照顧服務體系提供長期照顧服務,確保照顧及支持服務品質,
2.第44條:長照機構及其人員應對長照服務使用者予以適當之照顧與保護,不得有遺
心得:
文章中不只點出長照者的辛苦及心酸,同時也點出台灣社會這樣的問題將越來越嚴重,我們不該忽視這樣的問題存在於現代社會,政府不只要照顧到需要照顧的人,同時也要考慮照顧者的辛勞,不然反而使得我國長照延伸出更多的社會問題。
我認為長照法的實施應對於照顧者給予更多的照顧,不能只站在被照顧者那方,亦必須考慮照顧者長期照護的辛勞和照顧者心靈上的壓力,長照比起其他職業更加辛苦,除此之外,文中還提及男生在此行業所遭遇到的不平等,由於此行業大多為女生為多,而男生從事此行業難免遭受歧視,我認為政府也必須針對此問題給予更明確的規範,才能達到實質的兩性平等關係,使長照業的生態更加健康。
中華民國憲法:
1.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2.第157條:國家為增進民族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及公醫制度。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1.第10條: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
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加強國際經濟合作。
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
國家對於人民興辦之中小型經濟事業,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
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
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
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
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
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
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
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
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
予以保障。
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應優先編列,不受憲法第
一百六十四條規定之限制。
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
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
,其辦法另以法律定之。對於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人民亦同。
國家對於僑居國外國民之政治參與,應予保障。長期照顧服務法:
1.第1條:為健全長期照顧服務體系提供長期照顧服務,確保照顧及支持服務品質,
發展普及、多元及可負擔之服務,保障接受服務者與照顧者之尊嚴及權益
,特制定本法。
長期照顧服務之提供不得因服務對象之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婚姻、
年齡、身心障礙、疾病、階級、種族、宗教信仰、國籍與居住地域有差別
待遇之歧視行為。2.第44條:長照機構及其人員應對長照服務使用者予以適當之照顧與保護,不得有遺
棄、身心虐待、歧視、傷害、違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或其他侵害其權益之情
事。心得:
文章中不只點出長照者的辛苦及心酸,同時也點出台灣社會這樣的問題將越來越嚴重,我們不該忽視這樣的問題存在於現代社會,政府不只要照顧到需要照顧的人,同時也要考慮照顧者的辛勞,不然反而使得我國長照延伸出更多的社會問題。
我認為長照法的實施應對於照顧者給予更多的照顧,不能只站在被照顧者那方,亦必須考慮照顧者長期照護的辛勞和照顧者心靈上的壓力,長照比起其他職業更加辛苦,除此之外,文中還提及男生在此行業所遭遇到的不平等,由於此行業大多為女生為多,而男生從事此行業難免遭受歧視,我認為政府也必須針對此問題給予更明確的規範,才能達到實質的兩性平等關係,使長照業的生態更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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