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5日 星期一

政一B 李庭妤

班級:政一B
姓名:李庭妤
學號:06114219
標題:抓人了!抗議勞團佔路口 警方深夜在北車強勢逮人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10930/2892288
時間:20171224



抗議勞基法修法的群眾今天凌晨12時許,闖入台北車站內,被警方以部隊推擠出北車東三門外,約30名群眾被大批警力圈圍,警方依強制等罪嫌將數名核心勞團幹部、成員等人逮捕,被逮的勞團成員不願配合,直接癱軟在地,警方便以拖行方式拉人上車,也有人不斷反抗與警察推擠,現場指揮官在逮捕時不斷大喊「不要推擠、警方,保持理性。」

其中一名遊行男子在忠孝橋時,阻擋民眾上車,警方當場喊「這個人是強制罪」,男子企圖反抗,警方立即喝斥「你還在囂張」,將他拖行上車;在陳抗期間,不斷持麥克風向警察喊話的社運成員洪崇晏也被逮捕。

遊行人群約23日晚間11時許從市民大道走回中山南路,遇到大批警察部隊阻擋,群眾突然大喊「快跑過去」,警方當場制伏一名謝姓男子,並用束帶保護管束,群眾大喊「警察打人啦」,「警察休息一下啦!」但警方以盾牌擋住去路,一些民眾甚至往巷弄內走去,逐漸聚集在台北車站東三門。

群眾起初衝破警方防線,進入台北車站內,大喊「坐捷運、坐捷運」、「不要停下腳步,趕快進來」,上百名警察部隊聚集在東三門口,才擋起後續人群,警方也舉起「請表達理性訴求」、「請勿衝撞警方」的布條。

但是勞團發現群眾無法再進去車站,便大罵「警察到底誰可以對話?」、「我們在人行道也不行嗎?」和「現場指揮官是誰啦,可不可以讓我們搭捷運?」等語,但警方並未理會,發現人群繼續湧進北車內,便推進部隊,將群眾推出門外,爆發激烈推擠,接著便被包圍。

群眾在台北車站東三門外,被警方圈圍多時,社運成員洪崇晏以麥克風大喊,警察局長是否要讓蔡政府背上血腥鎮壓的污名?你們把人群包圍在北車外要在這裡要幹麻?想要回家都不行,連人權都沒有。但警方並不理會。

相關法條:
憲法第8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
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
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
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
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
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憲法第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集會遊行法第5條:對於合法舉行之集會、遊行,不得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方法予以妨害
心得:

前陣子勞基法的修惡導致了許多勞團與相關人士不滿,在1223舉行了抗議大遊行,我認為這類型的陳抗活動在台灣並不少見,雖然我都沒有辦法實際到現場過,但從新聞跟直播畫面可以看得出來,這次的警力相當龐大,到了深夜的時候發生了警民衝突事件,其中最讓我震驚的是逮捕律師的舉動。從之前的323佔領立法院事件以來,幫忙到場提供法律協助的律師就一直存在,但即便當時發生嚴重衝突,警察仍然沒有逮捕律師,甚至還一起為暴力清場的民眾疏散,但這次的狀況並不然,警察違法的強制行為甚至擴張到了具有辯護權的律師身上,這讓我相當詫異也相當憂心,台灣的民主法治環境是不是正在崩壞。固然,警察執法過程中固然會有些暴力或是不得已之處,但倘若每一次的維護社會秩序或是完成上級指示都可以被警察拿來當成濫權的擋箭牌,那麼這樣的法律才不是真正對社會好的法律,就只是懂法律的人的工具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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