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5日 星期一

政一B 張哲毅

姓名:張哲毅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52
【出處】經濟日報 12/18
【內文】
 為爭取呼吸權,台中、高雄兩地昨有逾萬民眾參加反空汙大遊行,家長推著嬰兒車高呼「要一口好空氣!」環保署長李應元在高雄現場承諾,明年開徵懸浮微粒空汙費,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空汙費加倍,國營事業汙染排放三年減量百分之廿五。
  總統府表示,空汙議題一直是施政首要重點,也將PM2.5減量列為重要施政目標,除完成「空氣汙染防制策略」的擬訂與實施,政府也正以具體行動從各面向著手。行政院則說,在上周通過空汙法修正草案後,環保署等相關部會今將向院長賴清德報告防制空汙行動方案,本周四行政院會也將通過。
李應元昨坦言對環團訴求國營事業大廠排汙量三年減量百分之五十無法做到,僅能承諾至少減百分之廿五,但一定會要求排放量前廿大工廠提出短中長期減排目標,PM2.5在一八年以前降至百分之十八以下。
  反空汙大遊行昨在台中、高雄兩地同步舉行,台中氣溫驟降,五千人冒寒風上街頭,中南部五縣市首長也齊上街頭。台中市長林佳龍在隊伍中高喊「全民一起改善空汙!」遭民眾嗆聲「不要聽口號,喊那個作秀沒有用!」有民眾手持「國民黨是空汙最大元凶」標語,藍營支持者不滿,高聲互嗆。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等十四個公民團體以「終結一個天空兩個台灣」為主題,提出四大訴求:政院南遷、經部南遷、環署南遷;明年一月底中火立刻減煤兩成、再逐年減一成;明年底各縣市前卅大汙染源減排兩成;反愚民,空品資訊網速增加可即時反映的指標。
  「我要乾淨空氣!還我呼吸權!」高雄反空汙大遊行五千人戴口罩、綁布條走上街頭,國民黨主席吳敦義也率地方黨部主委參與。
南部反空汙大聯盟總召陳椒華表示,高屏總排放量近八萬噸中,中鋼、中油、台電三家總排放就超過三萬噸,是車輛汙染排放的二倍,遊行訴求提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汙費,PM2.5PM10、臭氧也應開徵空汙費;國營事業中鋼、中油、台電汙染實際排放量應在三年內降低百分之五十。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22: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憲法第145: 國家對於私人財富及私營事業,認為有妨害國計民生之平衡發展者,應以法律限制之。合作事業應受國家之獎勵與扶助。國民生產事業及對外貿易,應受國家之獎勵、指導及保護。
世界人權宣言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 為防制空氣污染,維護國民健康、生活環境,以提高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國際環保公約(有太多內容)
巴黎協議
【心得評論】
 這次要探討的議題為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之權衡。
 相較於其他議題,環境議題其實本身就發展的比較晚。其原因是經濟的過度發展,導致人民對於身體健康及環境的永續發展越發重視。而近年來在法理上對於環境保護及環境權也多有詮釋及保障,例如我國憲法第22條、145條、空氣汙染防制法以國際環保公約、巴黎協議等等。
 那麼套回台灣,空氣汙染一直困擾著我們。不只上述的報導地台中,其實各地都持續遭受著空氣汙染的荼毒。包刮雲林、高雄、台南等等。
 接著必須更進一步討論實質的手段:到底該怎麼緩解空氣汙染及維護國民健康?
我們可以發現,政府總是從一些小地方開始做起,但大地方卻永遠無法改善。比如說我們的政府會限制焚化爐的使用、禁香等等,但是高汙染的重工業卻無時無刻的在排放廢氣,完全無法緩解。
 所以在空汙問題上,我認為可以仿造【炭權】的概念,增加排碳或是其他廢棄的成本,將外部成本內部化,是一個可以解決的手段。也可以創立廢氣稅等等的制度。
 當然,不是指小地方的節能減碳不重要,但是當大地方沒跟著改的時候,在價值上會很容易變成:小地方省下來的碳排放量給大地方繼續排。這樣不僅無利於改善國民健康,更容易造成民眾不公平的心理,進一步打擊國家威信以及毀損社會資本。

 最後,綜上所述,我認為改善空汙可以從應然及實然面著手。實然面就是制度面,就比如上述的外部成本內部化。而應然面就是心態以及信任感的問題。唯有從應然及實然面兩方配合,完善制度的同時建立良好的社會氛圍,才有可能落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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