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許家豪
班級:政三A
學號:04114159
【標題】勞工吶喊 拒絕血汗、過勞修法
【時間】2017-12-24 00:15
【內文】
勞基法再修法,要鬆綁七休一、延長單月加班上限、縮減輪班間隔時間的規定,引發勞團抗議聲浪不斷,上百個工會、勞工團體昨發起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呼籲政府撤回草案;這次活動是勞基法再修法以來,最大規模的群眾運動,勞團更相約明年一月五日立法院臨時會,前往國會繼續抗爭。
面對遊行訴求,總統府發言人林鶴明說,行政部門正就各方的意見,做整體考量,行政部門將與國會充分溝通,「我們尊重,也支持行政院在相關修法上的規劃安排」。行政院長賴清德則說,會請勞動部進一步蒐集勞工遊行的各項訴求,然後再做進一步的研究。
行政院自從九月宣布勞基法再修法以來,勞團抗議不斷,到政院版本出爐後,勞團更抗議此次修法完全傾向資方,讓勞工可以合法連續上班十二天、單月加班工時達五十四小時、輪班間隔還縮減至八小時,恐讓勞動條件更加「血汗」。
這次的勞基法修正草案,目前已通過立法院初審,預計明年初在立法院臨時會正式闖關,全台上百個工會、勞團、民團眼見多次抗議無效,昨號召萬人上街頭,參加「我過勞血汗,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包括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以及國民黨立委蔣萬安、陳宜民、林德福、王育敏,以及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徐永明等人,都到場聲援。
在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隊伍中,許多親子、學生社團、一般上班族都響應,有民眾拿著自製「我要下班」、「拒投民進黨功德無量」等標語表達訴求;護理、運輸、保全等多個須輪班團體代表,更不滿勞動環境太惡劣,拿出豬肝來形容「爆肝」。多名素人勞工上台表達意見,大喊「我要休息」、「不要過勞」;還有婦女勞工批評,要政府解決少子化,「先把父母還給孩子」,反對勞基法修法各項彈性。
反勞基法修惡遊行昨從民進黨中央黨部至行政院,警方行動人牆一路相陪,勞團不滿,警方一度進入遊行隊伍中,雙方發生推擠,警方共五度舉牌警告,有抗議民眾揚言要升級抗爭,並且一度衝撞行政院。
遊行總指揮於昨晚六時宣布解散,並且宣布明年一月五日的立法院臨時會,「到時街頭再見!」但現場仍有部分參與大遊行的民眾強調「不甘心」,繼續在行政院前的忠孝、中山南路口,大喊「這就是我們的集會場」。
對於遊行活動,勞動部重申,勞基法修法不會讓勞工權益倒退,例外也絕對不會變成原則,鬆綁七休一、縮短輪班間隔都設有把關機制,勞基法修正草案進入立院審議,勞動部將持續溝通說明。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 條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 8 條
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
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
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
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第 14 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 153 條
國家為改良勞工及農民之生活,增進其生產技能,應制定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法律,實施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政策。
婦女兒童從事勞動者,應按其年齡及身體狀態,予以特別之保護。
【心得】
前天,抗議勞基法修改的民眾走上街頭表達不滿。對於蔡總統上任後的一例一休,直到現在勞基法即將在修法,對於勞方而言非常的折騰。自網路上引用了目前一例一休以及即將修法草案的比較來看兩者之間的差異。
修法方向1: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
【一例一休修法】
為了讓勞工休息日能真的休息,休息日工資從優計算:做1~4小時,以4小時計算;做4~8小時,以8小時計算。
【最新修法草案】
休息日工資核實計算,做幾小時領幾小時。外界擔憂,核實計算將削弱休息日「以價制量」的效果,勞工離周休二日越來越遠。
修法方向2:特休假可遞延一年
【一例一休修法】
特休假一年內未休完,應直接折算工資給員工。
【最新修法草案】
特休假未休完可遞延至隔年,隔年未休完再折算工資。
特休假原先是蔡英文勞動政見中唯一完全落實的,若修法後,員工2年內未休完特休才能折算工資,恐怕無法在1年內得到充分休息。
修法方向3:輪班間隔由11小時縮為8小時
【一例一休修法】
輪班需間隔11小時(目前尚未生效)。
【最新修法草案】
甲案:以間隔8小時為原則;但如果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可另約定超過連續8小時之休息時間。
乙案:以間隔11小時為原則;但若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可另約定時間,不得少於連續8小時。
但是,在台灣企業工會及勞資會議覆蓋率皆不到1 成的情況下,勞工根本無法說不,過勞的花花班表只會越來越嚴重。
修法方向4:「七休一」將變「十四休二」
此次修法更放寬了原本勞基法的「七休一」規定,過去函釋規定2個例假應間隔6個工作日。
但這次修法擬放寬為經工會及勞資協議後,可挪移例假,恐將造成連續上班12日的慘況。
修法方向5:將加班上限由每月46小時提高至54小時
加班上限也不是「一例一休」修法範圍,但在資方多年遊說下,提高加班上限仍成為此次修法草案內容,共分為兩案——
甲案:1個月加班時數上限適度放寬為54小時。
乙案:以3個月為週期計算,單月加班時數上限為54小時,3個月之加班總時數不得超過138小時。被消失的7天假呢?
說到這裡,可以看出此次修法其實已經並非「修正一例一休」了,而是更動整部勞基法,及原先保護勞工的精神。
但同時,過去因應一例一休而被砍去的七天國定假日,這次修法卻隻字未提。
若修法通過,最後勞工得到的,恐怕只是更長的工時及更少的假日。
在上位者所看到的或許的確比百姓來的遠,但當群眾走上街頭表達訴求時,國家此時應該是站出來與他們對話協調,而非動用警力一昧驅趕甚至逮捕,我們國家的勞權是否真的倒退了三十年,連帶著我們的民主退步,民進黨口口聲聲說要改變過去八年國民黨犯的錯,但現在,民不聊生,執政黨總有自己的一套說法,而這樣的政策實施是否真的是為了國家好,相信答案已經在台北的街頭上表露無遺,台灣勞動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工時長、薪資少,期許能有一天,政府真正的站在勞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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