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16
【標題】黃國昌罷免案成立 12月16投票
時間:2017年11月01日 04:09
出處: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1101000410-260107
【內文】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罷免案,有效連署書共2萬6745份,中選會昨召開委員會,宣告成立罷免投票案,將於12月6至15日辦理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並於12月16日當天上午8點至下午4點投票,且於當天開票。根據《選罷法》規定,罷免同意票數需達選區內選舉人數1/4,意即須有6萬2798票同意票,罷免案才會過關。
此外,由於《選罷法》於去年修正,除了降低門檻,也刪除罷免活動不得宣傳的規定,黃國昌的罷免投票案將是首場可辦宣傳、造勢的活動。
安定力量聯盟不滿黃國昌在同婚議題、年金改革等議題操作,發起「罷昌行動」,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第二階段連署需取得10%選舉人連署,即超過2萬5120人連署,安定聯盟陸續送交超過3萬份連署書,經新北市選委會查對,有效連署書達2萬6745人,通過二階段送交中選會。
10天內給予答辯機會
中選會31日確認罷免案成立,依規定需在成案後,10天內要給黃國昌答辯機會,11月16日前發布罷免公告,12月16日投票、開票,中選會將於3天內審定投票結果公告。
黃國昌屬新北市第12選區,行政區涵蓋雙溪、萬里、汐止、瑞芳、平溪、貢寮、金山等6區,選舉人數25萬1191人,依規定第三階段選舉人數要達1/4,即6萬2798人,且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才能完成罷免。
安定力量上街拉票
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表示,即日起每周末會舉辦宣傳活動,預計發動300名志工穿戴看板,騎腳踏車代替宣傳車,穿梭大街小巷;另將動員青年軍前往偏鄉選區,向民眾說明罷免訴求,希望發揮「一人拉五票」精神,有信心達成罷免,呼籲選民站出來投票。
黃國昌接受黃光芹廣播專訪回應,任何人都可以表達自己立場與政治信念,但過程被造謠抹黑,偏離事實,對於自己在國會問政表現、政策、法案推動有信心,會維持一致態度捍衛價值與實踐理想。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1 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14 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 17 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 62 條: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由人民選舉之立法委員組織之,代表人民行
使立法權。
第 133 條:被選舉人得由原選舉區依法罷免之。
【心得】
中選會已經宣布,針對黃國昌的罷免投票將在12月16日(星期六)舉行。去年新修選罷法規定,提議人數由3%降到1%,連署人數由13%降到10%,同意票數由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2降為1/4,罷免門檻大為降低。罷免案投票結果若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同意票數超過選舉人總數的25%(6萬2798票),即可罷免成功。而黃國昌也是在修法後第一位面對罷免挑戰的立委。我認為,提起罷免的民眾自然有權利做這件事,而我們也應該誓死捍衛他們提起罷免的權利。但是,我並不支持他們故意地散波守舊且不合邏輯的言論消息來成立這次的罷免理由。無論這次罷免結果如何,我依舊希望各個角落的保守勢力別再刻意宣傳守舊的理念來對抗婚姻平權,也希望經由這次的罷免選舉,能讓國會更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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