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6日 星期一

政一B 陳昱融

政一B
06114235
陳昱融
標題:迷戀按摩師 恐怖客人自殘求愛
時間:2017-11-04
內容:
經常被電視台綜藝節目採訪的台南某按摩店,近來出現「恐怖客人」!張姓男子迷戀按摩師小鳳(化名),連續10多天到按摩店堵人,還自殘露出傷口示愛,小鳳嚇到不敢上班,男友也出面跟張男談判,但張男仍狂傳簡訊,甚至拿利器刮花她的車子,小鳳已向台南市警二分局提告,警方將依妨害自由、恐嚇及毀損等罪嫌傳喚張男到案說明。
告白被拒仍痴纏
小鳳說,她在按摩店上早班,今年張男來按摩,因為工作需要,她與張男有互留LINE,一開始互動正常,張男也常常指定她按摩,沒想到卻是噩夢的開始。
小鳳表示,張男在8月間突然向她告白,因為她只把張男當客人,因此婉言拒絕,不久後她休了一個星期長假,第一天上班時發現張男竟到店裡堵她。
露割腕傷口嚇人
小鳳指出,張男當時表示要送早餐給她,還露出割腕自殺的傷口給她看,她嚇到把早餐掉到地上,沒想到張男事後傳簡訊宣稱因為早餐摔地上,讓張男又割腕一次,她直覺張男心理不正常。
由於張男不斷向小鳳示好,還自稱已與交往15年的女友分手,同時不斷買禮物、早餐送往按摩店,小鳳好言要求張男停手,但張男卻表示已花了「畢生積蓄」買了2萬多元的禮物,還強迫小鳳收下,兩人因此發生不快。
還拿利器劃轎車
小鳳說,張男經常把車停在按摩店對面停車場,一看到她上班,就進來指名按摩,店家好幾次拒絕也沒用;小鳳表示,她已有正常交往的男友,曾請男友出面與張男溝通,要求張男不要再騷擾小鳳,但遭張男反嗆:「要在哪裡停車,是我的自由」。
最讓小鳳心驚膽跳的,是張男曾拿利器劃壞她的轎車烤漆,擔心張男哪天會傷人,與男友協商後決定報警處理。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 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刑法 61 第六項 :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罪。
         354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
                            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心得評論]

不理性的人真的很多,明明是自己私人的問題卻造成其他人的困擾。感情的本來就無法免強,再說文中提到的按摩師已經有男朋友了。通常知道這樣的狀況應該就要試著離開了,而不是在店裡無理取鬧。這樣不只給他人觀感很差,還有可能讓自己吃上罪名。他甚至還割腕表示他很喜歡那位按摩師,我個人覺得這是有點精神上的病態了。如果這不自己克制自己的行為,法律規範也無能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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