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15
姓名:莊易霖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6656/2827909
【時間】2017.11.19
【標題】
過半支持修公投 獨立公投無共識
【內文】
過半民意贊成修改門檻過高的「鳥籠公投」!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19日表示,「58%民眾有高度共識支持早日通過公投法修正,但納入中共因素考量,則有49.3%的民眾認為『不要獨立公投比較好』。」台大經濟系教授張清溪、成大法律系教授許忠信也都認同蔡政府應趕緊修正公投法,不過在獨立公投議題上,張清溪認為,「台灣已是獨立國家,沒必要再舉行獨立公投。」
林數度絕食倡修法
過半支持修公投法
獨立公投不能莽撞
林數度絕食倡修法
民進黨全面執政後,民間促修《公民投票法》的聲音一直沒有中斷,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去年也因公投法修法問題與民進黨互槓,他4月率「人民作主基金會」接力禁食,呼籲蔡政府在520前通過修法未果;而11月8日也再度發起16天的接力禁食活動。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說,「蔡總統已承諾年底前處理,不會跳票,但具體時間待討論。」
民眾對「鳥籠公投」修法態度為何?台灣民意基金會19日在「一例一休與政府效能」民調記者會公布,有55.8%的民眾認為公投門檻太高,不認為的僅佔29.7%;認同全面執政的蔡政府應積極修公投法的民眾有58%,不同意修法的佔30.1%;而對於「獨立公投」的態度,47.8%的民眾不認為應在蔡的任內舉辦,高於支持的43.4%民眾。
過半支持修公投法
「過半人民希望蔡政府早日通過公投法修正案。」游盈隆19日表示,至於談到公投法就會一併提起的「獨立公投」,台灣民眾對於是否要在蔡總統任內舉行則看法分歧,且若考量到可能引起中共武力犯台,則有49.3%的民眾認為「還是不要獨立公投比較好」,但也有41.2%的民眾認為不能因中共的因素而放棄獨立公投,雙方意見分歧、幾無共識可言。
張清溪認為,公投在國際上的民主國家中,是針對某個議題的民眾表態,很多國家都經常舉行,「若兩岸要統一,確實需要讓生活在台灣的2300萬民眾公投表態,但我反對舉辦獨立公投,因為台灣本來就是獨立的國家,」舉辦公投形同多此一舉,真正該做的事是更務實的修憲,而非推動獨立公投。
獨立公投不能莽撞
「公投是民主制度的表徵,修正公投法讓門檻降低不代表馬上就需要舉辦公投。」許忠信持贊同蔡政府應儘速修正公投法的意見說,台灣獨立需要創造條件及國際趨勢,而非莽撞地獨立,其中公投法的修正就是創造台獨的條件之一,這是民進黨全面執政後最該做的事情,而獨立公投則沒有一定時間,需等待國際局勢。
此份民調是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設計問卷,並委託山水民意研究公司在13~15日調查,蒐集1074份有效樣本,在95%的信心水準下,正負誤差在2.99%內。
【相關憲法條文】
第一條: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十七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權。
【公民投票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四、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地方自治法規之複決。 二、地方自治法規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公民投票事項之認定,由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 (以下簡稱審議委員會) 為 之。 |
第十七條:
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 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 前項之公民投票不適用第十八條關於期間之規定及第二十四條之規定。 |
【心得評論】
公民投票法在2004年生效後,此法到現在還是被戲稱為一個鳥籠公投,法律頒布了一個公民投票法,其意義不就是要落實憲法第十七條的,人民有創制複決之權利嗎?結果立法機關立定了一個法律,來讓我們人民的權利變相的遭到限制,門檻過高根本就是不可能會通過任何一項法律的,公投法的修正,我想是絕對要去採取的手段的。
再者有關台灣獨立公投的爭議,這件事情一直都是備受關注與討論的,我想現在的我們,實在是太沒有對於這項議題有太大的共識,我想人們在台灣經濟倍受考驗之時,沒有太多的人會太去在意,台灣的政治問題,好像我們人民與政治脫鉤了,上位者在那邊的權力爭奪,在下位者只想著如何溫飽自身吧,老實說這並不是一個好現象,當人民少了對於自己權力的認知,任由上位者擺佈,往往情況只會往更糟糕的地方去進行而已。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