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9日 星期日

社三B-李筱珺

姓名:李筱珺
班級:社三B
學號:04115242

標題: 川普若「非法」下令射核彈 美戰略司令:我會抗命!
出處:自由時報 國際新聞 2017-11-19 08:07
http://m.ltn.com.tw/news/world/breakingnews/2258064
內文: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如果美國總統川普非法下令發射核彈該怎麼辦?美國戰略司令部(STRATCOM)司令海頓(John E. Hyten)最近出席安全論壇時表示,「我會抗命」。
海頓在當地時間週六出席加拿大舉行的哈利法克斯國際安全論壇(HalifaxHalifax International Security Forum),被問到核武問題時強調,如果總統非法下令進行核武攻擊時會抗命,並直說「我知道有些人認為我們很笨,但我們不是笨蛋,都有深思過這些問題,當你肩負這種責任時,你怎麼可能不去設想?」
海頓也表示,曾和川普討論過此事,他的職責是向總統提供意見,若他收到川普違反法律的命令,會當場對他說「總統先生,那是非法的!」
他也表示,平時訓練就有研擬過如何應對非法命令等不同處境,並強調如果執行非法命令可能會入獄,有可能是無期徒刑,「你下半輩子將在監獄度過」。
相關憲法條文(狀況如果套用在我國)
36 條 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
35 條 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44 條 總統對於院與院間之爭執,除本憲法有規定者外,得召集有關各院院長會商解決之。
137 條中華民國之國防,以保衛國家安全,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國防之組織,以法律定之。
138 條全國陸海空軍,須超出個人、地域及黨派關係以外,效忠國家,愛護人民。
心得:

即使總統身為陸海空三軍的統帥,仍然要用理智去進行國防的事物,核彈問題在現今的國際上一直備受討論,它的毀滅性高,是用來威脅他國的工具,如果在並非危急狀況下不遵守法規,將會釀成一場國際性的大災禍,國防的初衷本為保衛國家安全及維護世界和平,進行決策時必先思慮周全各種利弊,而國防部長等等的人也必須作為掌控好總統行為的人,就像美國總統川普他其實並非是一個很理智的人,多事情都需要部屬在旁邊顧著,以免做出瘋狂的決定。這篇新聞說的戰爭司令部司令的作為就是正確的,當總統再進行非法的行為時,就必須抗命阻止,因為美國不是一個極權或威權國家,而是一個民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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