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0日 星期日

政一B 龔育婷

政一B 龔育婷 06114214

[標題] 不擔心被罷免 黃國昌談選新北市長:讓我們從地方執政

[時間] 2017-12-09

[出處]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1209/1069131.htm?t=%E4%B8%8D%E6%93%94%E5%BF%83%E8%A2%AB%E7%BD%B7%E5%85%8D%E3%80%80%E9%BB%83%E5%9C%8B%E6%98%8C%E8%AB%87%E9%81%B8%E6%96%B0%E5%8C%97%E5%B8%82%E9%95%B7%EF%BC%9A%E8%AE%93%E6%88%91%E5%80%91%E5%BE%9E%E5%9C%B0%E6%96%B9%E5%9F%B7%E6%94%BF
[內文]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罷免案將在16日投票,黃國昌接受《蘋果日報》專訪時表示,他對選區選民和台灣的公民社會有信心,並不擔心罷免投票結果;至於被問到會不會投入新北市長選舉?黃國昌首度鬆口說,如果自己能夠讓時代力量在地方執政,「會全力以赴的投入去做」。

罷免投票即將登場,黃國昌說他並不緊張,也不會用「諷刺」來形容這件事,因公民團體的長時間宣傳還權於民理念,才好不容易透過新國會修法,未來公民權的實踐,也要經過學習才能深化台灣民主,只是安定力量的罷免理由已經流於抹黑、攻擊,甚至騷擾他的家人,這是他比較不能接受的。

他表示,自己對選民有信心,不會擔心罷免的事。不過,被問到是否投入明年新北市長選舉、實現地方執政?黃國昌首度鬆口說,「讓我們從地方執政,做給你看」、「如果是我,就去做啊!」

至於與民進黨的大綠、小綠之爭,黃國昌說,希望能一起把國民黨邊緣化,但時代力量對世代正義、勞動權有堅持,未來希望兩個本土政黨營造如英國左右派的分界。

[相關條文]
憲法
第十七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十八條: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心得]
本月十六號即將要舉辦地區立委黃國昌之罷免投票,雖說此事件乃是公民參與或民主實踐之實例,但其罷免理由仍有些不妥和缺乏正當性。黃國昌之職位為地區立委,如地方選民認為其較注重中央事務而不關注地方選民需求和聲音,應告知並給予其改善時間,而不應摻雜著過多個人情緒和金錢利益去實行罷免程序。
安定力量為首的支持罷免勢力已過度放大自身宗教立場,中華民國並非以宗教立國,而宗教之教義甚至是曲解教義本身精神之理念過度干預政治乃有其過失,利用宗教其本身安定人心之功能蠱惑無知人民,藉此達成其政治目的和或獲取利益之行為已有違普世道德標準。
我認為罷免立委乃是一大事,絕非這麼一點原因就能施行,更別說其背後真正的目的和牽扯之龐大利益,如真因未顧及選民需求和支持婚姻平權等等原因就把一位認真做事的立委免職,此乃會是台灣實行民主制度至今之重大缺失和民粹之展現,人民應保有對於公共事務獨立思考之能力,才能真正的體現民主之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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