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0日 星期日

政三A 陳又端

政三A 陳又端
姓名:陳又端
班級:政三A
學號:04114158
【標題】
低端人口無處容身 遭逼遷六旬婦腦梗塞發作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71210/1256632/
【內文】

「拆!拆!拆!」中國北京剛開始驅趕低端人口時,網路上貼出不少被驅趕的外地人、打工族,因為一時找不到住所,捲著棉被露宿街頭。想不到事隔多日,香港《蘋果日報》記者北上採訪,這種情況仍然存在。一對年逾六旬的外地夫婦被趕出租屋,家當被扔路邊,無處可去,只好於-6°C的低溫中露宿街頭,期間老婦因為被迫遷,導致腦血栓發作,丈夫無奈說:「今天晚上他們來硬的,把東西和人都趕出來了」、「北京待不下去,沒法待了,把外地人不當人,想趕就趕。」

香港《蘋果日報》記者經過距離北京首都機場十多公里的順義區李橋鎮頭二營村,見到一對無家可歸的外地夫婦,縮坐在他們被扔出來的行李堆後發抖。他們表示:「前兩天接到房東告知,說村裡不讓他租給我們了,要我們搬出去。這兩天我一直在清貨,也在找房子,原來(房租開價)5、6百人民幣(約2266到2719元台幣)的,現在要1、2千(約4532到9064元台幣),住不起。今天晚上他們來硬的,把東西和人都趕出來了。」

男子說,他叫戴齊江,今年61歲,來北京已經16年,是湖北隨州人。早期做過地盤工人、銷售員,後來和妻子在頭二營村租了兩間房,一間住,一間開小賣部(雜貨店),銷售日用雜貨,賺點差價過日子。他們的兒子在機場當搬運工,有癲癇病,不時會發作,所以兩老也是為跟兒子能互相照顧,一直留在北京打工,沒有回湖北鄉下養老。

戴伯伯又說,老伴三年前得了腦血栓,治療後本來已經恢復得差不多了,前兩天因為被迫遷,眼看被趕沒地方住,老伴一急,腦血栓又犯了,「今天上午我剛陪她去醫院,醫生說要住院打點滴,一個療程要3千多塊(逾1.36萬元台幣),付不起,就被趕出來了。」戴齊江向記者訴說的時候,坐在行李堆旁的戴妻忍不住,抹眼淚,最後哭了起來。

戴伯伯稱,已告訴兒子專心當搬運工,回來也沒有用,也無能為力:「挨過今天晚上,明天再想辦法!」

記者見戴齊江的房東,人在原來小賣部的房內清理,問他為何把兩個無家可歸又有病的老人趕走時,他頭都不抬,斜眼瞪了一下記者說:「你以為我願意啊!他們沒地方住,我也沒錢收了,我也要吃飯啊,知道不?」

房東又直言,巴不得記者把事情報導出去:「共產黨要這麽幹,誰敢說不?」

在(北京)清華大學控股旗下從事資訊科技工作的張樹理(29歲),小孩才8個月大,他的妻子見到工作人員到居住的公寓貼逼遷通告,才知道要「被搬走」。在外地出差的張得知後,馬上回到北京,當時住家前有記者在採訪,令逼遷行動暫緩,可是他仍怕當局派人踢門,把妻兒強行趕走,決定自己先找地方搬家。(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相關憲法條文】
第10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15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
比起看到報導大標題事件,像這篇這種從人民感受和遭遇的角度報導更讓人痛心。
看到共產黨如此冷血無情的對待人民,實在讓生在台灣的我感到慶幸及珍惜。共產黨說能給人民幸福,但是這些窮人、被他們稱「低端人口」的人,就不是人民嗎?中華民國「以民作主」,中共則是「以黨為政」,政府一句話就可以把你趕出家門,生存權,居住權和財產權被侵犯,在台灣實在不敢想像。「聽黨的指示,跟著黨的目標走」,是貼在北京街頭常見的標語,豈不是非常諷刺。
我打從心底同情這些人民,希望他們能有朝一日能享受像中華民國國民一樣的民主及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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