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一B 林虹汝
姓名:林虹汝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28
【標題】要求收回勞基法修正案 高雄萬名勞工下午大遊行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78813
【內文】
不滿勞基法修法內容,高雄市產業總工會今天下午發起萬名勞工「拒絕修惡勞基法」大遊行,並將前往行政院南部辦公室抗議,警方為避免發生脫序狀況,已動員大批警力在南辦前架起拒馬,嚴陣以待。
這場萬名勞工「拒絕修惡勞基法大遊行」預定下午1點從高雄市中央公園出發,前進到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表達南部基層勞工拒絕目前勞基法修改方向,要求立法院停止審議,行政院立即撤案。
抗議勞工認為,民進黨政府,在完全執政的情形下,推動了這次《勞動基準法》修法,不僅放寬七休一、延長每月加班工時上限,甚至縮短輪班間隔間距!政府說是因為「台灣勞工愛加班」,他們才修法。但這根本是本末倒置的作法。長期低薪才讓勞工「被迫同意」加班,因為唯有如此才能平衡上漲的物價、房價等生活開支。結果民進黨政府不是提高勞工的薪資,而是讓更多勞工陷入過勞。
南部工會呼籲政府聽聽來自基層,來自南方勞工真正的心聲,要求「立即撤回勞基法修正草案。
由於遊行號稱將有萬人參與,高市警方擔心群眾激情可能引發脫序狀況,昨漏夜動員大批警力在行政院南辦前架起大批拒馬,把南辦保護的滴水不漏。轄區新興警分局長葉明潭更數度前往督陣,拒馬環伺,讓南辦前充滿肅殺氣氛。
【憲法條文】
第14條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第15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16條 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
第153條 國家為改良勞工及農民之生活,增進其生產技能,應制定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法律,實施保護勞工及農民之政策。
婦女兒童從事勞動者,應按其年齡及身體狀態,予以特別之保護。
心得:台灣的勞基法是按照憲法第153條所制定,但是如今政府真的是以保護勞工為目地的而修法嗎?這次勞基法的修法內容對於勞工都是有害無益,例如縮短輪班間隔間距,這一法案對於許多的職業來說根本是個折磨。沒有充分的休息,怎麼可能有好的工作品質?就拿開巴士的司機來說,沒有足夠的休息就上路,豈不是在拿乘客的生命開玩笑?這樣的修法,我認為根本就是要壓榨勞工。假設真的實施後,長期下來應該會導致許多的勞工因為過勞而進醫院。我想這樣的情況應該不是政府樂見的情形。經濟對於每個國家來說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可以說是支柱。因此政府應該傾聽勞工和雇主的要求,並且經過多次的雙向溝通再進行修法。我想這樣才是真正對於勞工和雇主有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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