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5日 星期日

政一B 西村優伽

姓名:西村優伽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71

【標題】
勞基法修法五方向 七休一將落日
【出處 日期】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48129 〔記者李雅雯、彭琬馨、鄭鴻達、羅倩宜/台北報導〕 2017-11-01 
【內文】
賴揆︰修法為增彈性 沒有推翻前朝政策的問題
〔記者李雅雯、彭琬馨、鄭鴻達、羅倩宜/台北報導〕勞動部昨預告「勞基法修正草案」,包括「鬆綁七休一」、「休息日加班工資核實計算」、「延長工時上限」、「放寬輪班間隔」、「特休假遞延」等五大方向;後續將持續蒐集意見,再將草案送交行政院,由行政院提出最終版本。

勞基法修法五大要點
針對備受批評的「七休一」規定,勞動部決定鬆綁,將放寬為十四休四,即勞工連續工作六天需休一天規定不復存在,最多可連上十二天班。特休假則可遞延至次年,若下一年仍未休完,雇主需發給工資。

外界質疑修法是推翻前行政院長林全政策。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受訪表示,勞基法上次修法通過後,社會上有很多意見表達,政府接受民意後,提出適當政策協助國家發展,本來就是政府責任,沒有所謂推翻前朝政策的問題。

他強調,一例一休修法原則是朝向保障勞工權益安全,也給資方經營企業的彈性,「沒有獨厚哪一方」。

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質詢指出,未來勞工可連續上班十二天,恐成過勞。勞動部長林美珠答詢表示,這是「報章雜誌的詮釋」,在討論過程中的確有徵詢相關單位意見,原則上希望七天有兩天休息,若企業有困難,會採取較彈性的做法,但還是希望以充分休息為原則。

工商團體表示,「一例一休」已對經濟造成損害,政府終於願意改進,還是要按讚,但希望加班工時上限再放寬。勞工團體則批勞動部向資方傾斜,修法方向愈來愈倒退,總統蔡英文的勞工政見跳票,勞工離週休二日愈來愈遠,「七天假先還勞工」。

工總理事長許勝雄表示,希望加班工時以六個月三百小時總量管制,單月不超過五十四小時。

商總理事長賴正鎰籲每月加班上限增至六十小時,並以半年總量管制。

工商協進會主張,加班工時三個月一五○小時,特休假換薪宜授權勞資協商,以解決不同行業需求。理事長林伯豐並建議政府:「找勞工代表,不要找沒有工作的勞團,要找產業工會。」


【相關憲法條文】
憲法第15條: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憲法第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憲法第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心得評論】
   一例一休議題又受到矚目,這次的草案提到包括「鬆綁七休一」等等五個制度,值得注意的是這次的十四休四可能會造成連十二天班。對這個草案,我贊成國民黨立委陳宜民的意見。我覺得只有充分休息才能好好地工作,如果連上班的日子越多,員工的動力越降,結果工作效率不好。
  但是,我覺得現在台灣社會沒辦法讓員工好好地休息是因為勞動力不足。這個問題不只是勞動時間的問題,連社會制度的問題。現在少子化社會的台灣,很明顯以後減少勞動人口,如果這樣繼續下去,一個人的負但越來越大。我覺得政府先制定少子化對策,或是單純的工作的話讓AI之類的機器替員工工作,讓員工給要思考的工作,分配勞動力。不然根本沒有解決問題的情況下有像這次的制度,各種公司不但沒辦法繼續工作還有不能遵守制度,可能偷偷地強迫加班,勞動環境更不好。勞動力不足的問題不是接下來1-2年的問題,需要長時間,政府公布除了現在的新制度或法律以外,以後5年、10年後的計畫也要表示。這樣各種公司才可以準備適應政府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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