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5日 星期日

政一B 黃敏雯

姓名: 黃敏雯
班級: 政一B
學號: 06114248

[標題] 
翁山蘇姬終於來了!走進羅興亞危機核心地帶,緬甸實權者首訪若開邦
[出處] http://www.storm.mg/article/353230
            2017-11-02 20:10

[內文]
緬甸領導人翁山蘇姬2日首次前往該國西北部遭受政府軍血腥鎮壓的若開邦,這裡四分之一的居民是信仰伊斯蘭的少數民族羅興亞人。抵達該邦首府實兌(Sittwe)後,翁山蘇姬繼續向北,前往主要由羅興亞人居住的地區。緬甸政府稱,有關安置返回大量羅興亞人的計劃現已啟動。若開邦政府領導人丁蒙瑞(Tin Maung Swe)說:「國家領導人已經抵達,但她同其他國家官員一道繼續前往若開邦北部的貌奪市(Maungdaw)。」
翁山蘇姬的發言人告訴路透,翁山乘坐一架軍用直升機視察貌奪市的邊境地區。路透社報道,翁山蘇姬此次率領大約20名隨行人員,其中包括政府官員以及警員,他們分乘兩架直升機。今年8月25日,緬甸政府軍發起「種族清洗」。根據軍方說法,此行動是對羅興亞人先前率先發動武裝襲擊的回應。沖突爆發後,迄今已有超過60萬羅興亞人逃往孟加拉國。緬甸軍隊目前面臨多項踐踏人權的指控,聯合國表示,緬軍的行為過於暴力,已接近種族清洗。
翁山蘇姬本人因沒有制止這場人道災難,也沒有譴責責任擔當者,為此招致了廣泛的國際批評。2015年議會選舉大獲全勝之後,翁山蘇姬曾於2016年視察了若開邦。
10月,緬甸政府啟動了一項幫助羅興亞人重新安家的計劃。翁山蘇姬呼籲,能夠證實自己是緬甸居民的難民可以重返家園。但即便如此,羅興亞人每天仍以數千的速度繼續逃亡。
緬甸與孟加拉政府的談判也陷入僵局,原因之一是緬甸當局拒絕給予羅興亞人公民身份。
李魚/雨涵(美聯社、路透社)
[相關憲法條文]

第5條(民族平等)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 


第7條(平等權)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15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第22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23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世界人權宣言》

第1條 

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各平等。人各賦有理性良知,誠應和睦相處,情同手足。

第2條


人人皆得享受本宣言所載之一切權利與自由,不分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他種主張、國籍或門第、財產、出生或他種身分。且不得因一人所隸國家或地區之政治、行政或國際地位之不同而有所區別,無論該地區係獨立、託管、非自治或受有其他主權上之限制。

第7條


人人在法律上悉屬平等,且應一體享受法律之平等保護。人人有權享受平等保護,以防止違反本宣言之任何歧視及煽動此種歧視之任何行為。


[心得評論]
羅興亞人的輿論關注愈來愈成為國際焦點,而幾日前翁山蘇姬首次進入若開邦地區,這舉動也許可解釋為官方終要正式問題。然後之前翁山蘇姬的處理方式仍備受爭議,遭到懷疑。於我的觀點來看,我認為雖然處理速度延遲很多,但當當局政府釋出善意時,外界也不要再落井下石,煽動群眾;而另一方面我看到的是人權與種族認同的拉鋸難題,羅興亞人為少數民族,在很多文化、宗教、世俗價值上與國內大多人民有不少差異,雖然現在提倡的是地球村概念,但根深的觀念難在一朝一夕改變,需要時間以及教育的推廣而至,因此在這樣的背景下,身為領導人擠更應該以客觀的角度處理事情,內文最後提到:緬甸與孟加拉談判破局的原因之一—緬甸當局拒絕給予羅興亞人公民身分,而對此我感到相當困惑甚至對於領導人的政策方向失望,若真的要解決問題,要填平種族歧視的缺漏,最基本的不是平等嗎,不論是否只是法規的字面平等,但連最基本的平等權利身分都給不了,更不用提及實質平等的給予,若對應現在的台灣,我國對於新住民的身分證發放也未完備,甚至在審查資格的過程繁複,間接的成了新住民行使權利的阻礙。從緬甸現在的危機反映到我們的社會,也許世界各地都在處理類似的問題,除了遠觀其他國家,期待我國也重視相關事件,擷取他國經驗,理性的修正現在對於少數族群不平等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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