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政一B
姓名:李庭妤
學號:06114219
標題:港人噓中國國歌未來恐判刑,陸《國歌法》納《基本法》附件 市民憂心
出處:https://tw.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onal/daily/20171105/37836621/
內容:
【大陸中心╱綜合外電報導】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昨天表決通過立法,把《國歌法》寫入香港、澳門《基本法》。香港當局將須依據《國歌法》立法,屆時若再有港人開噓中國國歌《義勇軍進行曲》,可能遭判刑入獄。但就算聽到國歌沒有肅立也可能觸法,香港議員憂心市民動輒得咎,泛民主派人士也抗議。
今年9月人大常委會制定《國歌法》,明定竄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將依法拘留並追究刑事責任,該法於10月1日生效。昨天新通過的修法把侮辱國歌的罰則寫進中國《刑法》第299條,在「公開場合」侮辱國歌者可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剝奪政治權利。
演奏爆出噓聲
這項立法也寫進港澳《基本法》附件三,使港澳當局必須據此立法處罰侮辱中國國歌者。香港近年多次出現《義勇軍進行曲》演奏時遭示威或報以噓聲。上月5日,香港足球代表隊與寮國球隊進行友誼賽,賽前播放國歌時有球迷爆出噓聲,背對場地,還有人比出中指。香港前年舉行世界盃外圍賽時因球迷噓國歌,當時被國際足協罰約31萬台幣。
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日前指,近年香港發生一些「不尊重國歌」事件,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香港應及時完成本地立法,落實《國歌法》各項規定。
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日前指,近年香港發生一些「不尊重國歌」事件,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香港應及時完成本地立法,落實《國歌法》各項規定。
「在趕路都要停」
港府昨發聲明稱,會透過本地立法訂立《國歌法》,過程中會小心考慮立法會和公眾意見。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昨隨即表明,將來香港市民聽到國歌「一定要站立」,就算「在趕路都要停」。
民主派議員擔心市民會動輒得咎。香港民主黨議員林卓廷說,若根據親中建制派提出的嚴刑峻法準則來立法,遇到在馬場回歸杯等幾萬人的場合,警方難以執法。議員陳志全擔心,《國歌法》的準則不清,市民易誤觸法網,若手機播放國歌市民就要肅立,《國歌法》將成為所有人的「定身咒」,市民將無所適從。
民主派議員擔心市民會動輒得咎。香港民主黨議員林卓廷說,若根據親中建制派提出的嚴刑峻法準則來立法,遇到在馬場回歸杯等幾萬人的場合,警方難以執法。議員陳志全擔心,《國歌法》的準則不清,市民易誤觸法網,若手機播放國歌市民就要肅立,《國歌法》將成為所有人的「定身咒」,市民將無所適從。
適用憲法:
憲法第8條: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
。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人民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時,其逮捕拘禁機關應將逮捕拘禁原因,以書面告知本人及其本人指定之親友,並至遲於二十四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本人或他人亦得聲請該管法院,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之機關提審。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
憲法第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心得:
中國的專制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雖然形式上是個有法律規範的國家,但實務操作上,其所明訂的法律未必具有相當基礎的正當性或是合理性。從這篇新聞就可以看得出來,在面對與政府立場不符,甚至是連治權都還處在爭議階段的香港,其所受到的言論箝制居然也跟著合法化。可見,當法律是為了訂定而訂定,就只是為了服務國家機器所產生出來的規範,其所帶給人民的就會是一層不可防備的傷害,然而人民的言論自由屬於基本人權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當中國人民的言論自由越來越被限縮,香港人民雖較有反抗的意識,但若有一天在強大的控制之下漸漸忘記邁向民主之路,會是整個亞洲社會民主的一大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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