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0日 星期日

政一B 周子筠


政一B
06114203
周子筠

【標題】歐洲法院:同性伴侶享歐盟居留權

【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806050402-1.aspx

【內文】(中央社盧森堡市5日綜合外電報導)歐洲聯盟最高法院今天裁定,歐盟公民的同性伴侶,不論國籍,有權住在任一成員國境內,即使在不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

保障人民行動自由的歐盟法律擴大適用歐盟公民的非歐盟配偶,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的判決意味著這包括同性伴侶。

設在盧森堡的歐洲法院確認,歐盟成員國「有權批准或否決同性之間的婚姻」。

但歐洲法院同時裁定,「拒絕給予歐盟公民的非歐盟成員國同性配偶,在境內居住的衍生權利,他們不可用這種方式妨礙歐盟公民的居住自由」。

歐洲法院裁決羅馬尼亞男子柯曼(Relu Coman)和美國丈夫韓密爾頓(Robert Hamilton)一案。由於羅馬尼亞不承認同性婚姻,未能將韓密爾頓列為配偶,使他無法在羅馬尼亞居住超過3個月。柯曼和韓密爾頓2010年在布魯塞爾結婚。

歐洲法院表示,拒絕承認在另一個歐盟國家合法完成的同性婚姻,「可能妨礙那個公民自由行使遷徙和居住的權利」。(譯者:羅苑韶/核稿:何宏儒)1070605

【相關憲法條文】
7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0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22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釋字第 748 【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
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於此範圍內,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屬立法形成之範圍。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心得評論】
同性戀在歷史中受到的不平等待遇不勝枚舉,報括本新聞所提到的居住權,在台灣或許沒有沒有限制同性伴侶的居住權或權益,但能不承認同性婚姻,這對於同性伴侶在不論醫療或是相關登記上是相當不公平的,也希望人人皆能有選擇是否結婚的權利而欲性向無關的人權概念能成為普世價值,而台灣也能盡早修法讓同性婚姻納入民法,成為一個真正的進步國家。

政三A許家豪


姓名:許家豪

班級:政三A

學號:04114159

【標題】傳太平島將租借美軍 外交部:從未考慮租借給外國

【時間】2018-06-10 20:48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191248?from=udn_ch1cate1_pulldownmenu

【內文】
中國大陸軍事網站西陸網今天發表文章評論,民進黨政府多次傳出要將太平島租借給美軍,就是想放出誘餌,讓美國在南海上插手中國事務,此舉直接違反《反分裂國家法》,只會引火燒身;外交部今天發出「嚴正澄清說明」表示,台灣政府從未有將太平島租借給外國的計畫,包括美國在內的其他國家,亦從未向我提出租借該島的請求,無論國內或國外的不實報導,顯然意圖製造區域不安或兩岸爭端,外交部特此嚴正澄清,並要求停止這種對台灣政府造謠而後進行攻擊的行為。

外交部表示,中華民國是國際社會負責任的一員,我政府一向遵照蔡總統2016719日關於南海議題的「四點原則」及「五項做法」等政策指示,致力建設太平島為人道救援與國際科研的基地,對區域和平與穩定做出貢獻。
外交部表示,中華民國政府再次呼籲,有關南海爭議,應依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平協商,解決爭議。相關國家應共同維護南海航行及飛越自由,停止軍事化或任何可能升高區域緊張情勢的措施,以共同維護南海區域的和平與穩定

【相關憲法條文】
4       
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
107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外交。
  國防與國防軍事。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
  司法制度。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
  中央財政與國稅。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
  國營經濟事業。
  幣制及國家銀行。
  度量衡。
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
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
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
141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確保世界和平。

【心得】
太平島位居南海南沙群島北部中央鄭和群礁西北角,位在南海西側航道的東邊,目前由中華民國高雄市旗津區中興里實際控制與管轄,與高雄港相距約1,600公里。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菲律賓、越南皆主張擁有太平島主權,在兩岸關係局勢緊張的情況下,中國散播對我國的不實指控,其已嚴重地危害到兩岸關係,不論是太平島或是釣魚台等,皆屬於外海的小島,以島為中心的領海所涉及的範圍廣大,蘊含許多資源,各國爭相宣示主權,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國未做出讓步,而面對中國的這番言論,政府也闡明了立場,並未對於中國的威脅卻步,自交由國際海洋公約來處理。

政ㄧB 梁書寧

懲罰散布假新聞 政院:國安與言論自由取平衡

2018-06-10 16:19中央社 彰化10日電 
https://udn.com/news/story/12178/319079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內文]

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針對散布假新聞進行懲罰 ,行政院副發言人丁允恭指出,政院會在國家安全與言論自由間取得平衡點。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上午到彰化彰濱工業區鹿港區,參加秀傳亞洲遠距微創手術訓練中心10週年慶祝活動,媒體詢問行政院對於立委提案修法針對散布假新聞進行懲罰,行政院副發言人丁允恭也作出回應。
丁允恭指出,社會的言論自由是政府悍衛及保護的原則,政府會在國家安全及言論自由之間取得平衡點,提出相關的對策,像是行政院的網站上已設立即時新聞澄清專區,未來也會強化宣導,讓民眾獲得第一手的相關訊息。
丁允恭表示,網路上流傳的假新聞及網路訊息,相當程度上已構成社會紊亂及國家安全的顧慮,未來只要出現爭議性或是可信度有問題的新聞,民眾可以到行政院設立的即時新聞澄清專區查詢。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第 53 條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其他相關法律條文: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63條 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秩序者,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鍰。
立委提案修法>>新增「未經查證在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假消息」,視同違法
[心得]
蔡政府上任之後,他數次談及了國內「假新聞」的嚴重性,面對現代社會網路科技越來越發達,我們暴露在一個資訊大爆炸的時代,網路傳送的速度以及普及率使得社會上充斥著各式各樣的消息和新聞,何者是真何者是假其實對於民眾來說在辨別上是一個相當困難的問題。我們都被賦予了言論的自由,尤其媒體更是應該傳播各種資訊供閱聽人「知的權利」,但很中要的一點是,那些資訊必須是真實且客觀的,在被賦予權利的同時必須以「不妨礙社會秩序」為前提,而面對一個新興的網路媒介,將法律修,改因應時代的變遷是我們必須做的,時代在變,法律也應該配合而非淪為僵硬且無法配合時局的法律。








政一B 徐崇祐

姓名:徐崇祐
學號:06114249
班級:政一B

標題:劉政鴻與徐耀昌同場相敬如「冰」 是否接受道歉這樣說…
時間:2018-06-09 16:46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53048

內容: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長徐耀昌、前縣長劉政鴻因縣府財政結下心結;劉政鴻於徐耀昌獲國民黨徵召爭取連任之際,甚至放話不排除脫黨參選下屆縣長,逼得徐耀昌於縣黨部輔選會報中向他致歉,但此後劉政鴻未對外回應。後龍鎮公所今天舉辦西瓜節活動,除了邀徐耀昌,也不能少「在地的」劉政鴻,兩人同場碰面,相敬如「冰」;記者問劉政鴻是否接受徐耀昌的道歉?劉政鴻以「以後再說,今天是西瓜節啦!」一笑推之。

後龍鎮西瓜節今天在高鐵苗栗特定區的高鐵高架橋下登場,徐耀昌、立委陳超明服務處執行長邱俐俐、縣議員林寶珠、鄭秋風、李文斌、劉順松及後龍鎮代表會主席蔡易謀等多名鎮代及里長都出席。前任縣長劉政鴻是後龍鎮人,也獲公所邀為上賓,促成今天劉、徐2人同場。

不過,劉政鴻、徐耀昌分坐會場走道兩側,2人之間還隔著蔡易謀,並無互動,也沒有眼神交會,僅輪流上台致詞時,禮貌性地問候「劉前縣長」、「徐縣長」。2人移往「剖瓜」開幕儀式場地時,雖抬手互相邀請禮讓,但在「剖瓜」時,也不同桌。徐耀昌因為另要參加造橋鄉的南瓜節,才拍拍劉政鴻告知先行離席。劉也僅以「喔喔,知道」點頭回應,接著繼續切他的西瓜。

國民黨已徵召徐耀昌爭取連任,劉政鴻卻在上個月22日放話, 不排除參選下屆苗栗縣長,衝擊國民黨下屆苗栗縣長選情。

徐耀昌上個月25日在國民黨副主席兼秘書長曾永權、中常委林榮德及立委陳超明、徐志榮等人出席下,在縣黨部輔選會報中,向劉政鴻口頭致歉,並肯定劉過去對苗栗的建設貢獻,但因中央財劃法不公,才致使苗縣財政危機;徐耀昌並以「小老弟」的身分,請「老大哥」劉政鴻見諒。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10 條
左列事項,由縣立法並執行之:
一 縣教育、衛生、實業及交通。
二 縣財產之經營及處分。
三 縣公營事業。
四 縣合作事業。
五 縣農林、水利、漁牧及工程。
六 縣財政及縣稅。
七 縣債。
八 縣銀行。
九 縣警衛之實施。
十 縣慈善及公益事項。
十一 其他依國家法律及省自治法賦予之事項。
前項各款,有涉及二縣以上者,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得由有關各縣共同辦
理。
第 121 條
縣實行縣自治。

心得:
劉政鴻擔任縣長期間,造成苗栗縣高額的負債,名聞全國,苗栗儼然已成為台灣的希臘,繼任的縣長徐耀昌不得不採取各種撙節手段,希望能還清這龐大的債務,如今留下了一屁股的爛攤子的劉政鴻,不但批評徐耀昌無能,甚至揚言要參選下任縣長,衝擊國民黨選情,此人不知羞恥的態度讓人不敢恭維。

劉政鴻擔任縣長期間,曾經在苗栗有很高的支持度,而即便到了現在,還是有許多人支持他,原因莫過於他任內內給縣民奢華的享受,不論是邀請三大男高音演出、明華園演出、國慶煙火及各種音樂表演活動,種種展演活動縣民通通免費,除此之外其任內還大舉在苗栗興建了高鐵站、客家圓樓、閩南書院及客家文化園區等建設,上述種種豐功偉業不難看出劉政鴻曾擁有高支持度的原因,但是這些政績背後的代價,便是現在苗栗縣高額的負債,縣政的推動並非不能舉債,若政策規劃得宜,適當的舉債能帶來政正向的收益,而劉政鴻任內的政策變是負面的例子。

如果想要帶動一個地方的發展,推動政策應該要有前瞻性,不能短視近利,否則將禍延後代子孫,如同過去雲林縣迎接台塑六輕在其境內設廠,起初似乎帶動了一定的經濟繁榮,但後來發現六輕工業區所帶來的汙染,對雲林縣民的健康造成很大的傷害,而當時迎接六輕設廠的政治人物,如今對雲林縣民來說是罪人,而現在苗栗的情況也類似。

首先,在劉政鴻任內,先不論其政策規劃好壞,要在苗栗這相對其他縣市,人煙稀少的地方短期間內興建一大堆東西,人口不能最短時間內快速成長,而且地方也無法馬上適應,很容易消化不良,像是劉政鴻在後龍鎮興建了許多如閩南書院、客家圓樓等觀光地標,希望能帶動地方觀光發展,但如今那些地方都成了蚊子館,從原本收費被迫改成免費,而周圍景像更慘不忍睹,理想的情況應該是帶動周邊發展,附近可能會出現當地名產的販賣、夜市或老街等吸引觀光客,但像況是周圍荒涼一片,到了晚上好像會鬧鬼似的,這就代表地方觀光產業還沒跟上建設的腳步,要讓原本的農村瞬間成為熱鬧的老街實在太強求地方居民了。

其次,這些政策很多根本沒規劃好,要在短時間內推動大量建設及活動,政策是否經過謹慎思考、評估?令人懷疑,而實際結果也讓人看到政策的疏漏,延續前述提到,許多觀光建築都成了蚊子館,浪費公帑,而除了這些蚊子館,苗栗高鐵站的周邊規劃也是一大問題,原本預期高鐵站落成後會帶動地方發展,而許多人也爭相在當地置產,希望高鐵站能帶動土地價值,但是幾年過去了,附近依然荒涼一片,原本預期付近能夠興建飯店旅館,但是搭高鐵的旅客通常都不會久留,因此此願景沒有促成,而附近的交通易達性也不夠,造成旅客的困擾,堂堂一個高鐵站附近卻如此荒涼,堪稱奇觀,上述這些除了顯現了劉政鴻好大喜功外,也顯現了政策規劃者前瞻性的不足。

劉政鴻任內的許多政策就如同煙火般,剛完成的時候很風光,但結束後卻什麼都沒有,只留下一屁股的債,而其任內的高支持度似乎也反映了台灣選民的心理,人民通常都是短視近利且健忘的,眼前看似不錯票就投下去了,而近日苗栗縣長候選人徐定禎其主要政策為恢復免費營養午餐,此現象讓人看了不寒而慄,原本為了支應高額舉債而取消的免費營養午餐,如今卻又有人將恢復之當成主要政策,難到苗栗縣民只能用這種方式收買了嗎?難道苗栗縣的高額預債有人已經遺忘了嗎?難道苗栗縣只有「免費」的政策最重要嗎?到目前為止還有許多人的想法是:「反正花的又不是花我的錢,而且劉政鴻也是把錢用在縣民身上,又沒有違法。」,但是這些政績所導致的高額負債,恐怕是沒有人願意承擔的,有句話說得好:「無能比貪汙更可怕!」我想比無能更可怕的就是選擇性的無能,劉政鴻的政績明顯只是為了收買選民,根本談不上對地方有長遠貢獻,一個縣長把自己的選票看的比地方發展更重要,明知道會拖垮地方財政卻一意孤行,這是標準政客選擇性無能的行為,可惡至極。我想人民要以苗栗縣高額的負債為警惕,想想我們為甚麼會選出這樣的縣長?我們對於苗栗縣的願景是什麼?這是身為稱職的公民都應該做的。

政一B 蔡孟軒

姓名:蔡孟軒
班級:政一B
學號:06114207

〔標題重罰假新聞 綠委提案修法

〔出處〕https://udn.com/news/story/12178/3189290

時間:20180609
〔內文〕

散布者最重可拘留3
網路世界充斥不實資訊,蔡英文總統數次談及國內「假新聞」嚴重性,為對抗假新聞,政府動闢謠行動,行政院與各部會官網設立爭議訊息澄清專區。民進黨立委也提案修法重罰散布假新聞、假消息者,最重可拘留三天。
蔡總統對假新聞表擔憂
蔡政府上任後,面對網路科技愈來愈發達,各式不實謠言常在網路平台或社群軟體流傳,頗感困擾,蔡總統前年底與媒體茶敘時就表達對假新聞氾濫的擔憂,她當時說,網路上不實消息及假新聞,透過LINE傳播,嚴重扭曲政策及政府本意,也影響到政府與社會之間的信賴,政府必須面對並研究如何解決
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下令政院設置「即時新聞澄清專區」,回應政府認為真實性有問題的資訊與新聞報導。國發會、陸委會、農委會等中央部會官網也都設有爭議訊息澄清專區,提供民眾詢。
執政黨立委也加入防堵假新聞行列。邱志偉提案修法,新增未經證於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假消息者也列入處罰範圍。
邱志偉說,網路是新興媒介,不論年齡層經常使用網路或LINE,傳遞不實資訊或謠言,網路謠言散布的速度和影響層面廣大,最嚴重的是,有些人刻意傳播假新聞,製造對立。他的提案目的是希望透過法律,遏止惡意傳播假資訊或假新聞的有心人士。
學界提醒保障言論自由
但行政院官員、學界與法界人士都有不同意見。行政院官員表示,政府希望打擊假新聞,傳遞訊息正確資訊,但同時也要兼顧保障言論自由,如何在法制上取得衡平,還需研議,目前並無立法管制假新聞的打算。
〔相關法律條文〕
中華民國憲法

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社會秩序維護法   

63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
二、無正當理由鳴槍者。
三、無正當理由,攜帶用於開啟或破壞門、窗、鎖或其他安全設備之工具
    者。
四、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六、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七、關於製造、運輸、販賣、貯存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物品之營業,未
    經主管機關許可;或其營業設備及方法,違反法令規定者。
八、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者。
前項第七款、第八款,其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處或併處停止營業或勒
令歇業。
 
心得評論:

      隨著社會的發展與進步,網際網路已實實在在地介入人們的生活人文社會的影響也更加快速
加深其實目前已有製造假新聞的罰責,散落在刑法、證交法、等各法內,卻無處罰散布者的
定,因此能夠理解立法意旨。我認為僅應處罰造成重大且具體危險的行為,並且以「故意」為限,否則未來民眾只要
散布的是假新聞,不論是否確實知道新聞的真實性都要處罰這樣就太嚴格了。因此真要動用法律手段,政府必
須要更謹慎,在遏止假新聞和言論自由之中取得平衡,將侵害言論自由降到最低。

政一B 林毅


姓名 : 林毅

班級 : 政一B

學號 : 06114225



【標題】拒為同性伴侶作蛋糕 美最高法院判老闆勝訴

【新聞來源】2018/06/05 07:55 中央社華盛頓4日綜合外電報導




【內文】

美國科羅拉多州一位蛋糕店老闆基於宗教理由,拒絕為一對同性戀伴侶製作結婚蛋糕,因而被控歧視,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大法官今天作出對他有利裁定。



路透社報導,大法官以7票對2票裁定,對菲力普斯(Jack Phillips)提告的科羅拉多州民權委員會(Colorado Civil Rights Commission)敗訴,因為這個機構侵害了菲力普斯獲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宗教權利。



不過,對於民眾在什麼狀況下可以根據他們的宗教觀點,主張豁免反歧視法的規定,最高法院並沒有作出明確裁示。



科州民權委員會指控,菲力普斯2012年拒絕為同性戀伴侶馬林斯(David Mullins)和克萊格(Charlie Craig)製作蛋糕,違反了科羅拉多州的反歧視法。這項法律禁止企業基於種族、性別、婚姻狀況或性向拒絕提供顧客服務。



最高法院的4位自由派大法官中有兩位加入5位保守派大法官行列,支持由大法官甘迺迪(Anthony Kennedy)起草的裁定書。



美國50個州中,包括科羅拉多州在內,有21州訂有保護同性戀者的反歧視法。



最高法院2015年裁定全國同性婚姻合法化,這個案子備受關注,形成同性戀團體與主張宗教自由陣營對抗局面。外界形容這起訴訟是自最高法院兩年前裁決同性婚姻合法以來,涉及同志人權的最重要案例。



科羅拉多州民權委員會與州上訴法院雙雙支持馬林斯和克萊格。美國總統川普的政府支持菲力普斯。



馬林斯、克萊格和民權團體曾警告,若菲力普斯勝訴,其他公司也能以宗教信仰為由,拒絕服務同志顧客。不過,最高法院今天只作出有限度裁定,並未針對企業是否可基於宗教理由拒絕為同性戀者服務的重大問題作出裁定。



【標題】不是通則的決定:

拒絕替同志製作結婚蛋糕 美國最高法院判烘焙師勝訴



【新聞來源】2018-06-06 地球圖輯隊




【內文】

本周一(4),美國最高法院判一名科羅拉多烘焙師基於宗教信仰,拒絕替同性伴侶客製蛋糕的案子勝訴。然而,判決也提到這個決定無法一體適用到其他個案上,意味著人們的宗教信仰並不能完全豁免於反歧視法案。



想訂製結婚蛋糕被拒

20127月,準備舉辦婚禮的同性伴侶馬林斯(David Mullins)和克萊格(Charlie Craig)經由介紹找到一家位於科羅拉多州的烘焙坊「傑作蛋糕店」(Masterpiece Cakeshop),希望老闆菲力普斯(Jack Phillips)能幫他們製作結婚蛋糕。

然而,當菲力普斯知道這是為了同性婚禮而需要的蛋糕時,便態度禮貌地拒絕了馬林斯和克萊格的訂單,指出這有違自己的基督教信仰



不是恐同,而是......

在後續訪談中,菲力普斯說自己不是恐同,也會很開心地販售結婚蛋糕以外的蛋糕給LGBT顧客,只是他相信為特定場合製作特定蛋糕是種藝術的展現,而他如果替馬林斯和克萊格製作蛋糕,就等同是用自己的技藝支持了一個他的信仰禁止自己參與的事情。



違反反歧視法的作為

然而,馬林斯和克萊格認為菲力普斯的說法很羞辱人,覺得菲力普斯只是用自己的信仰作為歧視不同性傾向的推託之詞,他們也向科羅拉多民權委員會(Colorado Civil Rights Commission)檢舉傑作蛋糕店違反科羅拉多州反歧視法(Colorado Anti-Discrimination Act, CADA),根據該法案,任何企業都不能基於種族、性別、婚姻狀況、性傾向的考量拒絕提供商品或服務。



從州委員會到美國最高法院

科羅拉多民權委員會判馬林斯和克萊格的檢舉有效。他們除了要求傑作蛋糕店不得拒絕來自同性伴侶的結婚蛋糕訂單,也要求店內員工針對反歧視法進行再訓練。科羅拉多上訴法院也維持了委員會的決定,而科羅拉多最高法院則拒絕了菲力普斯的上訴。一直到 20176月,美國最高法院受理了這個案子,並在本周一(4),以7票贊同、2票反對的票數判菲力普斯勝訴。



大家都看到正面訊息

不過在某種程度上,雙方均在判決上找到正面的訊息,如支持同性權益的人們指出,這份判決強調了同志權益的重要,也清楚表明企業必須替公眾提供服務;與此同時,代表菲力普斯的律師則認為這份判決強調政府必須尊重個人信仰



判決重點不在言論自由

會有這樣的情況,是因為這起判決並沒有針對言論自由和同志權益之間給出明確界線,而是針對科羅拉多民權委員會沒有保持宗教中立性的原則做出裁量。



展現出對他人信仰的敵意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甘迺迪(Anthony Kennedy)在主要意見書上指出,科羅拉多民權委員會當時對菲力普斯的信仰展現很明顯的敵意,如在2014年的聽證會上,前委員萊斯(Diann Rice)曾評論道:「在歷史上,宗教自由和宗教本身被用來合理化各種歧視行為,不論是針對奴役他人,還是大屠殺。



不符合憲法第一修正案

甘迺迪指出,在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下,司法單位在裁量時應該對宗教抱持中立態度,一個政府「不應該對宗教信仰與宗教儀式抱持成見,或是預設它一定是非法的」,然而,委員會當時「既不包容,也不尊重菲力普斯的信仰」。



判決標準不一致

甘迺迪也指出,委員會當時裁定菲力普斯敗訴的其中一個理由為,結婚蛋糕傳遞訊息的對象是顧客,而不是烘焙者;但科羅拉多州過去有 3起烘焙師拒絕替顧客製作包含歧視同志訊息的蛋糕,委員會卻沒有使用這個論點來判這些烘焙師違法。因此甘迺迪認為,這顯示委員會的判定標準並不一致。基於這些理由,他們才會決定要推翻過去的判決。



雖然會保障,但不是歧視的理由

但在意見書中,甘迺迪也強調同志權利不容忽視,以及科羅拉多州反歧視法本身的有效性,他寫到:「當今社會已經意識到,同志或是同性伴侶不應該被社會孤立,他們的尊嚴與人格也不應該受到貶低。」

...宗教和哲學上的不同聲音會受到保障;但是根據中立且普遍的公共場合法,上述原則並不代表企業主、在社會或經濟體的行動者可以基於這些不同的聲音,剝奪人們平等地獲得商品和服務的機會。」



包容、尊重、不羞辱人

最後,甘迺迪也指出,這份判決不能一體適用到其他個案上,並寫到:「關於其他類似案件的判定,必須等待法院的進一步闡述,所有爭論都必須秉持包容的態度來解決,而不是對真誠的宗教信仰展現過度不尊重;或是在同志於公開市場尋找商品和服務時,讓他們感到受辱。」



沒有「贏家」的結果

對於這樣的結果,網路雜誌Slate指出,大多人都希望這起事件能替同志權益和宗教自由、言論自由之間的衝突提供解答,但是到頭來,「傑作蛋糕店」的判決甚至沒有討論到整個衝突的核心問題。



對錯不是黑白分明

不過《華盛頓郵報》的專欄作家Christine Emba指出,傑作蛋糕店的案例並不是只有是非對錯這麼簡單,她寫到:「複雜的地方在這裡......在這個多元的社會中,不同的私人信仰將不可避免地在公共場合產生衝突,傑作蛋糕店就是一例。

「有些人必須決定怎麼樣的行為是被允許的,這也意味(他們)必須決定誰的權利在公共場合中優先於另外一個......但這應該如何決定?以這次的案件中來說,法院顯然不想就此給出答案—這麼做很聰明,因為法院如果做出決定,恐怕只會替這個議題帶來更多爭論,而不是解答。」

「相反地,這是作為公民的我們需要謹慎思量的事情。」



長期來看,不是解方

話雖然這麼說,不過各界也認為,最高法院的判決只會讓很多辯論懸而未決,隨著類似衝突不斷發生,這類判決將不能永遠都處於兩面妥協的狀態。



類似案子接著來

無論如何,美國最高法院接下來還會處理好幾起類似案件,像在本周四(7),他們將決定是否受理在華盛頓州,一家花店老闆基於基督教信仰拒絕為一場同性婚禮提供花束的案子。



【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

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

釋字第 748 號【同性二人婚姻自由案】



【心得】

這則新聞所探討的是我從未想過的遭遇:要買現成蛋糕可以,因為現成蛋糕是為所有顧客而作,不是為了特定人士;但要訂製我親手做的蛋糕不行,因為這違反了我的宗教信仰。老闆既未對同志施予言語歧視與肢體暴力,只是闡明其立場,也未把話全然說死,仍保留了同志顧客購買現成蛋糕的權利。此案例牽扯到「宗教信仰自由、買賣自由」、「平等權」兩者的先後問題。儘管同志婚姻已在美國合法化,但要大家全然接受婚姻平權的開放與普世化仍極為困難,更何況是在宗教信仰濃厚的美國。

以我國現況觀察,同志婚姻合法化是必然的趨勢,畢竟當改革面臨傳統,衝突與對立總是難以避免,但我們卻還沒做好因應這個結果的準備:保守的社會氛圍與愈加開放多元的平等價值產生衝突,導致中老年族群與年輕族群的對立。誰有權力決定「宗教、傳統道德」與「同志婚姻」的是非對錯?難道「同婚合法化」就是100%的正確選擇嗎?支持者真的有逐一審視、思考反對者為何反對嗎(我沒有反同婚,在此我僅提出我的質疑)面對反對聲浪,再加上現在朝野無心處理這項議題,我們是否有更好的解決辦法還是只能讓該議題所造成的誤解與衝突持續擴大而支持者擁護同婚,是想順應美國,希望獲得世界其他國家認可,還是確實了解同婚的前因後果與法案詳細內容(例如「立專法」與「修改民法」的差別、「同婚」與「多元成家」的差別)

此外,我想大家也意識到「同婚合法化」無法避免地成為政黨惡鬥與選舉利益交換的工具,為了爭取同志族群與年輕人的選票,吳敦義可以從毛骨悚然轉彎成「愛是平等」;民進黨在選前皆高倡「同婚合法化」與「多元成家」,但如今法案遲遲未審,柯建銘總召卻說「黨團都認為不要再弄了」,這無異又是一張無法兌現的政治支票,同時這些後續效應也在試驗大法官釋憲的可靠性,其結果究竟為社會必須全盤接受的準則還是只能淪為立法院的審案參考。

政一B 龔育婷


政一B 龔育婷 06114214
[標題] 行政院:因應網路謠言 兼顧言論自由與國安

[時間] 2018-06-09


[內容]
(中央社記者侯姿瑩台北9日電)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今天說,網路謠言確實泛濫,也造成社會混亂,行政院會在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間取得平衡,擬定相關對策。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志偉表示,假新聞猖獗,他已提案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未經查證於網路散播假新聞影響公共安寧秩序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徐國勇說,行政院目前沒這樣的提案,但尊重立委提案權。(編輯:李信寬)1070609

修法遏止假新聞 綠贊成在野黨有疑慮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9日電)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許智傑今天說,他主張應修法遏止假新聞;藍委蔣萬安說,遏止假新聞的手段要慎重;時力立委徐永明說,擔心侵犯言論自由;橘委李鴻鈞說,應做全面性檢討。

有鑒於假新聞、假消息猖獗,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蘇震清等人,提案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條文,新增未經查證於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假消息或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秩序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許智傑告訴中央社記者,現在網路謠言眾多,且有些謠言是刻意製造出來要誤導民眾,如國民黨日前使用不正確的照片,這樣的行為應用法律來約束,確保民眾可以得到正確的訊息。

他說,惡意、隨意散播假新聞,這不只是個人問題,而是整個社會秩序都可能會被打亂掉,所以主張要適當修法遏止這樣的惡行。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蔣萬安告訴中央社記者,假新聞的確要遏止,但在執行手段上,也要慎重、保障言論自由,不能逾越法律,界線的拿捏要非常謹慎,綠委提案立意良好,但處罰程度要到拘束人身自由,這還有待商榷。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徐永明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對於假新聞需要有檢舉跟矯正的機制,但他擔心修法是否有點矯枉過正,用社維法來處理假新聞,行政機關的裁量權是否會擴大,若侵犯言論自由,對台灣民主形象也不好。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李鴻鈞告訴中央社記者,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一再呼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針對假新聞、詐騙、非法廣告等作全面性的檢討,若只是修社維法,那由誰來判斷是否為假新聞、衝擊又是如何,應由NCC作全面、通盤的檢討。(編輯:李信寬)1070609

[相關條文]
憲法
11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23條: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立法院議事規則
7條:議案之提出,以書面行之,如係法律案,應附具條文及立法理由。
社會秩序維護法
63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一、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
二、無正當理由鳴槍者。
三、無正當理由,攜帶用於開啟或破壞門、窗、鎖或其他安全設備之工具
    者。
四、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六、蒙面偽裝或以其他方法驚嚇他人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七、關於製造、運輸、販賣、貯存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物品之營業,未
    經主管機關許可;或其營業設備及方法,違反法令規定者。
八、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經主管機關公告查禁之器械者。
前項第七款、第八款,其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處或併處停止營業或勒
令歇業。

[心得]
立法院議事規則中明確指出立委提案之規則和門檻,因此乃不再一一贅述。隨著資訊的蓬勃發展,近年來假新聞和惡意混淆人民視聽之言論層出不窮,幾日前國民黨文青會和國民黨南投黨部於粉專上刻意發布錯誤消息及圖片來帶風向抹黑農委會之舉更凸顯出政黨或位高權重者刻意灌輸人民錯誤資訊來影響輿論以達己利之情形,我認為雖說農委會對各式蔬果價格之控制的確有不可免責之疏失,但刻意混淆大眾視聽、利用自身影響力而影響人民之想法都是對言論自由和社會的嚴重傷害和撕裂。但如今民進黨立委提出欲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以遏止假新聞之流竄此舉仍有再研議之空間,在野黨之疑慮也是有其道理的,雖說修法之本意為良善,但要如何在遏止假新聞和不過度妨礙言論自由間取得平衡仍是一大難題,而就算修法完成,如僅靠社會秩序維護法來懲罰之,其效用仍是未知數,我認為除修改法條和關於NCC之自身檢討外,更有效之方法乃對閱聽人之教育,一味地接受片面資訊乃現代社會之通病,而要如何正確的判斷和思考資訊之正確性及其來源和內容等等都是現代人民須審慎面對之問題,如只仰賴立法,民粹之情形仍會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