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5日 星期一

社二B 潘建丞 (補5/21)

標題:曾喊話支持同婚 高層:選前不碰

出處: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520/38019059/

日期:2018.05.20

內文:
「在愛之前,大家都是平等的。我支持婚姻平權,讓每個人都可以自由去愛,追求幸福」、「勞工是我們民進黨心裡最軟的那塊」總統蔡英文上任今滿2年,但她競選時對同婚修法的承諾、上任之初對勞工的喊話,言猶在耳,至今都無法落實。再加上軍公教年金改革7月上路,勢將引起另一波抗爭衝突,蔡未來2年執政更加艱辛。
對於同婚法案延宕,府院高層坦言,婚姻平權「是什麼時候要做的問題」,因立委才二度戰完《勞基法》、年金改革,「很多人不想再戰」,且在選區也遭遇很大壓力,「年底地方選舉前,不會再碰相關議題」。此舉讓積極推動修法的綠委尤美女也感到遺憾。

派遣工專法0進度

至於蔡英文選前承諾的「最低工資法」、「派遣勞工專法」、「中高齡就業專法」,仍未兌現,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質疑,蔡在就職演說,花了很多篇幅談青年低薪,但「最低工資法」一直都只聞樓梯響;「中高齡就業專法」、「派遣勞工專法」的進度是「零」,孫要求行政團隊應有明確立法期程。
此外,被蔡英文列為「非改不可」的年金改革,民進黨立委席次過半,軍人年改下月將完成修法,軍公教年改在7月1日同步實施。全國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李來希警告,7月軍公教真正感受到荷包縮水後,反彈反而會更大,政府不求溝通,以這種向下拉齊的方式做減法施政,年底選舉「肯定是輸定了」。

憲法相關條文:
憲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憲法的六十三條規定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憲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

心得:
婚姻平權已在前年就已經由大法官釋憲通過,判決現行未能保障同性戀族群自由結婚為違憲,並宣告兩年內立法院應啟動相關程序來立法,但現今,婚姻平權法案仍在立法院遲遲無法審議,我認為這是極度傷害國家的釋憲體制的,若釋憲案通過且明訂何時該完成立法,立法院卻能夠置之不理,實屬立法怠惰,也為國家的憲法體制帶來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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