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級: 德文三
姓名: 呂學楷
學號: 04123054
【標題】廢鄉鎮市長選舉?傳綠委提案趕明年全面官派
【時間】2017-11-13 07:56
【出處】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251742
【內文】
繼農田水利會會長改官派後,傳出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提《地方制度法》修正案並已付委,趕明年取消全台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選舉,全面改為官派。
《中國時報》報導,行政院只要趕在明年8月「9合1」登記參選前修法,即可取消鄉鎮市長選舉,全面改成官派。
據報導,鄭運鵬表示,在扣除六都和省轄市之後,其餘13個縣共有198個鄉鎮市,人口僅624萬,占全台總人口數四分之一,但地方過多選舉,造成人口少、民意代表反而多的畸形現象,更有部分鄉鎮市參選人有「操守問題」;他希望「比照2010年改制成五都時的模式,全面取消鄉鎮市長,若真有需要,可比照過去經驗連任一屆並設置落日條款」。
不過,民進黨團幹事長劉櫂豪則說,「長期來講他也支持鄉鎮市長改官派,但因牽涉政府組織改造,可能還需時間討論」。
不過,鄭運鵬在去年3月即曾提出相同提案,廢鄉鎮市長選舉改為官派「區長」,但遭到兩極評論。
【相關憲法條文】
第 17 條 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
第 108 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十一 中央及地方官吏之銓敘、任用、糾察及保障。
【心得】
就此案件來看,我認為此修法本身就是一個雙面刃的概念。若是修法成功,好處就是: 地方的行政效率或許會大有改善,中央所指派之各項地方事務能更有效執行,地方冗員減少,地方行政成本也會減少; 壞處就在於,造成執政黨權力無限放大,權力從中央一路向下抓到地方,若執政黨本身腐敗,反對黨能予以制衡的權力也會不夠,人民會缺乏很多發聲的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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